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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县级种子管理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监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志军 《中国种业》2012,(10):37-39
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是最基层具体负责种子管理部门,在面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多,种子市场品种多、杂、乱,种子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种子市场监管技术、手段落后于时代发展等外在环境条件限制和无经费、少检验设施、检验人员不足等内在制约因素综合影响下,通过建立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加工检验综合能力考察评价机制,提升种子企业综合实力;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品种试验示范,着力提高最适宜品种市场占有率,净化种子市场;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康有序的种子生产经营环境;积极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服务,帮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等措施,实现监管手段由重许可到全程,监管方式由被动到主动,最终实现动态监管、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   

2.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2006)国办发4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大部分县级种子站都完成了政企分开工作,经营职能剥离,开始专司种子管理职责.改制后的种子管理站面临着人员和工作经费减少、种子市场监管手段和装备滞后、种子管理工作任务较重的局面.如何实现对种子市场的有效监管和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3.
县级种子管理站是当前县级政府农业部门下的一个重要管理机构,也是对基层进行种子管理的基础部门。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在种子生产和企业经营上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因此也造成了种子市场的品种繁多、杂而乱的特点,并且由于法律法规缺乏完善性,对这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就农作物的种子生产经营过程展开了研究,进一步分析了当前县级种子管理的监管作用,希望通过对健康和科学监管方法的研究,对于这项种子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能起到更有效的促进作用,强化监管工作的动态化与有效化。  相似文献   

4.
<正>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出台后,县级种子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了改革,政企、私企实现了分离,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基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种子管理机构,解  相似文献   

5.
<正>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出台后,县级种子管理体制全面进行了改革,政企、事企实现了分离,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基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种子管理机构,解决了人员的事业编制问题,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在这样的状况和条件下,针对能否履行好种子管理的职能,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笔者结合几年来工作实践,谈一下个  相似文献   

6.
县级种子管理站是最基层的种子管理部门,直接从事种子市场管理,是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县农业行政部门各种制度、任务的最终执行者,对确保本县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起着重要作用。因此,  相似文献   

7.
<正>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出台后,县级种子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政企、事企实现了分离,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基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种子管理机构解决了人员的事业编制问题,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在这样的  相似文献   

8.
<正>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后,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全面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各种子经营企业(委托代销、分支机构)及个体纷纷参与到种子生产经营中来,使基层种子经营空前活跃。种子经销网点的急剧增多,一方面方便了广大农户购种,另一方面种子市场出现散、乱、差现象。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直接面向农民,面向生产,要认真解决种子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除了加强种子管理外,要从源头上抓好种子流通环节,加强种子备案制度管理,确保基层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相似文献   

9.
谢泽胜 《种子科技》2000,18(1):15-15
种子产业化是以种子市场为基础,品种为龙头,一体化为载体的产业体系,是种子选育、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有机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县级种子公司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扬长避短,逐步推进,走出有自己特点的产业化之路。1 转变观念,政企分开,形成竞争求生存的条件。政企分开是种子产业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公司和站分开,目的是使管理站真正发挥管理监督作用。鉴于有的地区种子管理和经营部门合了又分,分了又合的现象,站人员来自公司,且又是平级单位,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建议县级不设种子管理站,由地市级…  相似文献   

10.
<正>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作物产量、品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甚至关系社会稳定和发展。抓好种子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意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贯彻执行,大部分县级种子管理站已单独行使管理职能。但目前县级种子管理站开展工作仍面临着经费短缺,种子市场监管手段和设备滞后,种子管理工作任务重。如何履行种子管理职能,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并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督。鉴于此,个别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回种子行政执法权和进行种子管理站、种子公司分设的工作中,干脆撤销了种子管理站。笔者认为,至少在目前条件下是一种对农业生产、农民利益不利的作法。建议国家、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对此予以干预,并建议各省在修订本省种子管理条例时在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种子管理站的地位、性质、体制、职责及经费来源。1种子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专门机构和稳定的专业技…  相似文献   

12.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低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2006]国办发4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种子管理完成了政企分开,经营职能剥离,履行种子管理职责,如何对种子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和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现结合转县章际谈谈、相滞看法.  相似文献   

13.
浅谈新形势下的县级种子管理山西省吉县种子公司汪军龙一、县级种子管理的现状1.管理机构不健全。县级种子部门政企不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三个职能”,经理、站长甚至农业局副局长一身兼,主要精力抓经营,形成重经营、轻管理或不管理。管理站与公司利益连在一起...  相似文献   

14.
加强县级种子管理工作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海艳 《种子科技》2008,26(6):21-22
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是受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种子行政管理的基层单位,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种子市场的稳定,关系到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40号《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周治华 《种子科技》2011,29(1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是种子管理的终端,负责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其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良种的扩繁和推广应用,农业用种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因此,规范终端管理行为,是  相似文献   

16.
种子在农业生产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既受市场的调节,又受政府的宏观调控.种子管理部门通过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市场治理整顿、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发挥管理职能;通过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种子案件实行属地解决、调节种子质量纠纷,发挥协调职能;通过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搞好信息服务、引导企业体制改革、推动成果转化,发挥服务职能,促进种子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甘肃省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种子管理站是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门从事种子管理的机构. 1 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种子方面的信息 一是国家和地区对种子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是了解农作物品种信息及目前市场上适应当地种植的品种及新品种的特征特性.  相似文献   

18.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的重点也由针对供种主体的管理逐渐转向对流通中商品种子的管理。在新形势下,县级种子管理站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应对,本人谈一点粗浅的认识。1存在的问题1.1种子管理站的地位《种子法》明确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但对种子管理站的地位没有明确。目前,县级种子管理站的现实情况是受农业局委托进行执法的事业单位(有差额、有全额),委托是有时限的,受到委托你有执法权,没有受到委托你将没有执法权。这种时限的不确定性和执法地位…  相似文献   

19.
我国种子管理制度改革以后,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停止全部生产经营的行为,且各种子经营销售企业及个体人员加入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促使县级种子经营销售网点迅速增多。这一情况虽然可以改善县级种子的经营情况,便于广大农民购买种子,但是由于上市的品种较多、更新速度较快,而部分种子没有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核就直接推广销售,致使种子市场日益散、乱、差。并且,由于部分种子的质量不合格,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县级种子管理部门作为基层管理组织机构,直接面向县级内的农民及生产,想要充分解决当前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加强种子备案制度,保证农业的生产安全性。基于此,主要研究了种子备案制度在县级种子管理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策略。  相似文献   

20.
1 现状与问题 天水市现有的种子公司、种子管理站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区划设置的,隶属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集行政管理、技术推广和种子生产经营为一体的事业单位.多年来,一直承担着本辖区农业生产用种的社会责任,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特定时期对全区种子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现行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与种子市场的发展极不适应.由于长期以来在地方行政保护下形成了守旧与依赖思想,驾驭市场能力弱,生产经营满足于现状,缺乏竞争意识,管理又没有权威性和法制观念淡薄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种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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