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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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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刊讯2004年1月6日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第330号公告,全文如下:鉴于德国已满足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禽流感国家的要求,根据我国对德国禽流感疫情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直接或间接从德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鸟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后生产和加工的。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79号同时废止。详见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www.chinafeed.org.cn(政策栏目)。■允许直接或间接从德国进口有关禽鸟及其产品…  相似文献   

2.
从 1 999年 1 2月起 ,意大利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 ,法国、卢森堡相继发生新城疫。为防止禽流感、新城疫传入我国 ,以保护我国的畜牧业安全 ,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法有关规定 ,国家出入境检疫局近日发出公告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意大利、法国、卢森堡输入禽鸟及其产品 ,已运抵口岸的来自上述国家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我国严禁从意法卢输入禽鸟及其产品  相似文献   

3.
《中国牧业通讯》2005,(22):34-34
为了降低禽流感对本国的不良影响,各国纷纷出台进口禁令。我国11月1日起暂停从泰国等14国进口禽类: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4部门10月28日联合发布进口禁令。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传播,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我国决定从11月1日开始,暂停进口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日本、朝鲜、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哈萨克斯坦、南非、蒙古、土耳其、俄罗斯、瑞典等14个发生禽流感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公告称…  相似文献   

4.
<正>由于美国密苏里州及阿肯色州的火鸡养殖场再次暴发H5N2禽流感,3月12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宣布停止进口相关地区的禽肉及禽类产品。事实上,自2014年11月起,国际禽流感疫情此起彼伏。中国农业部、质检总局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美国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2015年第8号】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从美国直接或间接输入禽类及相关产品进入中国,停  相似文献   

5.
《中国兽药杂志》2004,38(1):29-29
韩国农林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报告 ,2 0 0 3年 1 2月 1 7日 ,韩国中部Chungcheong -buk省的Eumsung地区一个养鸡场、一个养鸭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 (H5N1 )。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 ,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于 2 0 0 3年 1 2月 2 2日联合发布第 32 3号公告 ,防止韩国禽流感传入我国。公告内容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韩国输入禽鸟及其产品 ;已从韩国运抵我国口岸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二、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韩国的禽鸟…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鉴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关于无新城疫的要求,4月30日,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出第371号公告。公告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鸟及其产品。同时,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联合发布的第201号公告同时废止澳大利亚的禽鸟及其产品获准进入我国  相似文献   

7.
本刊讯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1月14日和15日联合发出第333号和第337号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日本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已从越南、日本运抵我国口岸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越南、日本两国近日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这两个国家的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越南、日本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  相似文献   

8.
针对我国广西出现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湖北武穴和湖南武冈市相继发生禽流感疑似病例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禽鸟屠宰加工及禽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在疫  相似文献   

9.
近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丹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 由于 丹 麦 朗 厄 兰 市 发 生 H5N8 型 高 致 病 性 禽流感疫情,自 2021 年 3 月 17 日起,将对朗厄兰市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  相似文献   

10.
《中国牧业通讯》2004,(14):10-10
记者7月7日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年初颁布的关于禁止从泰国、越南等暴发禽流感疫情的国家进口禽鸟及禽蛋制品的政策至今依然有效,从而阻断了从上述国家进口禽类导致禽流感病毒感染的危险。  相似文献   

11.
<正>为预防禽流感疫情蔓延,今天越南宣布禁止进口美国威斯康星和田纳西两个州的禽类产品。报道称,上述两州正遭受H5N2型低致病性及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影响。越南农业和乡村发展部发布相关禁令,并要求兽医局对已从上述两州进口但未经热处理的禽肉产品加强管控。越方认为今后尚需关注美国是否能遵循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禽流感的规定控制疫情并  相似文献   

12.
《中国家禽》2008,30(19)
中国香港食物安全中心9月25目宣布,中心会即时恢复处理泰国禽肉及禽肉产品的进口申请。泰国在2004年1月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香港当时暂停处理该国禽肉的进口申请。中心发言人说:今次恢复处理申请,主要是由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今年4月宣布泰国不再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而该国已采取适当的监控措施,之后亦再没有禽流感个案报告。  相似文献   

13.
为了保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的质量,确保禽流感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农业部决定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管理从紧急状态转为常态,规定生产企业必须达到农业部发布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的要求。为此,农业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  相似文献   

14.
20 0 3年 3月 3日 ,荷兰农业自然管理渔业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通报 ,荷兰境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与此同时 ,美国农业部中央兽医实验室初步认定康涅狄格州发生禽流感 (H7N2 )。为防止上述疫病传入我国 ,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于 2 0 0 3年 3月 1 4日联合发布第 2 5 7、2 5 8号公告。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荷兰和美国康涅狄格州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已运抵口岸的来自荷兰和美国康涅狄格州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二、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  相似文献   

15.
正3月4日,新加坡农粮局发布消息称,即日起解除对英国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限制。但由于苏格兰邓弗姆林发生一起低致病性H5N1禽流感疫情,临时限制进口疫情暴发地1KM范围内的家禽及其产  相似文献   

16.
2004年1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对禽鸟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通知着重于加强规范禽类贸易秩序,防止禽流感疫情扩散。现刊登此通知,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7.
近来.欧亚大陆部分国家和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中国也有一些地方出现禽流感疫情.当前正值候鸟迁徒和禽流感高发季节.防控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2005年10月20日.国务院召开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专题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禽流感.加强畜禽及其产品流通管理.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稳定.商务部10月2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保障肉类食品安全和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本栏目全文刊发.以飨读者。[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水禽世界》2010,(4):3-3
2010年6月22日乌克兰发布通报.乌克兰国家兽医总监于2010年6月7日发布第15—2—23/4913号通知“禁止老挝向乌克兰出口家禽、原材料及其产品”。乌克兰是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有关老挝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官方通知.决定暂停从老挝进口家禽、原材料及其产品的。进口该国受国家兽医局控制的其它产品应按乌克兰进口产品兽医要求,接受国家兽医卫生控制和检验。  相似文献   

19.
泰国在诸多非发达国家中,率先成功控制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本文综述其家禽饲养情况、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控制措施和监测方法,总结其成功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经验,以资借鉴。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兽药杂志》2004,38(3):21-21
农业部于 2 0 0 4年 2月 17日发布第 347号公告。经专家审定通过 ,农业部审查批准 ,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判定及扑灭技术规范》等 9项标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这 9项标准分别为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判定及扑灭技术规范 (NY 76 4- 2 0 0 4 ) ;高致病性禽流感样品采集、保存及运输技术规范 (NY/T 76 5 - 2 0 0 4 ) ;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76 6 - 2 0 0 4 ) ;高致病性禽流感消毒技术规范 (NY/T 76 7- 2 0 0 4 ) ;高致病性禽流感人员防护技术规范 (NY/T 76 8- 2 0 0 4 ) ;高致病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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