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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2014,(1)
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中央文件提出,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适度发挥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当前,商丘市睢阳区正处于农业结构转型、农村体制转轨和农产品市场格局转变的关键时期,因此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尤显重要。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模式通过多年培育和发展,商丘市睢阳区逐步形成了以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企业为龙头的经营组织体系,主要有以下5种模式:(一)龙头带动型主要指通过订单合作等方式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的跨区域、跨行业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二)合作互助型主要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工商资本型主要指工商企业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投资开发农业,以技术示范、市场引导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四)产业服务型主要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五)家庭农场型主要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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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因国家及区域政策调整、产业发展阶段不同而异,面临着合作博弈风险,它较传统农户在土地、人力、资本、技术、信息、金融、社会等资源要素方面更具优势,使其成为丘陵山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载体.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2个方面阐明借力多元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时代要求.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新时代下多元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度"确定的多维困惑,进而对丘陵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度"的确定进行思考与展望.结果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要求,也是促进农业转型、产业扶贫的关键,同时还是农业现代化的特征所要求,更是由丘陵山区地域特色及现实生产力所决定的.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适度规模经营二者不可分割,新型主体须找准合适的"度","度"应兼顾主体培育的产业阶段性、要素资源的异质性和经营类型的差异性.丘陵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解析与重构须兼顾3个方面:首先,不同产业发展阶段以引领什么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如何基于要素差异性、功能互补性、产业关联性,处理大小业主、先进后进业主、本地与外来业主等经营主体间的关系,规避主体培育中的合作竞争风险?其次,针对现代农业经营目标转变,丘陵山区土地生产力水平约束、经营主体资源禀赋差异,产业发展阶段演化和产业类型规模需求差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经营规模的"度"如何把握?最后,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是多种形式的,不同阶段、尺度、资源禀赋、生产经营性质、种养品种等所对应的最优实现路径应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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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4,(3)
<正>河南省西平县农村人口77万,耕地面积118万亩,人均承包耕地1.34亩,是一个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的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这根主线,在农业转型升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规模经营等方面,探索建立了多种有效形式。2012年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累计近10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9.7%。经营主体培育形式多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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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本文在阐述鞍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存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产业结构、经营方式、科技支撑等方面分析原因,并提出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平;实施品牌化经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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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要立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实,大力培育以职业农民为依托、专业型农户或家庭农场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农业的首要战略目标,根据不同省区的资源条件和生态类型,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对现阶段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的必要性、基本形式、主导模式等进行探究,并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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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农户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使得农村劳动力紧缺,因地制宜地研究新型经营主体劳均适度规模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型经营主体调查数据及石门镇各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运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基于利润最大化,从产业异质化视角,以劳均适度规模为出发点,测算出不同产业类型新型经营主体的适度经营规模,并运用熵权法评估石门镇村级适度规模实现难易程度.结果显示:(1)石门镇新型经营主体大部分未能达到适度规模,只有少部分主体达到或超过适度规模值.劳均适度经营规模中“度”值最大的为果蔬产业(3.42 hm2),最小的为花木产业(0.29 hm2).(2)石门镇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难度整体较大,其中李家村为较易,金龙村、白坪村为一般,永安村为较难.测算出不同产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经营规模,明确地区实现适度规模难易程度,可认识不同地区、不同产业新型农业发展的差异,有助于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差别化培育,为丘陵山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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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问题分析的基础上,系统性析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影响因素,并对影响因素进行了指标细化与分解.研究表明,在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过程中,仍存在农地流转、农业经营主体的启动资金筹集、新型农业经营项目管理、社会服务拓展及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等诸多制约因素.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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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推动者与践行者。对河南省而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为了解决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以及农业后继无人的问题,形成与建设新型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进而筑牢农业基础,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依据一定的理念,坚持一定的原则,把握一定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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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农业面临高质量发展,海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数量和规模上多年来稳步增长,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亟需提档增效。海门农业现代化水平、适度规模经营等基础扎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正当时。适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归纳总结、探究思考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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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 《中国农业信息快讯》2014,(9S):114-115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农业现代化要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文深刻阐述了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迫切需要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破解各种难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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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新方向和新挑战。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涵、规模和形式等方面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该文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出发,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外动力和特征,探讨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若干创新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