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合同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也是合同的内容。因此,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履行、和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由于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合同的具体内容要由当事人约定,因此,在签订一些合同时,有些企业或者个人,虽然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了约定,但却没有按照签定合同的规则详细约定具体内容,致使合同内容不完善。一旦合同引发经济纠纷时,不仅双方当事人难以协商处理,而且诉讼到法院时,还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下面几个因合同内容不完善引发的诉讼败诉案例,… 相似文献
3.
合同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也是合同的内容.因此,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履行、和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由于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合同的具体内容要由当事人约定,因此,在签订一些合同时,有些企业或者个人,虽然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了约定,但却没有按照签定合同的规则详细约定具体内容,致使合同内容不完善.一旦合同引发经济纠纷时,不仅双方当事人难以协商处理,而且诉讼到法院时,还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下面几个因合同内容不完善引发的诉讼败诉案例,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相似文献
4.
5.
<正>化肥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签订购销合同,原本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行为,严格按合同办事,但近两年化肥购销合同如"一纸空文"。 相似文献
6.
7.
8.
一、合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与地位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计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工程建设中双方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必须按合同办事,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担所分配风险的责任.双方的行为都要受合同约束,一旦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我家住沈阳郊区。2004年春天,我家与同村的邻居签订合同,租用张家的一个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用费每年结算一次,并由双方家长在合同上签署姓名。但合同没有约定期限。2005年4月,合同履行刚到1年,张某就提出要解除这个合同,原因是原来约定的租用价格偏低,周围的蔬菜大棚都涨价,自己不解除合同就吃亏了。请问:这个蔬菜大棚租用合同可以解除吗? 相似文献
10.
11.
《吉林农业》2003,(2):11-11
①目的不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打算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缔约,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且一经对方当事人承诺,合同即成立,是订立合同的程序之一;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引诱他人向自已发出要约,仍处于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对方即使完全同意要约邀请的内容,也不因此在双方之间成立合同关系。 ②内容不同。这是要约邀请与要约形式上的区别,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一经承诺即成立合同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条件,而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磋商,其内容是不确定的。如商业广告中常见的某种货物“备有现货,欲购从速”,即使对方完全同意,也无法明确而肯定的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12.
13.
编辑同志:我有一套130平方米的住宅闲置,今年8月初将这套住宅租给了兰某,并且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租期5年;第1年交租金3500元,后4年交4000元。合同签订后,兰某即交清了第1年的3500元租金。前几日我偶然发现合同中“后4年交4000元”一句话有错,实际双方商议的结果是“后4年每年交4000元”。但当我要求兰某加上“每年”两个字时,他坚决不同意,并且不承认双方商议的结果。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林永顺林永顺读者: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我们认为你与兰某之间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同时也属于是“显失… 相似文献
14.
问:甲县的林镇王某与乙县小镇张某双方在乙县张某处签订了一份油菜籽购销合同,由王某供5吨油菜籽给张某,张某到王某处提货,提货后半年内付清货款。请问,甲县的林镇和乙县的小镇中哪个是合同履行地?答:甲县的林镇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 相似文献
15.
16.
案例:今年3月20日,瓜农吴某与西瓜购销经营者魏某签订了一份3万千克西瓜购销合同.合同中,双方对品种、质量、单价、验收标准、交货时间以及违约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前几次,吴某按合同约定供货,魏某亦按约付款.进入5月中旬以后,因西瓜大量上市,西瓜销售价格下跌,魏某即通过信函和电话形式告知吴某等瓜农,莉余的1万千克西瓜停止要货,自行处理.吴某接函后认为,反正双方订有合同,不怕你不要,遂将剩余的西瓜装车后又送到了魏某的果品经营部.谁知魏某坚决拒绝卸货,双方为此僵持不下.这样一连几天因天气炎热,最终致使部分西瓜发生腐烂,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元.气愤之下吴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判令魏某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停止要货属于违约行为;5000元损失费是由于原告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属于扩大的损失.遂判决西瓜腐烂造成的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赔偿因违约而给吴某造成的损失2000元,诉讼费用双方均担. 相似文献
17.
<正>案例:2009年4月,果树种植专业户向某与一果品公司拟订立苹果购销合同。由于双方以往业务往来较少,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为"见货付款"和"见款发货"产生分歧,形成了互不相让的局面。鉴于此,双方当事人向当地公证处提出了业务咨询。当公证员了解到双方都有促成生意的诚意后,建议他们在购销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了下列约定:由购货方将货款事先提存到公证处,由公证处书面通知供 相似文献
18.
以期权式合同为分析对象,考察它的基本特点与效果。结果表明,企业与农户签订具有这种期权性质的合同可以有效地降低农户的违约风险。而企业通过收取期权费也使自身承担的市场风险有了一定的补偿,契约双方能够初步形成一种风险共担的机制。但是,期权式合同的履行有赖于企业作出可置信承诺,即对农户进行专用性投资,由此使签约双方能够形成一种有效的自我履约机制。 相似文献
19.
20.
1999年6月8日,方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方将其承包的村委土地1574m2租给李建日光大棚,租期为10年,每年每667m2租金为800元。合同签订后,双方按合同履行,且李已向方支付租金3976元(1999年下半年至2001年上半年),其中有200元为押金。2002年李某认为租赁合同违反法规停止了向方支付租金,且经过村委调解未果,方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方在承包集体的土地后,又以出租方式租给李,虽然这种经营方式违背了当时禁止土地流转的政策规定,但这种方式便于土地经营,且符合现行法规的精神,同时也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双方签订土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