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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鉴于我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我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队伍现状,最近国家环境保护局决定授予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2.
1996年 5月 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授权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协助环保部门处理渔业污染事故转变为全权调查处理执法主体。这是法律赋予渔政部门一项新的职责。处理渔业污染事故、追查排污者责任和评估赔偿、调解纠纷等工作是渔政部门面临的新课题。如何公正、快捷的处理渔业污染事故,使受害方得到应有的赔偿。下面根据笔者多年从事渔业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1渔政部门在渔业环境保护中的法律地位 《水污染防治法》…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渔业潜航法规行政处罚,保障渔业港航法规的执行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仲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渔业船舶及其船员、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和渔港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其他船舶、设施及其船员、所有者和经营者。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以下简…  相似文献   

4.
一、渔政执法的特点渔政执法是指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对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以及渔业活动实施一系列监督和管理,它是渔业行政管理中的行政执法活动。由于渔政执法是一种由特定行政机关所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活动,因此其具体行政行为就必须符合国家《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行政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具体规定。渔政执法与其他的行政执法相比,在执法的难易程度、…  相似文献   

5.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公布施行。修正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排污单位,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分别由水污染事故发生地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这是国家在法律上赋予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能。为加强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的发展,最近农业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各水产科研单位发出通知,通知要求:  相似文献   

6.
罗剑彪  皮俊荣 《内陆水产》2003,28(11):43-44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授权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协助环保部门处理渔业污染事故转为全权调查处理的执法主体。这是法律赋予渔政部门一项新的职责。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追查排污者责任和评估赔偿、调解纠纷等工作是渔政部门的新职能。如何公正、快捷的处理渔业污染事故,使受害方得到应有的赔偿。笔者根据多年从事处理一般性渔业污染事故工作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相似文献   

7.
关于渔港监督管理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渔港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监督及其所属各级渔港监督部门 ,以《渔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为依据 ,对渔船、渔港和渔民实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目的是维护渔港及渔港水域的正常生产秩序 ,保护渔业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保障渔业生产顺利进行。我国的渔港监督机构不断完善 ,队伍不断扩大 ,职责更加明确 ,法规不断健全 ,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正在向科学化、正规化和法制化迈进。随着改革开放 ,渔业经济的迅猛发展 ,产业规模的扩大 ,经营体制的转变 ,生产形势的变化 ,给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  相似文献   

8.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这对于加强法制,对海上交通实行科学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维护渔港、渔船良好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海上交通安全法》是我国港口和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它规定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是在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水域内行使本法的主管机关,负责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相似文献   

9.
陈畅 《重庆水产》1999,(4):21-25,6
由于历史、认识、法律、编制及财务等方面原因,我国现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状况较为突出,存在职能重叠、执法力、名称混乱等问题,影响了渔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通过修改相应法规,转变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统一规范机构名称等措施,强化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中国水产》2000,296(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渔业港航法规行政处罚,保障渔业港航法规的执行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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