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家顾问》2013,(5):8
农业部办公厅4月18日公布《关于种子标签问题的复函》,重申种子标签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销售的种子都应当附有标签,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根据《种子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种子法》第三十二条要求种子  相似文献   

2.
《中国农技推广》2016,(8):32-36
正(农业部2016年第4号令发布,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第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品种审定工作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品种选育、审定工作的区  相似文献   

3.
正(接上期)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或者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发布广告,或者广告中有关品种的主要性状描述的内容与审定、登记公告不一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  相似文献   

4.
2005年10月14日灌南县五队乡乔玉进、陈忠明两农户.到灌南县农业局投诉,反映他们购买了由五队乡王某转卖东海县支成行推销的“超级稻1800”水稻品系255kg,共种植59.5亩,造成严重减产.申请鉴定。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责成执法大队有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鉴定条件.于次日组织有关专家到实地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一是该“超级稻1800”水稻品系未经审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  相似文献   

5.
《新农业》2000,(2)
编辑同志:公安部发言人就通缉犯罪嫌疑人李洪志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李洪志涉嫌犯扰乱公共秩序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290条规定的扰乱社会秩序罪,第296条规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和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非法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请问:李洪志犯了?..  相似文献   

6.
正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称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  相似文献   

7.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农业部确定油菜和马铃薯也为主要农作物。天津市规定除上述7种外其他农作物为非主要农作物。《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三条设立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管理制度,规定"在本市推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非主要林木良种的,应当经过试验、示范,并分别到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2009年天津市农业局、  相似文献   

8.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对品种选育与审定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种子法》配套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又进一步对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做出了相应规定。要依法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应当明确品种审定申请者、品种试验承担者和品种审定管理者三方的责任,认真抓好以下3个环节:  相似文献   

9.
<正>(2017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1号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  相似文献   

10.
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1号公布)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发布农药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国家有关农药管理的规定。第三条未经国家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发布广告。第四条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  相似文献   

11.
<正>(山东省政府令第277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相似文献   

1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生产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发放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对农产品等级规格标准的制定提出了紧迫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8条指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  相似文献   

14.
严琳 《湖南农业》2006,(9):26-27
1、检疫犯罪我国《刑法》第413条第1款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应当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定罪处罚。在实践执行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第二,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第三,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第四,根据我国《刑法》第413条的规定,检疫人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5.
<正>95.非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品种的农作物种子应负什么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不得  相似文献   

16.
一、普通货物、物品罪若干问题探讨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7年 12月公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将走私犯罪确定为 10个罪名 ,其中《刑法》第 15 3条规定的走私特定物品以外的货物、物品的犯罪行为 ,被确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名的确定。虽然《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将刑法第 15 3条的罪名确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然而对这个罪名究竟如何适用 ,实践中做法不一 ,理论上也有分歧。有人认为 ,这一罪名必须完全适用 ,不能分开。但反对者则认为 ,这一…  相似文献   

17.
政策与法规     
《新农村》1999,(11)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朱镕基总理于9月30日签发国务院第272号令,发布《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详细如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相似文献   

18.
《农家参谋》2011,(8):1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  相似文献   

19.
律师:请问法定继承应当如何理解?苍国华苍国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要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  相似文献   

20.
1985年,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颁发了《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试行)》(下称《安规》),对防止发生电气事故,保证石油库安全用电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在学习应用中有些体会和看法,提出来供参考。 国务院1979年7月31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部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第十八条规定“标准一经发布,就是技术法规,……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国标、部标更先进的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