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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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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在规范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种子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种子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种子法》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2.
对基层种子市场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强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治理,是加快新品种推广步伐,提高农产品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是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品种选育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规范种子经营市场,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看,与农民对农资市场的愿望和要求相比,农资市场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笔者从事种子执法多年,实践中对种子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应该采取的措施有自己的看法和思考,现提出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3.
周治华 《种子世界》2007,(12):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射阳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减少了种子事故的发生,加快了新品种的推广,促进了粮棉油单产和品质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该县种子管理和种子市场也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5.
1 强化内部管理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的内因和关键。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国内种子市场的开放,民营种子企业的兴起,国外种子企业纷纷介入,原有的种子生产、经营体系被打破,种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激烈的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把握市场、搞好经营是每个种子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基层种子经营漫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明祥  龚一民 《种子》2006,25(12):108-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种子经营打破了基层农技站独家专卖的格局,种子经营逐渐告别行政推广,慢慢融入市场经济规则当中,也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和就业机会。《种子法》实施这几年来基层种子经营户各有体会,各有秘经。  相似文献   

7.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8.
张伟 《种子世界》2007,(6):19-19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种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了种子管理和经营分开机制。面对当前种子供大于求、市场极度疲软,竞争白热化的严峻形势下,贾汪区实现了种子市场管理规范有序,种子经营产销两旺,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成功探索出一条县级种子公司改制走出困境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种子经营全面融入市场经济当中,一个开放、有序、繁荣的市场日趋形成。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给种子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种子市场主体、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行为趋于多元化、复杂化,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和难度。因此,充分认识目前种子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搞好种子管理,促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梁新华 《种子科技》2008,26(1):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放开了种子市场,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区域“画地为牢”的经营格局被打破,原来垄断种子生产经营的国有种子公司正在解体、重组、改制,社会力量也纷纷投入到种子行业中来,形成了众多大小不一的种子经营企业。这使种子的生产、经营空前活跃,方便了广大农户购种,促进了优良农作物品种的推广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种子产业的发展。但是,从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看,与农民对农资市场的愿望和要求相比,农资市场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笔者从事种子执法多年,实践中对种子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有自己的看法和思考,现提出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12.
浅谈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贯彻深入执行《种子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种子市场检查管理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执行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市场上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违法经营未审定农作物品种,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制作不规范,拆包销售等问题,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3.
罗少林 《种子世界》2014,(11):11-12
<正>1存在的问题1.1经营门店多、散、小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蔬菜种子市场也随之放开搞活,县、乡各级种子经营门点迅猛增加,乡、村除农资经营部经营种子外,小摊贩、小百货店、村及村小组等也代卖种子。还有村级临时摊点和走村串户卖种子的。由于经营种子面广点多,给种子市场检查带来很大困难,不利于市场管理。  相似文献   

14.
周治华 《种子科技》2008,26(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为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改变种子市场的不良经营环境,确保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15.
黄新 《种子世界》2013,(2):29-29
种子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几年来,阜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在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强化种子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推行了一系列监管机制,并取得较好成效。  相似文献   

16.
康国光 《种子科技》2006,24(4):29-3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深入实施,湖北省种子管理与种子经营彻底分离,市场快速发育,市场主体多样化、市场竞争激烈化、管理规范化等特征趋于明显。湖北省种子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引种不规范,未审定先推广的现象时有发生;种子市场信息化水平低,种业宣传杂乱无序;经营档案不健全,种子标识不规范;经销商管理不规范,个别违法经营;种子后续服务不到位。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和解决,将严重影响种子事业的发展。为此,我们应针对问题强化管理,促进行业自律,逐步建立起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市场。  相似文献   

17.
科技兴农,种子先行,种子是具有生命的特殊商品,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和收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种子行业垄断经营的格局被打破,种子生产、经营市场逐步开放,使云南省会泽县种子市场主体日益增多,竞争更加激烈,涉及种子经营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农业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但从法律法规授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讲,种子经营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为种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越是在市场相对放开的情况下越要强化规范种子经营行为。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如何依法对种子市场进行管理和规范,以保障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成为我们探讨的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种业市场逐步放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我国加入WTO,种业市场已进入到一个“诸侯林立、春秋争霸”的新时代。这给种子经营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怎样把种子经营工作做好,如何才能在当前的压力、阻力、困难及挑战面前立于不败之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及时调整经营思路,搞好营销策略,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未来种子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种子经营档案必须按规定制作、填写和保存。做到填写及时、内容真实、项目齐全、保存期有效,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通过检查档案可掌握每一批种子产地来源、加工包装、贮藏运输、质量指标、销售去向等内容,从而了解经营者的综合经营状况,达到宏观指导一个地区种子市场的供需平衡。同时对检查档案中发现来源不清、数量不符、质量不好、去向不明的种子进行严肃查处。[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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