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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年8月26日,苍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该县凤池乡有人涉嫌非法屠宰病死猪.27日凌晨,执法人员对嫌疑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死猪胴体2头、猪油7桶约400kg. 1 案情调查经调查,屠宰户缪某于2000年8月26日从山东调往福建的调运车上购得死猪2头,死因不明.屠宰后其产品尚未出售.此前3个月内,先后购得病死或死因不明猪8头,屠宰后加工成猪油约400kg准备在中秋节前卖给月饼加工商作加工月饼用,精肉、排骨、猪皮等销售给平阳县肖江镇个体饭店及个体商贩,共获违法所得1600余元. 2 处罚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缪某处以如下处罚:①责令停止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猪;②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和未售出的死猪产品;③罚款人民币6400元.根据GB1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对没收的死猪产品予以焚烧、深埋处理.  相似文献   

2.
1案由2001年12月7日下午,洛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接到洛阳市西工区沙西工商所电话,称他们接到群众举报查获了一起收购死猪、死狗的案件,需移交。洛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接受案件后,首先对查获的动物进行鉴定,发现了3头死猪、4只死狗,大的有15kg,小的有5kg左右,死猪全身暗红、无外伤,明显是病死,4只狗死因不明。接着又对当事人望某等三人进行了询问笔录,他们均系河南省永城县刘河乡李庄村农民,来洛阳收购毛皮,带回永城市场出售,现在市郊租房居住。他们称今天这些死猪、死狗是从收破烂处买来的,便宜的一块多一只…  相似文献   

3.
1起因2007年6月8日,青神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在执法监督时,发现一居民房院内,场地污浊,环境恶劣,摆着死因不明的4头猪、铁架上晾着1张猪皮,在偏房内简陋的宰杀灶台上晾满猪毛,另有磅称、链环、气泵、刀具、剥皮凳等工具。  相似文献   

4.
1984—1989年,我区先后有3个县发生炭疽疫情,共死亡2人、病人32人、死牛22头、死猪48头、死狗30多只,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5.
1案情概述2005年6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接到举报,称所辖某镇一个体冷冻库贮存死因不明猪肉,所里迅速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与前来配合的当地动物检疫人员一道,通知业主魏某开启冻库,查出死因不明猪肉5袋,共188.5公斤,其中吴某2袋65公斤,陈某3袋123.5公斤。对查出的死因不明猪肉进行现场拍照、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三峡都市报》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对3名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2调查取证经现场勘察和询问调查获取以下证据:(1)魏某原本是镇食品站职工,从事畜禽经营业务有十多年,从事冻存业务已近两年;(2)《动物防疫合格证》…  相似文献   

6.
寨情回放 2005年6月28 日,重庆市万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经群众举报,在一个体冻库查出死因不明猪肉5袋, 共重188.5公斤。执法人员对查出的死因不明猪肉进行了现场拍照、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3位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三峡都市报》的记者也进行了现场采访。  相似文献   

7.
案情经过2005年9月21日凌晨2时,重庆市万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接到分水交警举报。称在万梁高速路分水段入口处,查获一牌号为渝F90×××的货车,车上装有猪肉,货主提供不出检疫证明。现场检查刮皮肉发红、肌肉苍白;死因不明的2头猪还未去毛、皮肤紫红色,重约70千克;猪皮2张,皮下脂肪有出血点。当事人供认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未向当地动检部门报检。处理执法人员经进一步调查获得以下证据。1.当事人李某系重庆市忠县人,现年56岁,从事生猪业务已有14年多,其中专营病死猪已3年多。2.起运前未向当地动检部门报检。3.车上装的产品中不但…  相似文献   

8.
一、案件来源2010年10月30日,迁安市动监所和夏官营动监分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有人运输死因不明的猪,准备加工后将肉品销往某地级市。二、查处经过及事实认定接到举报后,迁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夏官营动监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查获当事人王某运输的3头猪,均未经过检疫,其中1头是死因不明的猪,当事人王某对其运输未经检疫及死因不明猪一事供认不讳。  相似文献   

