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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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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划分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汪清县为例,依托ArcGIS平台,根据不同空间功能主要限制因素初步确定适宜性等级,同时结合地类转移梯度综合确定其城市开发建设适宜程度。研究表明:(1)2017年汪清县生态空间面积为792848.98 hm2,占汪清县国土总面积的90.54%,在各乡镇均大面积分布;生产空间面积为74457.29 hm2,占汪清县国土总面积的90.54%,在各乡镇均大面积分布;生产空间面积为74457.29 hm2,占8.50%,主要集中分布在汪清县东部及罗子沟镇;生活空间面积为8384.05 hm2,占8.50%,主要集中分布在汪清县东部及罗子沟镇;生活空间面积为8384.05 hm2,占0.96%,主要分布在各乡镇中心地区。(2)汪清县不适宜开发建设区域居多,面积为794725.35 hm2,占0.96%,主要分布在各乡镇中心地区。(2)汪清县不适宜开发建设区域居多,面积为794725.35 hm2,其中生态空间面积最大;临界适宜空间面积为72055.08 hm2,其中生态空间面积最大;临界适宜空间面积为72055.08 hm2,以生产空间为主;一般适宜空间面积为4615.24 hm2,以生产空间为主;一般适宜空间面积为4615.24 hm2,以生活空间为主;而比较适宜空间面积为4294.65 hm2,以生活空间为主;而比较适宜空间面积为4294.65 hm2,也以生活空间为主。(3)汪清县各乡镇土地经改造后可用于国土空间开发建设的区域较少,占比较高的有汪清镇、大兴沟镇以及罗子沟镇,但占比均不到20%,其余乡镇比例更低,未来开发建设应着重考虑其生态价值。  相似文献   

2.
以高陵区为研究区域,基于资源本底,开展高陵区2009—2018年建设用地变化研究和基于建设功能导向的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判定区域的城镇建设适宜性程度,确定高陵区建设空间的规模及分布格局,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支撑。研究表明,2009—2018年高陵区建设用地总量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在基于建设功能导向的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研究中,各适宜性分区占高陵区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适宜建设区、基本适宜性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及不适宜建设区。  相似文献   

3.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为例,将国土空间开发模拟为生态保护和国土开发两个过程,运用最小累积阻力模型和空间分析方法构建叶城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结果表明,叶城县国土开发适宜区总面积为27 359.86 km2,生态保护适宜区总面积为968.84 km2,整体呈中心发散、带状分布的格局,并将叶城县域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占比81.79%)、保护开发区(占比14.79%)、开发保护区(占比2.78%)和开发建设区(占比0.64%)。运用最小累积阻力模型进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可更贴近干旱区县域客观实情。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国土空间开发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大,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国土空间开发质量,落实耕地保护并进行土地改良,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优化开发格局,推动适宜性评价、适宜区功能与规划建设相适应。  相似文献   

4.
为探究海口市“三生功能”的演变规律和空间分区优化路径,采用归类赋值、局部自相关分析、权衡优化理论的方法对2009—2018年“三生功能”时空变化特征及功能分区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海口市“三生功能”空间分布差异明显,总体上呈北聚南优的空间格局;“三生功能”间的主导关系为权衡型关系,生产功能、生活功能与生态功能间的协同性较差;基于空间适应性的分区优化思路,将国土空间划分为城市发展核心区、城乡优化发展区、生态保护区、农业生产区和农村发展区。  相似文献   

5.
[目的]传统村落是中国持久农耕文明的产物,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探究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方法]以江西省省级传统村落——霞山村为例,按照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思路建立生态型重要性、生产型适宜性、生活型适宜性的单空间适宜性评价体系,借助GIS空间分析和二维矩阵空间划分的方法,在多空间评价的基础上遵循最适宜原则和生态-生产-生活优先递减原则,划定"三生空间"功能分区,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结果](1)单空间适宜性分布的规律表明,生产、生活适宜性分布的空间相似性较强;生态重要性与生产、生活适宜性的空间异质性显著.(2)多空间评价结果表明,霞山村三生空间总体融合程度好,毗邻效果佳,以林地为主的生态空间面积为959.07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4.54%,呈片状分布在村域周边地区;以耕地为主的生产空间面积为661.51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7.62%,集中分布在村域中心地带;以农村宅基地为主的生活空间面积为137.78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84%,呈零星状零散分布.(3)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过程中,生态空间应注重加强生态脆弱和敏感区域的保护力度,生产空间应注重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生活空间应注重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结论]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基于三生空间适宜性与协调性划定三生空间的方法,较好地缓解了生态保育、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扩张对土地资源需求的矛盾冲突,可为其他村域型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一定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6.
扬州是长三角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重要城市,分析“三生”空间功能和耦合协调度变化对于城市协调发展和国土空间优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影响扬州市“三生”功能的因素,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以2007—2019年资料为例,运用综合评价方法进行了功能评价,应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了耦合协调性分析。结果表明,2007—2019年扬州市国土空间“三生”总功能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生产功能增长快,对总功能的贡献为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生态功能,且总功能空间分布较均衡。2019年耦合指数均接近于1,为高耦合阶段,说明“三生”功能耦合性强,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作用增强。但在生产功能快速增长时,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增长慢,发展指数为0.6~0.8,处于中级发展阶段。耦合协调度从基本协调和轻度协调发展到较高协调和高度协调,空间上从有一定差异发展为较均衡。影响扬州市国土空间“三生”功能耦合协调度演变的主要因素是发展指数的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增长慢,今后要在保持生产功能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提升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优化“三生”空间功能。  相似文献   

