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要闻     
《中国畜牧业》2014,(22):12-12
<正>《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印发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意见》指出,我国家畜家禽饲养数量多,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要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  相似文献   

2.
云南省曲靖市是畜牧业大市,畜禽养殖量大,且散养比例高,每年病死畜禽数量大,如果处置不当,不但会影响畜牧业生产安全,还会造成环境污染,甚至危及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曲靖市先后在所辖的麒麟区、沾益区、陆良县等7县(市、区)实施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试点,先行先试,通过建立五大体系,实现五个确保.稳步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3.
<正>我国家畜家禽饲养数量多,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2014年10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  相似文献   

4.
执法     
《动物保健》2014,(11):4-5
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意见》规定,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意见》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  相似文献   

5.
1原因 环保意识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保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早在2001年国家环保局就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2年又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相似文献   

6.
《湖南畜牧兽医》2014,(6):48-48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家畜家禽饲养数量多,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  相似文献   

7.
执法     
国务院:病死畜禽未经无害化处理不予赔偿
  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意见》规定,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意见》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  相似文献   

8.
《农村养殖技术》2015,(2):87-90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病死畜禽的数量相应增多,"黄浦江病死猪事件"使得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0月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  相似文献   

9.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发展养殖业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 ,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 ,由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已越来越突出 ,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 养殖业对环境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1.1 养殖场址引起的污染 养殖户为了畜禽饲养、饲料运输的方便或节省基建投资等原因 ,往往选择离居民生活区较近的地方建场 ,甚至选择自家旧房、公共场所等原有固定建筑物搭棚隔栅饲养畜禽 ,造成严重的生活环境污染。1.2 病死畜禽的污染 养殖 (场 )户在处理病死畜禽时 ,大多数未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处理规程》进行操作 ,随意…  相似文献   

10.
<正>【微利时代】2014年生猪养殖业陷入全行业重度亏损,打乱了"一年赚、二年平、三年亏"的猪周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中国生猪产业将整体进入微利时代。【环保压力升级】2014年1月1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广东、福建、浙江、深圳等南方诸省成为首要生猪环保改造对象。在此基础之上,2014年10月20日,《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及《新环保法》陆续颁布和出台,养殖业环保"迈大坎"。  相似文献   

11.
《广东饲料》2014,23(11):3-3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就社会普遍关心的肉食安全问题,对《意见》进行解读。病死畜禽数量大、范围广、处理难于康震介绍,我国是一个畜牧业生产大国,年饲养生猪11.9亿头、牛1.5亿头、羊5.7亿只、家禽176.2亿只。近年来,我国畜禽规模化养殖比例不断提升,目前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比例为69.9%,肉牛10头以上的比例为45.1%,羊30只以上的比例为57.3%,肉禽10000只以上的比例为69.9%,肉牛10头以上的比例为45.1%,羊30只以上的比例为57.3%,肉禽10000只以上的比例为71.9%。  相似文献   

12.
《北方牧业》2012,(14):9
<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7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全文公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了解,该条例的出台是国内首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拟不简单采用工业污染治理的制度和措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分别从立法目的、政府职责、监管体制、禁养区、限养区、养猪场建设要求、配套环保设施、排污要求  相似文献   

13.
本期资讯     
<正>要闻国务院:病死畜禽未经无害化处理不予赔偿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意见》规定,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  相似文献   

14.
我国畜禽饲养量大,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然而目前我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维护我国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的发展,畜禽养殖量大幅增加,畜禽死亡的绝对数量也相对增多。而病死动物的不当处理、非法经营、运输等现象,影响了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以及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强化实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迫在眉睫。虽然《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  相似文献   

16.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畜禽养殖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销售、加工或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最常用的办法就是先焚烧再深埋,而这种处理方式又会对大气和水源造成二次污染,不能真正做到“无害化”。近日,笔者到山东省诸城市参观学习,诸城市在病死畜禽“无害化”方面迈出了超前的一步,不但很好地破解了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难题,还“化害为宝”,让“有毒有害”之物,转化成“无害有利”的宝贝,真正实现了环境友好、资源转化、企业增效三方共赢。  相似文献   

17.
为促进畜禽养殖方式尽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我国畜牧业现代化,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确保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增加农民收入,农业部日前制定了《关于推进畜禽现代化养殖方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相似文献   

18.
<正>为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27日,工作人员来到绿园区警备路上一牛羊交易市场,通过印刷标语、张贴挂图、悬挂横幅、发放《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宣传形式,向这里从事畜禽养殖、经营、运输的群众讲解病死畜禽无害  相似文献   

19.
《湖南畜牧兽医》2015,(1):45-46
<正>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我国首部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农业部于2014年1月6日联合举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说,《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又一最新成果,是利用法治手段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实现畜禽养殖业发展与农村  相似文献   

20.
自2008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昆明地区"一湖两江"流域范围规模畜禽养殖迁建扶持的指导意见》(昆政发〔2008〕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昆政发〔2008〕61号)文件以来,东川区不断调整农村养殖结构,畜禽规模养殖有了一定发展,但总体上畜禽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饲养和经营管理水平低下是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仍处于广大农户散养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的过渡时期,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仍有待加强和完善,本文将根据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