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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先后颁布实施,同时国务院第412号令、农业部第41号、42号和43号令相继出台施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正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时期.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农机监理是"困难时期、建设时期和发展时期"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为此,探讨转型期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方法与规范显得尤其重要.  相似文献   

2.
农机监理工作是依照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具体工作是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发证、定期检验,确保农机安全生产。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农机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两法”“两规”)相继颁布实施,“两法”、“两规定”均与农机监理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学习贯彻落实好“两法”、“两规定”是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关键,是摆在我们农机监理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农机监理业务有重大调整。县农机监理工作如何开展?笔者认为当前须抓好三项工作。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相似文献   

6.
做好农机监理执法 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是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宗旨,而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是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对农机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凤城实际,就如何做好农机安全执法工作谈一下看法。1广泛宣传,增强农机手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2004年5月1日后相继施行,对农机监理部门来讲,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道交法》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行政许可法》则是限定和规范农机监理的执法行为。两法实施后,农机监理工作将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一、困难和问题1、管理范围变窄,职权变小,对农机安全生产无法全面管理。《道交法》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由农机部门管理,而原来由农机与交警部门共同管理的农用运输车则由公安部门管理.这样农机部门监督管理范围大幅度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监理人员生存面I临严峻的考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又给农机监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如何缓解管理职能缩小与当前农机发展的安全隐患,使农机化步人一个平稳健康的发展道路,是摆在我们所有农机人面前的课题.  相似文献   

9.
0 引言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布实施了涉及农机部门的法律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3部法律的出台,无疑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农机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广阔空间.但是,根据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实际现状的体会,笔者认为在农机监理工作中亟待解决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农机监理工作的宗旨,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随着农业机械拥有量的逐年增加,农业机械的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农机事故呈上升趋势,重特大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农机监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提高监理效率、有效地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对我们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当前我们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当前,与农机监理工作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拖拉机登记规定》及《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在农机监理行业掀起了层层波澜,监理人员的心中有喜有忧,有希望也有失望。喜的是农机监理告别了从1986年以来近二十年的“委托”地位,取得了“主体”地位,从此可以大展宏图,一试身手了,忧的是突然发现农机监理管理面变小,业务量减少,有人没事干,有力无处使,新问题接踵而来。农用运输车按规定交由公安交管部门管理,农机监理部门只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管理,管理面大打折扣。新的法律…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相继实施和出台,标志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怎样拓展新思路,研究新对策,  相似文献   

13.
一、《道交法》为农机监理提供了难得的调整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已经5年了,5年来的实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即使有所冲击,这种冲击只是局部性的,并没有敲响农机安全监理的丧钟,不少地区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   

14.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农机监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机监理事权变小,管理对象变少,农机监理机构人多事少,人浮于事,出现了举步艰难的局面。怎样搞好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摆在农机监理机构面前的新课题,下面从农机监理机构适应新形势,转换职能,强化服务方面谈点看法和认识。一、新形势下农机监理职能转变的客观必要性1.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兴机富民”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机监理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  相似文献   

15.
近几年来,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在稳定农机监理机构、理顺农机安全管理职能、加强监理队伍建设、规范机车业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有效地推进了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但是,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当前,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体制机制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由公安部门委托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农机监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建立及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域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地变化。当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了农业(农机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授权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五项职权。同时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都规范和调整了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这些法律的实施,使农机监理战线工作的人们越…  相似文献   

17.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不仅是农机部门执法的主体,而且是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要的今天,要优质高效地搞好农机监理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农机监理队伍,  相似文献   

18.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机监理工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们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指出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视。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相似文献   

19.
2004年5月1日以来,与农机安全监理直接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继实施。一方面国家法律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明确授权,职能地位和责任明显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对原有职能及现状也显现出重大调整和法规的不完善,农机监理工作进入了新的调整转折阶段,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需要重新调整和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相似文献   

20.
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与农机监理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两部法律是农机监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农机监理工作要尽快适应这两部法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拖拉机的界定标准要尽快出台、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地位需要确定、行政许可资格需要落实,以及农机监理工作如何转变自身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天津市农机监理站的有关人员对“两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我们刊发他们的一组文章,以供各地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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