7.
8.
为在水土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科学合理的划定生态、生活和农业生产空间,以科尔沁区域为例,“双评价”为核心,探究国土空间优化布局。首先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区域水土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价,并以农业生产保障、城镇建设潜力、生态屏障约束为导向构建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体系,然后,基于“双评价”结果划定科尔沁地区的生态空间、生活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结果表明:1)科尔沁区域生态、生活和农业生产的面积所占比例分别为50.00%、3.55%和46.45%。2)农业生产占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为阜新市和白城市,生态面积最大的地区为赤峰市和兴安盟,生活适宜区主要集中在白城市。本研究可为科尔沁地区生态空间的保护、生活空间的发展以及农业生产种植区的选择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9.
“三生空间”对于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利用重庆市2005、2010、2015年3期土地利用数据,基于土地的主导功能,划分“三生”用地空间,并进行时空格局分析。构建“三生功能”评价指标体系,采用GIS空间分析与景观格局方法对2015年重庆市“三生功能”进行定量化刻画与分析。结果表明:1)重庆市“三生空间”以生态空间为主,生产空间次之,生活空间最少,“三生空间”时空分布和空间变化特征明显;2)生态空间景观受人类活动影响在持续的加强,景观破碎化程度在不断地增大,生产空间受人类活动影响在加强,生活空间扩张趋势明显,集聚度越来越大;3)2015年重庆市三生功能呈现出较强的空间分异性,其结果与定性分析吻合度较高。  相似文献   

10.
国土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依托.本文基于Landsat卫星选取2000年、2010年及2020年长白山地区遥感影像数据,结合3S技术理论对其进行目视解译,参照三生空间分类方法提取长白山地区2000—2020年的国土空间利用信息,探究长白山地区社会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2000—2020年各时段国土空间...  相似文献   

11.
利用拜城县2009、2016和2020年3期土地利用数据,基于土地利用与“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视角,通过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K)、土地利用程度(LUE)、土地利用转移矩阵(LCC)、景观格局指数系统测度了2009~2020年拜城县土地利用与“三生空间”的时空演变特征,并结合社会经济数据进一步分析其原因。研究发现:(1)2009~2020年间,拜城县土地利用结构明显改变,建设用地和耕地面积不断增加,生态用地面积先期被不断挤压,后期明显好转,各类土地的面积和利用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仅有未利用地的面积与利用率有所下降;(2)从景观格局指数来看,未利用地与草地占据主导,景观内部连通性逐渐加强,景观类型变得愈加复杂,景观分散性逐渐加强;(3)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不断扩张侵占了生态空间,“三生空间”结构趋向不稳定状态;(4)政策、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因素是影响区域内土地利用及“三生空间”格局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优化布局各类土地利用类型、控制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的有序扩张、提高生态空间的稳定性和抗干扰性、促进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拜城县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基于Landsat TM/OLI_TIRS 遥感影像数据,以汪清县为研究区域,利用RS和GIS技术,通过土地利用动态度模型、土地利用转移模型,以2004年为时间节点,分析1994-2014年间汪清县的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状况,利用灰色关联度模型对该变化的驱动力进行分析。结果表明,2004年以前,综合土地利用动态度为0.62%,空间变化差异明显,2004年后综合土地利用动态度降为0.56%,但空间变化差异逐步扩大,总体变化趋势放缓。1994-2014年间,林地面积总体减少,但2004年后呈增长趋势,变化程度较高的有裸地、草地及居民用地,每种土地类型都有不同数量的相互转化。驱动力分析表明,汪清县土地利用和覆盖变化是人口、经济等因子综合驱动的结果,不同土地类型变化的最主要的驱动因子有所差异。  相似文献   

