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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的单位进行考核和评审,我部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60个单位具有承担农药登记残留试验资质,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2.
为加强农药管理,逐步削减高毒农药的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强化杀鼠剂管理. 相似文献
3.
编者按: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农业部对现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清理和修订,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下列农业行业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4.
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似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5.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考核工作。经组织专家对中请单位进行考核和评审,我部批准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等35个单位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其中广东省职业卫生捡测中心等8个单位获得A级资质,[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等11个质检中心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的要求,被批准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并颁发授权认可证书,准许刻制(或继续使用)部级质检中心印章。农业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00号予以公告。现将11个部级质检中心的全称、监测范围等刊登如下。[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20个质检中心,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的要求,被批准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并颁发授权认可证书,准许刻制(或继续使用)部级质检中心印章。农业部于2005年12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93号予以公告。现将20个质检中心的全称、监测范围等刊登如下。 相似文献
8.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管理,消除饲料安全隐患,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决定停止缩二脲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 相似文献
9.
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等15个质检中心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的要求,被农业部批准为部级质检中心,颁发授权认可证书,准许刻制(或继续使用)部级质检中心印章,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88号发布。现将这次批准的15个部级质检中心的全称、监测范围等刊登如下。 相似文献
10.
2006年6月21日,巴西农牧食品部在对巴西亚马逊州(AMAZONAS)一农场禽只进行监测时分离出新城疫病毒。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 ,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 ,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相似文献
12.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章丘市大葱研究所等单位申请的章丘大葱等28个农产品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2008年7月1日由农业部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核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见下表。 相似文献
13.
美国宾西法尼亚州一家禽交易市场2006年7月12日发生H5N2亚型低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禽流感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4.
《饲料中锌的允许量》等11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和农业部审查批准.并由农业部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编者按] 相似文献
15.
《柑橘等级规格》等108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农业部审查批准,并于2006年12月6日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6.
《番茄等级规格》等202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农业部审查批准,由农业部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06年4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7.
《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等8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农业部审查批准,于2007年6月14日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标准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8.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6部分:服装面料用驱避剂》等97项标准经专家审定通过,由农业部于2016年5月23日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等1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农业部审查批准,于2007年6月11日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20.
《小粒大豆生产技术规程》等49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农业部审查批准,并于2007年9月14日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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