9.
1案情情况1998年9月6日夜里11点多钟,哈尔滨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在检查南岗区哈达生猪屠宰场时,发现正在屠宰车间宰杀6头共计630斤死因不明的猪。根据情况,对该批死因不明猪的肉,进行立案查处。2立案查处取证获悉屠宰场场长得知猪贩从吉林大安贩回一车猪计37头,途中死亡或濒死6头,没有产地检疫证明和运输检疫证明。按规定南岗区动检站检疫员夜里12点上班,可猪贩怕被发现,就提前屠宰,逃避检疫。另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市生猪管理条例》,从防疫角度出发,该批猪不能在屠宰间屠宰,必须在急宰间宰杀。经现场勘验,部分由于放血…  相似文献   

10.
5月11日上午,在我场某大队猪群的38头架子猪中发现死猪4头,12日上午又死亡1头,共计5头。其中体重50kg左右的3头,40kg左右的2头。死猪营养中等,眼球下陷,有明显失水表现,2头腹部有红色丘疹。死猪生前有的有呕吐或拉稀病史,有的生前无任何症状。剖检肺部色泽正常,小肠充血。3头有蛔虫堵塞胆管,少则1条,多  相似文献   

11.
时下,出栏猪源少、价格高企,一些收购商经常会通过一些隐蔽的手段欺骗卖猪的农户,主要目的是缺斤少两。1头猪少称2千克,10头猪就少了20千克,按目前20元/千克的价格计算,就意味着卖10头猪被骗走400元,相当于1头猪的利润就没有了。  相似文献   

12.
@今日养猪业     
<正>#艺术家给猪纹身,是艺术还是暴力#北京顺义区杨镇一家农场里的猪后背上都被纹上了各种各样的图案,其中有人物、动物、神话故事。据介绍,这些纹身出自比利时艺术家德尔瓦之手。国外的收藏家和画廊喜欢收藏这种纹身猪皮,一张纹身猪皮价格最高可达100万元。诚信经营畜牧产品:猪也可以卖个好价钱。穷矮丑措:这么漂亮的纹身居然纹在猪身上!  相似文献   

13.
2001年2月15日下午4时,濉溪县交警四中队在春运检查时发现,由本省颖上县开往肖县的长途客车货架上装有大量死狗。我所即派员赴现场调查。在公安、电视台等部门的配合下,当场收缴了病死动物产品约460公斤,其中死犬83条,死猫14只,死小猪3头,死羔羊17只,动物内(腔)脏约20公斤。1 案件查处经过1.1 立案 我所接案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主管部门领导批准立案,开展调查。1.2 调查取证 通过对司机、售票员、接货人及车主的问话,当事人对经营病死动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们如实交待了病死动物的来源…  相似文献   

