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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屠宰检疫。从当前生猪屠宰检疫现状看,部分地方屠宰检疫工作还存在差距,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找准差距,不断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1生猪屠宰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1.1检疫队伍管理体制未理顺。部分地区基层检疫工作没有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管理,基层检疫人员仍由乡镇管理,执法与服务不分离,经费没有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自收自支,工作中重收费轻工作,工作不落实,执法不到位。1.2检疫队伍人员结构欠合理。基层检疫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相似文献   

2.
“逃避检疫”的法律定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9条“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和第50条“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由于现有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逃避检疫”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尤其是对尚未售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仅设定为补检),执行中除加倍收取检疫费外,没有其它处罚措施。因此,对违法行为人没有法律威慑力。现提出几点措施供同仁共同探讨。1改进工作方法目前,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的工作方法基本上都是在流通环节抓现行,即在发现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相似文献   

3.
随着《动物防疫法》的进一步宣传贯彻和动物检疫执法行为的进一步加强 ,动物诊疗与动物检疫的关系日益成为兽医工作者关注的焦点。由于有的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 ,出现了一个单位既搞动物诊疗又搞动物检疫的情况 ,甚至一个人既搞动物诊疗又搞动物检疫。殊不知 ,这样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就此 ,笔者撰写此文 ,抛砖引玉 ,以期能有所裨益。1概念1.1动物诊疗是指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从业人员对患病动物进行诊断 ,并根据诊断结果进行治疗的活动。1.2动物检疫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动物检疫人员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的传染病、寄生虫病进行…  相似文献   

4.
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颁布以来,这部法律即成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为依法防疫、依法制疫、依法检疫、依法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这部法律时也经常遇到一些棘手问题,触及  相似文献   

5.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的动物防疫法律意识,为动物检疫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第三十一条第  相似文献   

6.
《中国动物检疫》2010,27(2):1-1
<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检疫人员的管理,监督动物检疫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尚未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动物检疫员,具体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7.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法律凭证,也是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结果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农业部《兽医卫生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规定,动物检疫员在出具检疫证明的时候,在检疫证明上要签署自己名字,以示对检疫结果负责,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检疫人员出证而签署检疫员的名字,盖章或者盖编号代替签名,冒充、代替检疫员签名的不规范行为,甚至伪造假检疫证明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监督工作秩序,我们实行了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签名备案制度,对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的出具,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8.
1 问题1 .1 《动物防疫法》对动物疫病由哪些机构 (人员 )认定没有法律规定 在防疫监督中遇到病畜 (禽 )或疑似病畜 (禽 )及其肉尸时 ,按照法律规定要进行处理 ,畜主 (货主 )往往不承认认定结果 ,使依法处理难以进行 ,有时还会造成民事纠纷。1 .2 实施检疫时 ,没有法定的完善的检疫规程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 ,并对检疫结果负责。由于至今没有完善的检疫规程 ,因而在实际工作中 ,检疫员对某些病的检疫是按照有关业务书中讲的操作步骤进行的 ,降低了检疫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1 …  相似文献   

9.
在贯彻实施对上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放心肉”工程中,有一些“小刀手”出于利益的驱动,千方百计私自点外偷宰生猪,将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上市出售。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那么对此种违规行为该由谁家查处,适用哪一部法律法规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对照现行法律法规,有些方面觉得难以定夺。 按《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出售的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补检,并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  相似文献   

10.
所谓产地检疫指辖区内家畜禽及其产品调离其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站所或依法派驻的分支机构定点实施的检疫,其执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通过产地检疫程序,可以检出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规避疫源的远距离传播,维护我国的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净化地方疫源,维护辖区内的健康养殖,是当地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的有力保障,也是以检促防的重要手段。笔者就工作实践不断摸索,总结出较完善的管理方法和实用操作技能,以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实施,并提升属地检疫人员综合执法水平。  相似文献   

11.
动物检疫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措施,同时,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检疫行为属于政府行为和法律行为,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识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动物防疫法》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职责的法律凭证,其应用规范和样式由国家统一规定,严格遵守其使用规范是做好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2.
随着《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 ,特别是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 ,如何实施检疫监督与国际接轨 ,国家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搞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提高我国畜禽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必须要根据法律的要求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队伍。1 当前动物检疫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1 1 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形式不适应《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后 ,规定动物检疫工作应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 ,法律不再要求对检疫工作进行委托。因此 ,过去由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在乡镇继…  相似文献   

13.
围绕《动物防疫法》狠抓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宜兴市兽医卫生监督所经过几年的努力 ,通过深刻学习领会动物防疫法规法律知识 ,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宜兴现状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这就是紧紧围绕《动物防疫法》 ,依法抓好乡镇兽医站的管理 ,依法抓好防检工作。1 狠抓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形成依法办事的氛围以《动物防疫法》为中心 ,变人治为法治。在宣传上 ,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①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 ,使上级领导认识到防疫检疫及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 ,使群众认可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检疫及相关人员进行法纪教育 ,使他们学法…  相似文献   

14.
动物检疫是以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畜牧业生产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的,由法定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法定的检疫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对象、标准和处理方法实施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31条规定,动物检疫员应按照检疫规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动物检疫员业务素质不高,事业心、责任性不强,使检疫操作不到位、不规范,甚至出现违规、违法现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现就动物检疫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法现象进行分析,并对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处理作浅显的讨论.  相似文献   

15.
《动物防疫法》第34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检疫。按照国务院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检疫费用”。因此,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收取检疫费是合法的。但是,合法不等于合理,也不等于合适。随着社会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动物检疫收费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现在已经到了检疫不收费的时候了。  相似文献   

16.
检疫报检制度是指由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在发生移动前,当事人提前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检疫人员申报检疫的制度。1报检制度的形成与推广我县建立检疫报检制度的构想早在1997年就已经形成,主要根据我县山区农村千家万户为主的畜牧业经营方式和检疫工作开展难、到位更难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目的是解决产地检疫开展难的问题。1998年开始在我县部分乡镇试推行检疫报检制度,由于检疫人员对建立报检制度的积极性高,当地政府对这项工作也很支持,加上经营单位和人员的积极配合,使我县检疫报检制度在部分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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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贯彻实施对上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放心肉”工程中,有一些“小刀手”出于利益的驱动,千方百计私自点外偷宰生猪,将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上市出售。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而且时有发生。那么对此种违规行为该由谁家查处,适用哪一法律法规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在对照现行法律法规时,有些方面觉得难以定夺。按《动物防疫法》第4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出售的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补检,并依照本法第3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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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分别是《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它们是动物检疫员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后出具的证明,也是经营者运输、屠宰动物和经营加工动物产品重要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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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动物免疫强制执行工作力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郭县牧业管理局针对目前动物防疫工作难的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选择免疫注射难度突出的乌兰敖都乡依法开展动物免疫强制执行工作。由县兽医卫生监督检疫所协助乌兰敖都乡畜牧站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开展强制免疫注射。对拒不缴纳防疫费的养殖户,由县兽医卫生监督检疫所根据国家《畜禽及畜禽产品防检疫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防疫费收缴标准依法下达征缴通知书,限在规定之日内向所在畜牧站缴纳防疫费。有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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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刊 2 0 0 3年第 4期刊登那坡县冉权龙的“无证贩运肉猪逃避检疫案的处理”一文 ,阅后深感多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 ,现指出供参考。1 文中对王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3 0 0元的罚款和对剩余的 1 1头待宰肉猪进行补检 ,加倍收取检疫费。此处没有说明罚款3 0 0元的具体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中对“经营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 ;对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 ,依法补检” ,没有罚款的规定。第五十条对“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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