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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植物品种保护,也称为“植物育种者权利”,是保护植物育种人的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人利用其品种的一项排他的独占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具有某些共同特征,但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是一项新的工作。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此项工作。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的新品种保护。本文将对…  相似文献   

2.
段丽晶 《云南林业》2007,28(1):12-12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这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的专利权,也是种植业最重要的知识产权。1998年9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1月27日,  相似文献   

3.
祝榕 《福建林业科技》2006,33(1):197-199,215
为了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和利益,鼓励继续投资和培育新品种,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本文综述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总体概况和现状,并提出新品种保护相应的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4.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属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是指国家依法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新品种权证书、保护其利用其新品种的排他性的独占权利.通过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投入植物育种事业,培育出更多、更好的植物新品种,促进农林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为了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和利益,使育种者能从新品种的选育、生产和销售中收回投资和获得利润,鼓励继续投资和培育新品种,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薪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本文综述了我国林业植物保护制度实施后的总体概况、特点,以及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近期的合作与交流.结合桉树在我国的发展利用前景,和近15a来全面系统的引种、改良和良种选育成果,认为桉树是我国南方最具林业产业化的人工林树种,也是林业最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树种之一.  相似文献   

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在历史上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分支。1993年,中国政府与VPOV合作。于1993年9月15日~1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亚太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研讨会议.经过几年的准备工作,于1997年3月20日,正式以第213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条例》发布后,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配套规章和保护名录,  相似文献   

7.
具有60多年历史的德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促进了德国种子产业的发展。在德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法律框架下, 德国联邦品种局、联邦育种者协会、种子托管公司等机构在农作物新品种测试与授权, 育种者研发资金资助及知识产权要素投入, 监督许可证和打击种子黑市, 以及收取自留种子费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农作物品种、育种者, 以及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 德国育种者权利实施方式多样。文中分析了德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框架和特点, 提出了德国育种者权利实现的经验及启示, 以期促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8.
《山东林业科技》2004,(6):15-15
朋友,你想为自己培育的植物新品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吗?你想知道什么是专利品种吗?请你走进“山东植物新品种权事务所”,认识认识植物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9.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我国从法律层面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益,鼓励在新品种培育上的投入和研发.本文综述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历史演变、授权情况和湖北省林业植物授权品种的概况,分析湖北省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在对我国和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进行介绍的前提下,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角度出发,对海牙《排他性法院管辖协议公约》谈判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我国在谈判中应采取的立场提出了独到见解。通过与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对比,指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武建雷 《湖南林业》2007,(12):40-40
今年以来,云南省进一步将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引向深入,规范林木品种审定的各个工作环节.加强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部分)的注册登记工作.为鼓励育种者培育新品种和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提供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到目前为止.云南全省法定林木品种数量已达37个,其中用材林品种14个,经济林品种23个。  相似文献   

12.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做“植物育种者权利”,即植物新品种育种者享用该品种的独占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目前正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植物品种保护与工业发明专利具有某些相同特征,这两种保护形式都是为鼓励其所有者从事革新活动而授予排他的独占权利。...  相似文献   

13.
介绍了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况、申请保护的植物品种应当具备的条件、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必要性及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的成绩,探讨如何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和林业新品种的应用有效结合,以加大林业新品种的开发及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4.
《绿色大世界》2012,(3):273-273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及《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印发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场字[201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  相似文献   

15.
简要介绍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植物新品种权及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条件,申请程序等法律法规,总结分析了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6.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信息共享已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方式。文中介绍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现状及特点,包括国际间联盟机构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员国等建立的国外平台和我国的林业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分析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同和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中日植物新品种法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植物新品种是维护遗传资源多样性、推动农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式。日本是亚洲最早用法律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国家,也是亚洲唯一一个经历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转变为1991年文本的国家,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悠久的历史。文中分析了日本植物新品种相关法律的发展历程,重点对比中日植物新品种相关法律在保护对象、主要授权要件、权利的产生与保护期限、农民特权、品种登记制度和法律责任6个方面的区别,总结日本在植物新品种相关法律中的优势与特色制度,最后立足我国国情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农林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8.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在推动农林技术创新,提高资源有效配置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新品种的推广为农业、林业和园艺等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文中介绍了植物新品种的特性,分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与管理特点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化趋势。  相似文献   

19.
1999年6月17-19日,由科技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共同举办的“技术创新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研讨会”在昆明市举行。在这次研讨会上,有关专家介绍了我国在农林领域推进技术创新的政策、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框架和实施细则。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副总干事长格林格拉斯和英国、新西兰、日本等国的专家,介绍了各自国家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经验。这次研讨会的召开为我国宣传、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有关背景1997年3月20日,李鹏总理批准国务院第213…  相似文献   

20.
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的前前后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是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以下简称UPOV)十周年。十年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共受理了6311项(其中林业574项,占9.0%)新品种申请,现已批准了6311项(其中林业239项,占3.8%)。其中受理了国外445项(其中林业172项,占38.7%)新品种申请,现已批准了101项(其中林业77项,占76.2%)新品种。我国已经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大家庭里的重要成员,并且和UPOV及世界上许多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回想起当初加入UPOV的前前后后,情景至今依旧历历在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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