14.
河北省藁城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监督所),于2000年1月8日查获石家庄市郊区尖岭村康某从河北省肃宁县收购的死因不明的死狗572条(含剥皮带骨狗肉6条),重6.5吨,价值3.9万元。监督所依法将死狗全部没收并做了销毁处理,同时给予康某1.2万元的经济处罚。但康某以持有检疫证明为由,对处罚决定表示不服,凭借伪造的检疫证明,先后提起一二审诉讼,最后康某以败诉而告终。 此案中,由于我们动检部门对检疫证明管理不善,致使康某盗取并伪造检疫证明,为其提起一、二审诉讼制造了借口,造成本案拖延一年有余。下面本人就该案的查处谈几点体会。 一、案件的调查与处罚 2000年1月8日,监督所查获康某收购的死狗后,立即对死狗进行了封存,并对其进行了调查。康某承认死狗是从河北省肃宁县收购的,但不能向办案人员提供检疫、消毒证明。事后办案人员对封存的死狗进行了清点和勘验,该车死狗共计572条,其中混装6条剥皮带骨狗肉,重6吨半。死狗品种庞杂,大小不一,有的观赏长毛狮子狗仅三、五斤重,有的肢体不全,个别死狗尸开始腐烂。1月l0日,监督所分别向藁城市和石家庄市畜牧局化验室送检死狗尸11条,剖检头颅骨无钝器致伤痕迹,心、肝、脾等脏器病变明显,其中三条死狗肠道出血,有的胸腔有大量淡黄色积液,印象为“病死尸”。 1月31日,监督所对康某第二次调查时,康某向办案人员出示了两张加盖有肃宁县动检站检疫专用章的票据,分别是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号码15328327)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号码37359826)。经查看,检疫证明上畜主为王伟,动物种类是狗,数量是400条,签发日期为1月7日,检疫员签名为张某,消毒证明上畜主也是王伟。办案人员当场认定该检疫证明无效,原因是:a.当事人康某在被查获22天后提供的检疫证明无法证明是1月8日所查死狗的检疫证明。b.证物严重不符,当事人叫康某,而检疫证明上货主叫王某;车上装运的是死狗尸和剥皮狗肉,检疫证明上是死狗;所查死狗数量为572条,检疫证明上数量为400条。 为了进一步查明康某于案发22天后所提供检疫证明的来历,监督所办案人员于2月2日到肃宁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查,康某提供的检疫证明是肃宁县李某受康某所托到协检员张某家(李、张二人较熟),趁张家没人盗取后私自填制的,并伪造了张某的签名。检疫证明的后补与伪造,进一步证明了检疫证明的无效性。 监督所根据调取的证据,初步认定康某收购、贩运死因不明的死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8条第5项规定,拟定了给予康某没收死狗572条做销毁处理,罚款1.2万元的处理通知书,并于2月13日举行了听证会。会后,监督所领导及办案人员对案情进行了反复分析和研究,最后依据《动物防疫法》第38条第2款、第46条第3项、第48条第5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548-1996)《病害畜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的规定,给予康某没收全部死狗572条做销毁处理,处理费由康某承担,并处罚款1.2万元的处罚。监督所将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了康某。3月1日,监督所依法将572条死狗全部进行了销毁处理。 二、康某凭借伪造的检疫证明提起诉讼 康某对监督所处罚决定表示不服,并于2000年3月份向藁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康某以死狗已经检疫,已开具了检疫证明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监督所的处罚决定,归还其死狗572条。6月16日,藁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对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当庭质证。法院认为:原告康某所持有的检疫证明确系后补,伪造的检疫证明证物严重不符,不具法律效力;被告对原告收购、贩运死因不明的死狗案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款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判决维持监督所对康某做出的行政处罚,诉讼费2300元由康某承担。 康某不服一审判决,于7月份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于11月7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于2001年3月份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三、体会 1、县级兽医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基层检疫员所持检疫票证的管理,避免授人以柄。目前,市、县级监督所能够实现票证的规范化管理,而个别乡镇动检分站(或畜牧兽医站)尤其是“三无”分站(即“无站址、无帐目、无制度”分站)票证管理较为混乱,这些分站部分检疫员常将检疫票证带到家中,往桌上、床头一扔了事,有时在上边乱写、乱涂,甚至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了动物防疫执法的严肃性。此案中,因为张某将检疫证明带到家中,致使当事人盗取并伪造检疫证明,授人以柄,提起诉讼,造成严重影响。而河北省新乐市、栾城县动检站消灭“三无”分站、在养殖集中区域暂时租赁房屋办公的作法值得借鉴。租赁房屋设立动检分站,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对检疫票证日清月结,专柜保存,夜间保证两名以上检疫员值班,既节约建站开支,又方便了群众的报检,同时增强了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了对票证的管理。 2、协检员无出证权。动物防疫法第31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按规定动物检疫证明必须由实施检疫的检疫员填写,并签章后生效。协检员不具备《防疫法》规定的实施检疫的资格条件,因此协检员不得实施检疫、不得持有和出具检疫证明,他的职责应当是向包片检疫员报告本村动物出栏情况,以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 3、牢固树立严谨办案、不怕当被告的思想观念。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主动权,在当事人,当事人想告则告,但是胜是败,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因此我们行政机关不能怕当被告,但这也同时要求我们行政机关必须严谨办案,包括:认定事实要清楚,掌握充分的证据,依照法定的程序,引用法律条文要适当等,方能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似文献   

