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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家顾问》2004,(2):61-61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规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黎建飞说:“任何拖欠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而拖欠民工工资的情节尤为恶劣。”  相似文献   

2.
《农技服务》2006,(12):63-63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  相似文献   

3.
<正>骗局1:年底给钱是行规建筑行业几乎已经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包工头们每月只发给打工者100~200元的基本生活费,并承诺年底一并发给他们"一大笔过年钱"。  相似文献   

4.
2000年.我们5人进城务工。被某私营企业招用。并签订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每人每月工资为600元。但该企业每月只发给我们450元。其余150元不发,老板说剩下的工资等年底一次结算。2001年9月.我因子女上学急用钱.提出要把9个月少发的工资领走,老板不给。请问,老板有权扣发我的工资吗?我该如何讨回自己的工资?  相似文献   

5.
解决欠薪问题,既是政府、企业、工会的事情,更是农民工自己的事情,广大农民工应该自学地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己相关的法律素质,学会对付恶意欠薪。  相似文献   

6.
蔡敏 《农技服务》2005,(10):54-54
[骗局一]年底给钱是行规。在建筑行业几乎已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包工头们每月只发给打工者100~200元的基本生活费,余下工资承诺年底一并发给他们“一笔过年钱”。工头们搪塞的理由是:“干这行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我不能破了规矩。”可是到了年底,打工者们往往是空等一场。  相似文献   

7.
《云南农业》2005,(12):33-33
骗局①年底给钱是行规建筑行业几乎已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包工头们每月只发给打工者100 ̄200元的基本生活费,余下工资承诺年底一并发给他们“一笔过年钱”。工头们搪塞的理由是:“干这行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我不能破了规矩。”可是到了年底,打工者们往往是空等一场。骗局②部分  相似文献   

8.
9.
去年年底,永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监督机制等措施,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72万元。  相似文献   

10.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又联合发出公告,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携款逃跑的行为,将痛下狠手,彻底清查。  相似文献   

11.
第一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找工作时,一定要先查看用工单位是否经营证照齐全,向已经进厂的员工打听该厂的工资发放情况。经常欠薪的企业,大多不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你提出按月支付工资,可老板却坚持几个月才发放一次工资。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大可一走了之。  相似文献   

12.
《农家致富》2008,(2):55
江苏省扬中市匝来桥镇杨正南读者来电:我们为某建筑公司承建住宅楼,可建筑公司欠我们工资近10万元至今未付.经多次索要无果。近日我们起诉建筑公司。请问,这种欠款能否先予执行?  相似文献   

13.
《农家致富》2014,(11):55-55
江苏省扬中市匝来桥镇读者杨某来电:我们为某建筑公司承建住宅楼.可建筑公司欠我们工资近10万元至今未付.经多次索要无果.近日我们起诉建筑公司。请问:这种欠款能否先予执行?  相似文献   

14.
王海霞  程开成 《新农村》2005,(12):26-26
近日,在杭州西溪山庄建筑工地打工的十多个民工来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包工头不发工资,生活费没有着落.为了不让民工兄弟拿不到血汗钱,空着手过年,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从现在起到明年年初,在全省启动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  相似文献   

15.
《农村科学实验》2007,(11):43-43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筑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当代农业》2014,(21):55-55
江苏省金湖县前锋镇读者胡某来电:我们为某建筑公司承建住宅楼已竣工一年有余,可建筑公司欠民工工资至今未付,经多次索要无果。请问:近日我们起诉建筑公司,这种情况能否先予执行?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这几种情况均可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该建筑公司长期拖欠你们的工资,只要建筑公司有履行能力,起诉后经你们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先予执行。  相似文献   

17.
肖克  生李美 《新农村》2005,(10):27-27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贵州省人民政府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使农民工讨还血汗钱多了一件利器。贵州省人民政府明确提出,工程承包企业、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条款.并按分级管理原则在一个月内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用工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并按规定保存两年以上,用工单位不得伪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纠纷甚至极端事件不断发生,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中国农村科技》2006,(5):57-57
首先是合同陷阱,很多农民工在被雇用时没有签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为防后患,农民工必须要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写明工程名称、发包单位、工资结算日期、支付方式等。其次是转包陷阱,如果打工者承建的工程是被人转包过一手、二手,甚至是三手的,那就要特别小心。老板的资产状况以及联系方式都要清楚,以防工资无处索要。再次是时效陷阱,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时效只有两年,而老板拖欠工资常采取的一招“就拖”,打工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反映。最后是证据陷阱,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最好是劳动合同、工资单、欠条、人证等一应俱全…  相似文献   

20.
《甘肃农业》2005,(1):22
绿色财富是是指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财富,是对财富品质的界定,要求资本所有者在阳光下创造财富,在阳光下使用财富。现在很多资本所有者是靠掠夺农民工的劳动为自己创造财富,这种财富不能称之为绿色财富。因为相当大的农民工群体长期接受极端低下的工资水平,就意味着消费市场的萎缩,资本扩张必然受限,从而难以支撑整个经济的持续发展。所以在对待农民工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光用眼睛看,而应用心去看,光有同情心是不够的,还得靠法律、制度、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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