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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改革三条底线不能突破: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误读一:农村土地都可以入市。文件解读: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我们所说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指内在机制、定价原则等方面的统一,而不是说各种不同用途、不同类型的土地都在一个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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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滞后,不符合农民工市民化的宏观背景.农民工面临的土地问题实质是农民没有“退出权”.广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立法对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具有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改变土地制度二元格局;促进农民职业转型;增强土地资产功能;增加建设用地供给.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土地政策建议包括: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完善农民的土地产权结构;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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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进行了梳理,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了从均衡到不均衡然后重新走向均衡的变化过程,下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应该坚持"同地同权同价"、用地管制与总量控制和正确处理土地增值收入分配等基本原则,并要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3条底线,从法制建设、用途管制、确权登记、市场管控、共同责任等方面整体设计、配套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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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是一个二元分割的权力体系,实行的足国家垄断和政府管制的办法,农地转为建设用地要通过国家的批准。一切问题都是由此而发。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需要改变两种土地公有制的制度,只要实现同地同权同价,放开农村建设用地市场,让它能够流通,就能解决中国土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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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妍妍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0,(2):10-15
土地作为一种基础性生产要素,其政策问题牵系我国现代化进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选择、城市住房市场调控都是基于土地之上的深刻影响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城市住房市场问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结论: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关键不是土地所有权问题,而是怎样处置好用益物权流转、解决好土地收益分配使用问题,通过单独设立土地收支预算、在保有环节出台房地产税等财税政策强力遏制土地和房屋投资或投机需求,以调整、完善土地和住房市场财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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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 小城镇建设中的体制障碍1.1 现行土地制度对小城镇发展的制约1.1.1 小城镇建设用地制度是“公平有余,效率不足”。发展快的小城镇建设用地紧缺,而滞后地区的用地指标却只能“睡大觉”。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农民大量出县、出市乃至出省打工,在农村中出现了许多的“空心村”和抛荒的耕地,当地政府又无力整理,造成大量土地闲置浪费。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却因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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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从而打破了以土地所有制性质摒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障碍,为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提供了政策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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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邦琴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17,29(6):26-27
2008年至今,国家相继在重庆市开展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地票"交易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两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土地改革进程的两种途径,同在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改革背景下展开,改革目标同样剑指盘活农村资产,统筹城乡发展;让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让农村、农民共享改革红利。但两者处于不同的改革时点与深度,改革的入市主体与入市方式不尽相同。对于两种改革方式异同点的总结,有利于把握当前"三条底线"是否得以坚守,切实把维护农村集体所有者权益作为出发点,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落脚点,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积极探寻改革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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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土地流转依然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是关键,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三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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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宝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4,18(6):33-36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目前,侵犯农民土地权益造成一系列严重的负面影响.从制度角度看,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内因是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关系的缺陷,外因是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要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必须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一是改革征地补偿制度,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是改革单一"国家征地"模式,允许"农地入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