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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依法取得,农村村民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必须履行完备的申请手续,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取得。其次是永久使用,使用权没有期限,长期使用长期不变。最后是自主使用,既可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厕所、院墙等建筑物,也可在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发展庭院经济。下面是关于农村宅基地政策知识的七个常见问题。  相似文献   

2.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城乡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使用、居住的权利。1.依法取得无论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要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履行申请批准手续。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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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依法取得的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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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城乡居民在依法取得的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使用、居住的权利,具体有:1.依法取得。无论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宅基地不准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  相似文献   

5.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在农村和城市郊区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权利。农民需要宅基地建造房屋的,必须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经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是我国物权法体系中一个特有概念,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身份性和无偿性(福利性)导致其不得自由流转即不得自由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改作其它用途。对此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亦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正土地是亿万农民的命根子,农村的土地历来就受到人民的普遍关注。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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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因居住生活而建造房屋等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包括住房、辅助用房(如厨房、厕所、禽畜舍、沼气池以及庭院或天井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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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安排上存在一定缺陷 1.含糊的法律规定对流转形成较大的限制.例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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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新 《吉林农业》2009,(11):44-44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述.1,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念 所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在依法取得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土地政策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固有制度。所以该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定物权,是在集体的土地上限定物权,受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和使用,并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作为我国保障农民基础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住房保障,对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制度不断受到侵蚀,例如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宅基地权益地下交易、农村住房闲置、一户多宅等,一些与宅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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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念 所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在依法取得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白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土地政策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固有制度.所以该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定物权,是在集体的土地上限定物权,受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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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农村宅基地主要是指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因为建设住宅需要而利用或占有的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又称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它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来进行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由此看来,他们都属于农村集体用地,必须进行确权登记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隶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畴,必须采取权利登记方式。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农地使用权确权的质量和规范,必须突破不动产权确权登记的法律障碍,依法处置有关权利归属的争议。本文首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发证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处理策略,其次提出要全面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问题必须制定出规范系统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因居住生活而建造房屋等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包括住房、辅助用房(如厨房、厕所、禽畜舍、沼气池以及庭院或天井用地)。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第一次明确了宅基地是公有的。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土地,  相似文献   

14.
《湖南农业》2023,(5):48-49
<正>一、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15.
正一场与土地有关的改革,将影响所有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引来许多关注。姜大明还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无论是对农村还是房地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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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依法取得。无论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要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必须履行一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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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以私有住房作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1、《担保法》第37条第二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农民个人住房的宅基地均属集体所有,房屋所有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此种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2、农民私有住房用于  相似文献   

18.
(续第10期)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方式有哪些?答: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主要可分为3类,即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分别为:①关于农用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19.
(续第1期)问:各类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少?答:①通过土地划拨以及乡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居民宅基地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除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使用权人可以无限期地使用土地。②通过土地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结构的变迁,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已经不再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势在必行。目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着法律条文不细化、隐形交易、宅基地及房屋财产性收入滞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改革建议: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流转法律法规、加快建立交易平台、建立与流转制度相匹配的其他保障性制度。该建议有助于建立依法合理有序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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