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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县级种子管理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监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志军 《中国种业》2012,(10):37-39
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是最基层具体负责种子管理部门,在面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多,种子市场品种多、杂、乱,种子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种子市场监管技术、手段落后于时代发展等外在环境条件限制和无经费、少检验设施、检验人员不足等内在制约因素综合影响下,通过建立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加工检验综合能力考察评价机制,提升种子企业综合实力;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品种试验示范,着力提高最适宜品种市场占有率,净化种子市场;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康有序的种子生产经营环境;积极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服务,帮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等措施,实现监管手段由重许可到全程,监管方式由被动到主动,最终实现动态监管、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   

2.
3.
《种业导刊》2016,(12):5-10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  相似文献   

4.
《新疆农垦科技》2011,(5):76-77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5.
《种业导刊》2011,(10):5-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2016年7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相似文献   

7.
种子生产经营是种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事关种业振兴、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威宁县)是贵州省占地面积最大的县,北、西、南三面与云南省毗连,海拔跨度大,农作物用种具有量大、品种繁多等特点,种子生产经营监管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基于此,论述了威宁县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管现状,剖析了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更好地服务种子生产经营者,保障种子使用者用种安全,供种子生产经营监管者参考。  相似文献   

8.
<正>1.经营者缺乏备案的硬件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配套法规实施以来,盐城市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高度重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同时种子管理站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种子经销门店,现场演示指导网上备案操作流程,切实推进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有效加强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9.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开启了种子市场监管的新模式,该制度不仅是农作物种子质量追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市场监管的有利抓手.本文就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出台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简易程序、备案与许可的区别进行简略介绍.  相似文献   

10.
《种业导刊》2006,(7):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相关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分为A、B两种.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指国家规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农业部制定的油菜、马铃薯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确定的其它1至2种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用A证.其主要条件是: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并具备法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加工设备及仓储设施.办理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即:需要办证的单位或个人须持必备条件的材料先经所在地县(市)级种子管理部门审核、再由省(自治区)级种子管理部门核发.……  相似文献   

11.
种子的优劣对农业生产影响巨大,种子监管工作直接影响着生产安全、社会稳定;而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是做好种子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实现种子可追溯管理意义重大。本文分析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现状,提出了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措施,从而促进种子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12.
《新疆农垦科技》2011,(6):69-71
第十四条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以外的应当加工、包装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250万元;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相似文献   

13.
2011年8月22日,轰动中国种业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公布,自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自此,经过两年的全面调研修改,新《办法》终于出台,此举必将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来促进企业间的兼  相似文献   

14.
张剑锋 《种子世界》2011,(12):15-15
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由农业部颁布,并于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江苏省种子管理站组织各市、县种子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了统一学习和详细解读。通过学习认为《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内种子市场,推进种子企业的兼并和整合,促进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国内种子企业应对外来冲击的能力;也有利于种子管理部门更好地进行市场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陈庆 《种业导刊》2009,(8):9-11
《郑州市农作物种子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种子执法主体、种子备案登记、种子委托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管理、种子广告发布、种子样品封存、质量复检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新种子法实施以来,我省持证种子企业迅速增加,另我省进行了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职能大部分已由农业农村局移交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移交后存在许可审批条件把握尺度不一致,许可审批与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理顺等问题,通过分析现状、探讨问题表现形式和发生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7.
《种业导刊》2011,(10):48-48
2011年9月9日,刚刚挂牌成立的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培训班上亮相,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新《办法》在名称、种企的门槛、管理制度、转基因棉花种子的生产经营上有变化。  相似文献   

18.
基于多年从事种子备案及种子产供需信息统计工作经验,从加强种子备案管理、提高种子备案率、拓展种子备案数据分析利用的角度,对目前菏泽市的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快种子信息共享、提高种子统计数据可靠度等完善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基本方案。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相关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分为A、B两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指国家规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农业部指定的油菜、马铃薯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确定的其它1-2种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用A证。其主要条件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并具备法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加工设备及仓储设施。办理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即: 需要办证的单位或个人须持必备条件的材料先经所在地县(市)级种子管理部门审核、再由省(自治区)级种子管理部门核发。  相似文献   

20.
种子备案工作,作为将种子管理中心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完善的种子追溯机制、规范种子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寿光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种子法》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种子备案,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严把种子质量关。结合5年的网上备案工作实际情况,发现网上备案的信息还不能完全真实、全面、全程记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追溯效果与理论期望仍有较大差距,种子备案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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