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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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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淑梅 《种子科技》2008,26(3):3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销售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并附有标签。标签是种子质量信息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产地、经销商、种子性状等要素都应标注清楚。种子标签标注得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种子批的内在状态。这对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都非常重要。2006年农业部出台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以下简称《标签通则》),进一步细化了标签的内容,使种子标签在行政规章和技术范围内成为一种真实的制度。目前,在实际操作中还很不规范,达不到《标签通则》中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罗节  张晓东  梁雄  谭斌  王波 《种子》2006,25(12):106-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使我县种子市场进一步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地区垄断被打破,技术型、资本型龙头企业正在主导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二是种子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步增强,无证经营和大案要案明显减少;三是种子质量大幅度提高;四是种子包装、标签逐步规范;五是种子经营正在由过去的单纯买卖向种子与技术的配套服务发展。但是,我县种子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品种多而杂,未审先推、种子标签不合规定、经营档案不健全等。针对这些情况,对今后我县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相似文献   

3.
胡燕 《种子科技》2008,26(2):2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使种子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但是,当前种子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品种多而杂、未审先推、种子包装标签不合规定、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在《种子法》规定的四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中表现尤为突出。随着种子市场的开放,不办证经营者队伍发展很快,城区、乡镇、村级种子代销点随处可见。这些个体经营者在资质上没有任何条件规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文化、道德、专业技术)普遍较低,根本不具备经营种子的最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使种子市场的管理走向了法制化轨道,为种子企业迎接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提供了保障.随着经济贸易的全球化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种子产业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种子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以促进种子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种子经营档案必须按规定制作、填写和保存,做到填写及时,内容真实,项目齐全,保存期有效,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通过检查档案,可以掌握每一批种子产地来源、加工包装、贮藏运输、质量指标、销售去向等内容,从而了解经营者的综合经营状况;同时可以对来源不清、数量不符、质量不好、去向不明的种子进行严肃查处.可见,严把种子经营档案这一关是规范种子市场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6.
梁玉珍 《种子科技》2006,24(4):1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使种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繁荣种子市场,保证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加大种子管理力度,为农民安全用种提供保障,为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35条第1款明确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批准文号等事项。”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自2000年12月1日实施已经近4年,随着《种子法》的深入贯彻实施,通过各级种子管理部门的努力工作,全国的种子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种业发展步入法制轨道。在新形势下,种子市场又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种子管理部门去研究、去解决。为此笔者在种子管理实践中,就检查种子标签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9.
刘忠全 《种子科技》2009,27(7):18-19
农作物种子标签真实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中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制度之一.该制度是规范种子营销行为的基本制度和明确质量责任的主要手段之一,是直接保护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与种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举措.因此,全面深入理解这一制度并在实践中加以正确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黄景志 《种子科技》2008,26(4):1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因生产销售假劣种子造成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给种子使用者造成减产或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给种子经营者和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现对种子质量纠纷案件的处理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为种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越是在市场相对放开的情况下越要强化规范种子经营行为。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如何依法对种子市场进行管理和规范,以保障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成为我们探讨的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必须按规定要求标注,标注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种子标签管理制度体现了保护种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而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大多数违法行为都会在标签上得以表现.因此,严格种子标签执法可以有效地规范种子市场,探讨如何开展种子标签执法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是行使种子行政管理的最基层,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好坏、扎实与否,直接关系到种子市场的稳定,关系到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证。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种子体制改革,加速优良品种的应用步伐和繁荣种子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农作物种子的使用者基本上是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自从2000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农民购种渠道多了,但种子经营者特别是代销种子的个人或单位也一年比一年多,至今已遍布各乡镇或村社,  相似文献   

15.
种子管理法规急需补充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相关法规的出台,使种子经营由计划调节转向市场营销,种子经营者也大幅度增加。在这市场化初始阶段,由于一些经营者自律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常钻法律法规的空子,不仅扰乱了市场的有序竞争,而且给农民的利益带来了损害。为了更好地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有效地进行种子管理,在下列方面急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种子法规,使之与时俱进,为种子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6.
曹勤虎  王成连 《种子科技》2004,22(3):146-147
为规范种子生产秩序,保证农业生产用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对农作物种子生产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从几年来实施情况看,少数种子企业对依法生产种子认识不够,常因种子生产程序不规范,生产的种子质量不达标而受罚,企业不但在经济上受损失,信誉也受到很大影响.为此,对当前种子生产中存在的不法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守法要求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17.
全圣  傅秀昌 《种子科技》2007,25(5):13-15
种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搞好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的农作物种子,是种子管理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与《种子法》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种子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但是,在种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现就在种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笔者从事多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验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射阳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减少了种子事故的发生,加快了新品种的推广,促进了粮棉油单产和品质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该县种子管理和种子市场也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种子经营档案必须按规定制作、填写和保存。做到填写及时、内容真实、项目齐全、保存期有效,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通过检查档案可掌握每一批种子产地来源、加工包装、贮藏运输、质量指标、销售去向等内容,从而了解经营者的综合经营状况,达到宏观指导一个地区种子市场的供需平衡。同时对检查档案中发现来源不清、数量不符、质量不好、去向不明的种子进行严肃查处。[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赵玉忠 《种子世界》2003,(12):1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上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两年后,<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种子条例>)于200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农作物种子法规在我省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也预示着我省依法治种具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强大的法律武器.<种子法>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种子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地位,<省种子条例>赋予了种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的职责.那么,如何加强种子执法和行政管理,促进我省种业健康有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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