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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史料记载,我国对自然保护的认识相当久远,已有两三千年的历史。早在西周(公元前一○六六年至前七七一年)时代就对保护自然的重要性有了认识。据《西周·大聚篇》记载的《禹禁》中说:“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可以说这是我国最早的“森林法”。周文王时,他也颁布有《伐禁令》,明确规定:“毋杀人,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他把人、星、井、树、畜並列並加以保护,可见古人很早就认识自然保护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2.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历史上许多朝代都采取一定措施,制定法令,发展林业。早在夏代,《逸周书·大聚》中记载:“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周代重视护林,《周礼·山虞》中对采伐林木做出严格规定:“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礼记》中有:“木不中伐,不鬻于市”,“禁禁其欲伐者,止止其方伐者”的记载。《通鉴辑览》中记载:周文王讨伐崇国,下令行军作战中“无伐木,……违者不赦”。《管子》中记载:“山林梁泽以时禁发”,“山泽救于火”,在非采伐季节严禁“伐大  相似文献   

3.
我国以法治林的历史相当久远,可以追溯到周代。据《周礼·地官》记载,当时设有掌管山林政令的“山虞”、“林衡”等官职,规定“木不中伐,不鬻(音yǜ)于市”; “草木未落,斧斤不入山林”。即树木没长成材,不准砍伐拿到市场出卖,草木叶子没落,不准带刀斧进入山林。这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以法治林了。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在齐国执政,实行了严格的以法治林。《管子·地数》说:“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音zǜ)泽草莱,不可以为天下王”。他规定:“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管仲主张对  相似文献   

4.
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生态道德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我国古人十分重视这一问题,早在距今4000多年前的尧舜时代,就设立了管理山林水泽的机构,任命“虞官”为该机构管理人员。禹执政时期,颁布了有关环保的法律。《逸周书·大聚篇》记载:“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许多学者将上述史实称之为世界上最早的环保立法。  相似文献   

5.
自古以来,森林,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以法治林的国家。早在大禹治水时期,就注重林业生产的发展。据《周书·大聚篇》中的《禹禁》记载:“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西周时,设有“山虞”、“柞氏”等官职,专门营护森林;并规定“不树者,无椁”,对不栽树木的人,死后不给棺木。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在齐国执政,实行  相似文献   

6.
云杉 《国土绿化》2005,(8):47-47
青山泽林薮积草(1),取之有时(2)。用之有时,莫残童树斩花枝。斧斤以时入山林(3),物候有日。生息有日,飞沙走石实太迟。注:(1)管仲《立政》句:“山林薮积草,天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2)朱熹语:山林应“取之有时,用之有节。”(3)孟子语:“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采桑子·禁节令@云杉  相似文献   

7.
中外植树法规漫话朱少建我国一直有提倡植树造林的传统,且很早就形之于法规,据传,夏朝的第一个君主大禹曾制定如下法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西周时,国家设立了“林衡”、“山虞”等官职,专门掌管丈量、种植和护理林木事务。为了动员人们植树,甚至作...  相似文献   

8.
我国古代的劳动人民,通过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很早就认识到森林具有保持水土,改善环境,减免自然灾害,保障农牧业生产等作用。据《国语》中记载,公元前550年(春秋时期),周灵王的太子就向灵王说过:“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夫山,土之聚也,薮,物之归也。川,气之导也,泽,水之钟也。”并说明这是“古之先王,以此为慎”。可见,保护山林、保持水土的思想,其形成远在周灵王之前。在《管子》这本书中,齐国名相管仲曾提出过治国的五件大事,他把“山林救于火,草木殖成”列为第一件大事,而将治水、农耕、畜牧和修建等次之,意思是说保护好山林是治水的基础,只有把树木保护好才能谈得上盖房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以法护林的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公元前645年管仲治理齐国的时候,他的施政方针就十分强调对森林的保护,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谋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为天下王。”他还说:“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为此,管仲曾主持颁布了简明而严厉的禁令:“苟有动封山林者,绝不赦,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而对黎民百姓中“能树百果,使繁衮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大概是我国最早的森林保护法。由出土的竹简所刻秦朝《田律》得知:秦朝时,  相似文献   

10.
风水与林木保护刘晓明下文分两次刊出,本期刊出(二)二、禁止樵采由于草木是一地“生气”盛旺的表现,具有荫护地脉、藏风聚气的作用,因此,风水中严禁任意樵采。《周易阴阳宅、阳宅纳气》云:“树长林茂,烟雾团结,吉气钟灵故也。倘使伐树,宅屋风吹气散。”《阳宅会...  相似文献   

11.
我国历史上,虽没有比较完整的森林法,但根据史料记载,从周代开始,就有不少朝代都有管护山林的制度和法规。据《周礼·地官》记载,远在西周时就设有“山虞”、“林衙”的官职,专门掌管林业事宜。当时规定:“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不树者,无椁”。即对不栽树木的人,死后不给棺木。还设有“柞氏”官,管理采伐树木之事。并规定:“木不中伐,不(粥商)于市”。“草木未落,  相似文献   

