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 毫秒
1.
畜禽养殖场经营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饲养场实行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2.养殖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1)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2)建立健全防疫制度。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八、第九条。(3)建立健全养殖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
3.
《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2,23(12)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已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9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9月27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四川畜牧兽医》2002年第11期刊登的《一起动物防疫监督案件引起的思考》一文,引起了许多从事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同志的关注。但有一个问题应予正视,即《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否存在不一致?笔者认为:《办法》第十一条、三十四条与《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的确存在不一致的问题。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看,法律已作出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另作规定。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 相似文献
5.
6.
过去,基层畜牧兽医站即承担本辖区的防疫工作,又承担检疫工作,往往造成防检工作混乱。为此,我县从1999年4月试行乡镇畜牧兽医站防检分离,设立片区动检站单独运作,实行人、财、物由县局直管,动物检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防检分离的法律依据根据《动物防疫法》第6条、第30条、条31条以及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4条、第22条、第24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立检疫员,乡镇畜牧兽医站无检疫职权。各乡镇的动物检疫工作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驻检疫员实施检疫。2基层畜牧兽医站防检分离的必要性2… 相似文献
7.
8.
9.
简要案情四川省某县几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 ,发现该县某肉贩出售未经检疫的3头猪肉 ,即以该肉贩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的第十一条“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为由 ,按“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防疫法”)第四十八条 ,处以罚款300元。案情分析1.案情有不尽完整之处。笔者认为 ,案情有不足之处 :一是并未指明该肉贩是否持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经营 ;二是发现肉贩出售3头猪肉时有无销售行为 ,如有销售行为则销售量、单价、… 相似文献
10.
11.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6,(11):1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设立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第三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可联合设站。第四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 相似文献
12.
13.
14.
本期,我们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一、关于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的实践应用《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第二 相似文献
15.
早在九十年代中期,我省不少地方就实施了检疫申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先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须检疫合格。”1999年6月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需引进种用动物 相似文献
16.
17.
我国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实行十年有余。这一政策的下发有效规范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控制了饲养场动物疾病,推动了畜牧业的长久稳定发展,保证了公共卫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9条和第20条明确指出,动物饲养场应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则进一步细化了动物防疫条件。四川省犍为县作为天然养殖场,其养殖动物种类繁多,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防疫审查标准给予发证。基于此,本文根据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执行情况,提出相关的审查发证优化策略,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19.
读《四川畜牧兽医》2002年第11期《一起动物防疫监督案件引起的思考》,笔者就文中介绍的动物防疫监督案件的处理谈谈个人观点,亦可算是第三种意见,与作者及广大读者商榷。1该案引用条款正确,处理结果错误该案依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简称“防疫法”)第四十八条对肉贩处以罚款300元,引用条款正确,但是处罚结果错误。正确的处罚结果应当是首先责令停止经营,责令收回已售出的未检疫的猪肉,没收违法所得和未经检疫尚未售出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