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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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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  相似文献   

2.
<正>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新增的农业补贴将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适度倾斜。那么农业种植合作社以及农村合作社补贴政策有哪些?土流网小编从税收、补贴、专项扶持等方面对农业种植合作社补贴,农村合作社补贴政策进行了梳理。1优惠类政策1.1税收优惠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3.
一、结合农村社区新建设,改革完善财税制度 1、完善现行对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制度。 一是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以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进步。二是适当降低农产品税率,提高农产品增值税扣除率,进一步减轻农产品税收负担。三是完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优惠效率。对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优惠政策,要继续优惠。  相似文献   

4.
正一直以来,合作社都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飞速发展,成为连接农户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不可缺少的桥梁。那么,明年国家扶持合作社的重点领域是哪些,合作社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石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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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月1日起硝酸铵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硝酸铵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7%,同时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据财政部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政策,硝酸铵被归为氮肥类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02年国家将硝酸铵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范围后,由于税收政策未作相应调整,致使目前各地对硝酸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及征免政策执行不一致,有的地方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有的地方按照13%征税,有的地方对硝酸铵免征增值税。此次两部门对硝酸铵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硝酸铵管理的有关精神,也有利于公平税负,便于基层税务部门实施征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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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财政部、农业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表示,国家将利用财税金融等杠杆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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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直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业组织,近几年,合作社飞速发展,成为连接农户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不可或缺的桥梁。那么,2017年国家扶持合作社的重点领域是哪些,合作社又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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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合作社的有关税收提出了明确规定,即:对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9.
我国正处于传统产业农业经济向新型循环农业经济转变的历史时期。只有始终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协同进化,才能推进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一、体制障碍1.增值税企业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收来源,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的比例。虽然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对利用三废产品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也实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我国涉及环境保护的增值税税种过少,征收范围也过小,很多企业均享受不到国家的这些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硝酸铵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7%,同时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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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8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自1994年以来,国家对国内生产流通和进口的部分化肥品种一直实行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税等优惠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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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发出通知.通知中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①农膜.(②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相似文献   

13.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要缴纳的税种有:   农业税.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全国的平均正税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相对县级而言,最高不得超过常年产量的25%,同时规定可以征收不超过正税额13%的地方附加税.   农业特产税.凡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   .我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实行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即一个应税产品核定一个税率.根据不同税目,税率在5%~31%不等.   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我国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根据地区及人均占有土地多少不同,一般税额为每平方米1元到10元不等.   契税.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实行比例税率,根据税目的不同税率为3%~5%不等.   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均由地方财政机关负责征收.   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应缴纳的税种有: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农民生产经营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通常要按照其销售额4%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从事加工、修理、修配的,其税率为6%.   消费税.从事白酒、鞭炮、焰火生产,应按照销售额15%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屠宰税.凡屠宰生猪、牛、羊等牲畜的,应按规定缴纳屠宰税.   印花税.与农民有关的应税项目有: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3‰缴纳税款;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5‰缴纳税款;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5‰缴纳税款;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的1‰缴纳税款;产权转移书,按所记载金额5‰缴纳税款. 营业税.从事服务业的,应按照其营业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从事交通运输、建筑及文化业的,应按照其营业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从事娱乐业的,应按营业收入的5%~20%缴纳营业税.   车船使用税.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征车船使用税,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由各市县(区)确定.   屠宰税、印花税、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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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2019,(1)
<正>为了让从事农业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了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特整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阅。1."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1)享受主体"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下,从事畜禽回收再销售的纳税人。(2)优惠内容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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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报讯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8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自1994年以来,国家对国内生产流通和进口的部分化肥品种一直实行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在保障化肥供应、稳定农资价格、支持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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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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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一、自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列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的农资产品有:1.饲料;2.农膜;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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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改现行对土地征税为对进入商品市场的农产品征收商品税,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所得征收所得税;并且按照国家惯例,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者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税收翻度改革的主要内客是:将农业特产税并入农业税;将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统一为17%,并对进口农产品按17%征收,每年减少增收20%的农业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恢复征收增值税,逐步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农产品加工行业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从长远来看,要建立农业生产单位所得税制翻,逐步创造条件统一城乡房地产税制。  相似文献   

19.
《新农村》1995,(1)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明确关于商办工业企业税收问题,主要内容有:一、为避免同类企业的相互攀比,商办工业企业不再减免增值税;二、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的今明两年继续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某些食品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一年;对专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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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一、总产销售的各种农膜。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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