12.
1.用法律保护森林,是发展林业的大事。我国历史上.虽没有完整的森林法.但从周代开始,不少朝代都有爱护山林的制度和法规。 3.还制定法令“任圃以树事,贡草木”四处张贴,鼓励百姓大力种植树木。 5.为了切实管好采伐树木之事,还设有“柞氏”官,并规定;“木不中伐,不鬻于市。”“草木未落,斧斤不入山林。” 2.远在周朝时就设有“山虞”、 “林衡”的官职,专门掌管林业事宜。 4.有些豪绅、地痞不愿自己上山植树,总是想方设法逃避。法令也做出相应规定:“不树者,无椁。”即对不栽树的人,死后不给棺木。 6.在这一系列措施制定后,周朝前中期的植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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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解读     
草木文化,在我国古代早已出现。《诗经》以草木人篇的至少有九成。信手一翻,《苤莒》、《卷耳》、《何草不黄》、《票有梅》……琳琅满目。首篇《关睢》便是“参差荇莱,左右流之”。“荇菜”乃普通植物,那样早便入了诗,足见草木与文化结缘之深。  相似文献   

14.
我国历代植树佳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植树造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四千年以前。早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的虞舜时代,就设立了掌管山林的官员“虞人”。西周则以“封人”负责国都植树,“掌国”负责各地城郭沟池的植树。东周以“野庐氏”掌管驰道两旁树木的栽培。那时还规定:“天子坟高三仞,树以松……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春秋战国经数百年争战杀伐,森林资源遗到严重破坏。据说秦始皇东巡,登泰山见草木萧条,当即下令“无伐草木”,又下令在全国五尺道旁“每三丈而  相似文献   

15.
封山育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封山育林是山东省“十五”期间林业的三大重点工程之一。为了贯彻落实李春亭省长 1999年 9月17日签发的《山东省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促进我省封山育林工作的开展 ,山东林学会确定了《封山育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课题 ,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1 山东省封山育林概况1.1 封山育林历史与现状封山育林是我国自古至今绿化山区的传统方法。我国汉字的“禁”字 ,是“六书”上指事会意的字 ,“禁”为“林”“示” ,即林前出告示 ,说明古代已具有很强的山林封禁保护意识。春秋时期 ,齐国大思想家管仲曾就禁伐山林树木向齐王进言 :“山林虽近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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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说过:“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第1版第1卷第697页)封建社会庞大的国家机器也正是依靠封建赋税来维持其正常运转的。林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多功能产业部门,其林木果特产品早就列为历代统治者的征课对象。远在西周社会就明文规定“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衡,以山事贡其物。”(《周礼·地官·闾师》)自秦以下,林木税收屡兴屡废,但有一条基本规律则是:以废为兴,以弃为取。到了明代,木材的用途愈益广泛,木材流通日趋频繁,林木税收在封建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大到兴修宫室,军用济  相似文献   

17.
肖秀芝 《热带林业》2002,30(3):52-52
我国上古就有提倡植树造林的习惯 ,而且形成于法令。夏大禹曾制定如下禁令 :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 ,以成草木之长。西汉时 ,文帝、景帝多次下诏“劝农种树”。隋炀帝开运河 ,下诏百姓于河渠两崖遍植垂柳。《宋史·太祖本纪》载 :宋太祖“课民种树” ,夹河两岸广植榆、柳护堤。《无史·食货志》记载 ,元世祖忽必烈于1260年即位后 ,便诏书天下 :“国以民为本 ,民以食为天 ,依食以农桑为本”。规定每丁岁种桑、枣二十株。土性不宜者 ,可种榆、柳等。明太祖朱元璋也曾指令百姓广植“桑、枣、柿”。早在1915年 ,我国就把每年的“清明”节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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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重植树轶事轩辕植树轩辕黄帝是重视植树的先贤。据考证,陕西黄陵轩辕庙至今依然生长的19米高轩辕古柏即轩辕所栽,距今已4000多年。大禹封山据《逸周书》记载,大禹不准人们在树木萌生季节乱砍乱伐,他发布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孔子栽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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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被告人谌松华、谌新国、蒋冬生以1388元的山价买到谌某某等人山林一块,双方确定了山林四至界线,并言明,采伐林木时,由3被告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买卖成交后,3被告人仅办了3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皆伐了此块山林,共计采伐活立木材积100.6立方米,其中,国家二级珍贵树木刺楸6.4立方米。案发后,如何处理本案,存在多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谌松华、谌新国、蒋冬生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对其应数罪并罚。理由有:3被告人违反国家林木采伐制度,非法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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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造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历史上,重视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的帝王将相,也不乏其人。齐宰相主张“谨守山林草泽”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崛起,当时身为齐国宰相的管仲,在看到各地修建工程,砍了不少山树和占了不少山地后,大胆上书齐王:“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山林草泽,不可以为天下王。”主张少建宫室,少砍山树,少占山地和耕地,限制葬地等等。齐王诏示,君臣上下,均为管仲“奏折”叫好。秦始皇“无伐草木”不烧“种树之书”秦始皇为一统六国,使用了许多帝王不敢用的专制手段,但在他东巡泰山时,看到草木一片萧条,当即下诏“无伐草木”。泰山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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