15.
198 7年夏末 ,在我县该虫流行严重的汪集镇农村散养猪农户中 ,采用漂浮、沉淀相结合的方法 ,粪检小糙子猪虫卵。第 1次粪检1 84头 ,检出有该虫虫卵阳性猪 37头。第 2次粪检第 1次查出的全部阳性猪 ,结果 2 3头阳性 ,1 4头阴性。第 3次粪检第 2次查出的全部阳性猪 ,结果 1 4头阳  相似文献   

16.
1996年 4月 6日 ,我所立案查处了不法商贩张某违法经营死因不明牛肉一案。张某违法经营死因不明的病死牛肉数量较大 ,共达 34 1 3千克 ,被罚款达 491 47 2 0元。此案历经了立案查处、二次处罚、二次复议、裁定、听证、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等程序。现将案例报告如下 ,供同行参考。1 立案查处1 .1 立案调查1 995年 8月以来 ,柳州市及周边农村地区连续发生耕牛被毒死的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 ,死亡耕牛达 2 41头。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 ,一方面责令公安局限期破案 ,另一方面责令我所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兽医卫生监督管理 ,…  相似文献   

17.
近日,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不仅反映出部分养殖户法规意识和防疫意识的淡泊,也暴露出病死猪处理监管上的漏洞. 国家对病死猪的处理有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1)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2)疫区内易感染的;(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4)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5)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6)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相似文献   

18.
20 0 3年 8月 2日 ,我县积石镇张某家饲养的 12头仔猪 ,由于饲喂大量新鲜酒糟 ,而引起猪只发病 ,造成1头仔猪死亡 ,其余 11头及时治疗而痊愈。1 症状起初表现为兴奋不安 ,逐渐转变为嗜眠麻痹 ,病猪步态僵硬 ,行走如醉 ,眼睑潮红 ,部分猪只还有下痢症状 ,经 5h死亡 1例。2 治疗对其余 11例仔猪立即停喂酒糟。每头仔猪灌服滑石粉 10 0g(用凉水化开 ) ,肌肉注射蛋清 10ml,并用10 %葡萄糖 2 5 0ml,10 %Vc 10 .0ml,氢化可得松 2 5mg ,混合静注 ,症状很快减轻 ,最后 11例仔猪均痊愈猪酒糟中毒的治疗@康世伟$青海省循化县畜牧局!811100…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4)、(5)条款明确规定“禁止经营染疫的;死因不明的动物”。这些条款对防止畜禽传播疾病,保障人民健康都有很大的意义。近年来,尽管防疫部门一再强调不许食用淹死、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但极少数人掩盖牲畜死因,销售死畜禽肉,对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宣传教育群众杜绝销售、食用淹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肉有很大的意义,现将这些肉可造成的危害及原因简述如下:1 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机会多畜禽在正常屠宰的情况下,要经过检疫放血及其它一系列正常过程。正常的家…  相似文献   

20.
<正>1 发病情况2018年7月10日,澜沧县勐朗镇新村朱某家1头母猪于当晚22:00左右产仔7头,12日9:00畜主发现母猪产后久卧不起,人为驱赶,拒不站立,拒食,遂求治,笔者10:00赶到现场诊治。2临床症状经检查,该猪卧地不起,食欲废绝,精神萎顿,对外刺激无反应,拱背,频频排尿,时常努责,从阴道内排出带臭味不洁的褐色黏液,鼻镜干燥,体温升高,心跳和呼吸加快。3诊断根据临床症状及病史,初步判断该猪产后恶露排不干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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