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湖南农机》2006,(8)
(2006年10月25日,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湘农机管发〔2006〕44号文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保障农业机械维修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维修是指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技术服务活动。农业机械经营是指从事农业机械及维修配件销售的活动。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和农业机械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和农业机械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维修和农业机械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面向行业搞好管理和服务,逐步完善维修服务网络,促进技术协作,推广农业机械维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第二章维修经营资格第七条申请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农业... 相似文献
3.
农业机械的迅速发展,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给农机维修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农机维修网点还停留在原来的技术水平和规模上。原来的设备、设施已很难适应和保证日益发展的农业机械维修的需求。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已摆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面前, 相似文献
4.
5.
关于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国家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大型农业机械保有量不断增加,农机结构得到优化,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一些新型农机具和农机化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如何加强基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三包期过后农业机械维修难题,是值得农机管理部门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业集体化、规模化、工厂化的进程加快,国家惠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机械数量迅猛增加,特别是农民购机从前些年的小型为主,转变为以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为主。农机维修行业的维修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布局、维修能力、技术提升、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已经是农机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8.
9.
浅谈如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广德县农机化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越来越多的农民购置了农业机械。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带动了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从事农机维修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一个重要渠道。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机维修市场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是农机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谈谈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随着农牧副渔业的发展,农村机械维修量大面广,任务更加繁重,为建立农村机械维修体系,加强对维修服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农村机械维修点,是指以维修农牧渔业机械为主业的国营、集体(合作)、个体多种形式的农村机械维修经营单位。第二条 申请从事农村机械维修的服务点,须经当地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考核发给技术合格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相似文献
11.
12.
农机维修网点管理是政府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农业机械维修质保体系建设的需要.建设管理好农机维修网点,确保农业机械装备良好的技术性能是增强综合国力、促进节能减排、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需要.因此,管理和建设好农机维修网点质保体系,是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必要保障. 相似文献
13.
农业机械给农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维修极不方便。由于维修跟不上,在农忙季节,常常看到有些农民把出现故障的机具等带到镇上请人维修。碰上技术难题,有的农民找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求派农机维修技术人员。这不仅耽误了农时,影响农业生产,而且还增加了农民的开支。 相似文献
14.
第1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运输和农业工程的动力机械及其作业机械;农业机械制造,是指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农林牧副渔业机具及配件的生产活动;农业机械维修,是指对农业机械进行维修保养,修理修复及为之提供配套服务,以恢复机械设备使用性能的活动;农业机械经营,是指从事农业机械及其配件的销售与祖贸活动。第2条本县(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机械制造、农业机械经营、农业机械维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3条县(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会同计划、工商、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负责本辖区的… 相似文献
15.
16.
17.
《浙江农村机电》2008,(2):32-33
农业部2008年1号文件颁发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负责受理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或其他行政部门转交的投诉案件,依法调解质量纠纷。据了解,明确规定并规范在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尚属首次。过去,这样的机构一般设立在农机鉴定或者推广单位。农业部要求,各地要尽快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有效开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摘自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相似文献
18.
19.
第三十六条农业机械在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操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理机构: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同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