13.
通过建立基于PSR模型的土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体系,运用改进的熵值法和障碍度模型对汪清县土地利用系统的健康水平进行了综合诊断。评价结果显示:20082016年吉林省汪清县土地利用系统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综合指数从2008年的0.5105升至2016年的0.6039,健康级别由"临界状态"变为"亚健康";从总体状况来看,压力指数呈下降态势,状态指数、响应指数呈上升态势;通过计算得到20082016年吉林省汪清县土地利用系统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综合指数从2008年的0.5105升至2016年的0.6039,健康级别由"临界状态"变为"亚健康";从总体状况来看,压力指数呈下降态势,状态指数、响应指数呈上升态势;通过计算得到20082016年系统压力、状态和响应障碍度的年平均变化率分别为3.52%、0.67%和2.44%,因此可以看出系统压力是决定系统健康状况的第一要素。  相似文献   

14.
杨绍萍 《安徽农业科学》2018,46(19):67-69,78
[目的]将传统的土地适应性评价方法与现代GIS技术相结合,对三都县农业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方法]以贵州省三都县农业用地(耕地、园地、天然草地)为研究对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取地形坡度、表层土壤、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 H、交通条件、灌溉条件6个评价因子作为农业用地适宜性的评价体系;运用GIS空间分析技术,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高程数字模型图(DEM)、坡度分级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库作缓冲区进行空间叠加,建立农业用地适宜性评价数据库,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模型对研究区农业用地进行了适宜性等级评价。[结果]三都县农业用地适宜区面积为620.65 hm~2,占总研究区农业用地面积的0.88%;较适宜区面积为17 595.82 hm~2,占总研究农业用地面积的24.87%;中等适宜区面积为42 077.62 hm~2,占总研究区农业用地面积的59.48%,不适宜区面积为10 443.63 hm~2,占总研究区农业用地面积的14.76%。[结论]该研究结果为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制定不同适宜性等级的农业用地利用对策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15.
以济南市为例,建立了城市土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并以MapInfo为平台,运用MapBasic语言进行二次开发,编写相关应用模块,将GIS技术应用于城市土地适宜性评价。评价中运用改进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因子的权重,同时利用GIS强大的空间分析和图形操作功能,将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统一管理,加强了评价的整体性和准确性。研究结果表明,济南城市土地适宜性可划分为6类,评价结果比较理想。  相似文献   

16.
以汪清县为例,通过对汪清县征地区片进行划分,对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测算,并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汪清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完善可以解决目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存在的区域划分不合理、区域间补偿标准相差较大、个别地区补偿标准与经济发展不适应等问题;可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自身利益,对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可以更好地推进全县城镇化科学发展,保障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杨淋  郝晋珉  类淑霞  双文元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6):22633-22636
按照土地适宜性评价的一般步骤——选择评价对象一确定评价单元一选取评价因子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一权重的确定一单因子评价和多因子综合评价,对大同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进行了适宜性评价,将其分为适宜、一般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4类用地区,大同市城区以一般适宜区和较不适宜区为主。  相似文献   

18.
基于综合指数评价模型的清水县土地适宜性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模型实证研究法,对清水县土地的进行了适宜性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区Ⅰ、Ⅱ评价单元的适宜性分值分别为 SⅠ=3.81、 SⅡ=2.60,土地适宜性程度分别为较适宜、中度适宜,这与评价单元选取对象土壤的实际相吻合,表明综合指数模型法对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结果准确可靠  相似文献   

19.
类淑霞  郝晋珉  双文元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4):21186-21190
[目的]对资源型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城市用地的空间布局。[方法]首先对大同市中心城区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然后根据《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目标年的城市规模和扩展模式,将新增城市用地和弹性空间用地进行空间布局,确定大同市2020年城市发展边界。[结果]大同市评价区域内适宜建设用地较少,面积66.18 hm2,占评价区域面积的10.40%;较适宜建设地区面积为117.51 hm2,占评价区域面积的18.47%;一般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149.49 hm2,占评价区域面积的23.49%;不可建设用地分布面积较小(89.31 hm2),占评价区域面积的14.04%。新增建设用地中,适宜和较适宜级别的用地占73.58%,没有不适宜级别的用地;有条件建设区中,适宜和较适宜级别的用地占66.85%,城市空间布局基本合理。[结论]该研究城市用地空间扩展和布局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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