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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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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集体经营性入市对于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产权、市场化程度、法规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制约入市的顺利实现。武进区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探索较早的地区,制定了一系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进行了相关制度创新以明晰土地产权、降低入市交易费用、保障入市合法有序等。  相似文献   

2.
《新农村》2020,(5)
正作为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浙江省德清县承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下称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任务,探索了"建设一个统一市场(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平衡两种权利、坚守四条底线"的改革路径,构建了"一办法、两意见、五规定、十范本"的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入市第一宗、登记第一本、抵押第一单。1.入市路径德清县认真把握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核心环节,确定"谁来入市、哪些地入市、怎么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实现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的突破口,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何种方式入市是目前农村土地改革的热点问题。利用信托工具创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实现异地土地要素和金融要素的整合对接,破解城乡融合发展难题。基于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现状,利用物理学中“场”的概念,构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流转动力场,分析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流转的动力要素,探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流转实现路径。研究表明,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流转动力场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的“增收前景+其他价值需求”是核心动力和内部驱动力,城乡融合发展的土地需求和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升级转型是推动力,国家的相关政策保障是支撑力,而土地信托流转在承包地上的成功经验是牵引力。信托客体、信托主体、信托产品和制度保障是动力场的内核,是路径规划的控制点。因此,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流转实现过程中,应以动力场中内生动力、推动力、支撑力和牵引力为基础,明确信托客体中信托财产的范围,规范信托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优化信托产品结构,完善土地信托制度和配套制度,以期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创新,实现集体经营...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对于盘活农村分散土地、建设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至关重要,本文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必要性、市场机制建设等方面讨论了入市流转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放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限制.2014年底中央确定了33个试点县,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这些改革顺利进行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价值.该研究详细分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值影响因素、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以及评估方法运用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一些特殊性因素.  相似文献   

6.
【目的】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对佛山市南海区带来的影响。2014年拟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了农民收入。【方法】运用超效率DEA模型测算1995—2001年、2012—2018年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效率,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佛山市南海区试点政策实施前后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绩效差异。【结果】2015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政策实施后,2017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比2015年提高0.78,反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预期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率具有正向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农业总产值和耕地面积均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率具有负向影响,分别在5%和1%水平上显著。【结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试点区应当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打通"改革试点的壁垒,增进改革试点协同合作力。  相似文献   

7.
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是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流转,但并未明确如何入市流转。长垣县是河南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唯一试点地区。因此,研究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路径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针对长垣县各乡(镇)具体情况,该研究采取系统聚类法得到长垣县直接入市、到产业集聚区入市、城中村整治后入市3种入市路径,并针对不同入市路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与国有建设用地单一的入市途径不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3种入市途径,即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由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受城市经济辐射作用强弱不同,存量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合理的选择入市途径有助于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因地制宜入市和高效集约利用。在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从解决存量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视角和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视角分别进行入市途径选择。结果表明,为解决存量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安达市98.25%的宗地应采用就地入市途径,1.75%的宗地应采用调整入市途径;为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52.82%的宗地应采用就地入市途径,45.48%的宗地应采用整治入市途径,1.70%的宗地应采用调整入市途径。  相似文献   

9.
为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2019年12月海南省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标志着海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入新时期。自贸港建设背景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价值;但由于涉及政府、村集体、用地企业、农民等多方利益关系,入市过程中将面临开发成本高、农民失地风险加大、利益分配不均衡等诸多困境,可通过合理规划入市土地、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市场监管机制等多种路径加以突破。  相似文献   

10.
土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素之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法律保障。探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趋向、面临的困境,探索切实有效的纾困对策,盘活土地资源,维护和增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利益,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缓解城镇建设用地减少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既可以增加农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也可以促进社会发展。通过实践调研的方式,对官塘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情况进行了解,其入市是在政府帮助下,通过自己组建土地整理公司对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引入垫资公司对新房进行建设,以此来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这种方式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其入市方式、增值收益分配等问题上还存在很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入市模式,政府、集体、个人收益分配比例等方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1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即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71号)。2015年国土资源部部署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并在全国范围33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作为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方法,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价格依据。  相似文献   

13.
四川省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从2015年3月才开始实践的,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滞后、融资难、流转收益分配配套机制不完善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通过积极引导农户组建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法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后监管和农民收益分配的监管等机制,探索出一条农民自主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新路径是郫县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4.
<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土地改革的突破口,是未来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方向。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有利于缓解土地市场供求矛盾,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有利于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镇化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已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城镇国有土地同等入市流转,同权同价。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工作于2014年正式启动,国外农地流转制度和我国发达地区  相似文献   

15.
对广西北流市基于乡村振兴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创新进行了研究,目前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现状有"入市交易方式多样,以拍卖为主;入市途径多样,以调整入市途径为主"的特点,取得"建立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完善了集体土地入市的规章制度,健全乡村制度体系;开拓了增加农民收益的新渠道,促进农民生活走向富裕"的成效,存在"异地调整入市的利益分配不均,阻碍城乡一体化建设;入市资金筹措困难,削弱乡村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撑;后期监管机制不完善,扰乱乡村治理秩序;入市用途比较单一,制约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的困境。借鉴德清模式、陇西模式、南海模式和贵州模式的优势完善模式,得出实现路径:构建收益分配均衡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解决乡村资金发展问题;落实"小产权房"监管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入市用途均衡,助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随后,国家相继出台了其他法律文件,并对原《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在各省区设立土地改革试点,对入市的模式进行探索,加快土地的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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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当前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相关政策支持下打破了城乡土地二元制度。为深化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本文分析了特色小镇土地入市规模及市场分异形成的梯度特征,比较了典型特色小镇的创新模式,并针对用地流转制度不完善,小镇产业发展、金融税收等问题提出制度层面的路径优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正2017年以来,新乡市以处理好土地和农民的关系为主线,不断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改革、土地综合利用改革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五项重点改革,让更多的改革红利接踵而至。  相似文献   

19.
《吉林农业》2015,(8):24-26
<正>现行土地制度负面后果的根源在于城乡土地"同地不同权",农村土地无法像城市土地一样入市交易,从事非农建设开发。面对这一困局,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不少政策,力图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推进现行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土地红利,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助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面,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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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乡村地域重要的存量空间资源,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空间载体。基于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期刊文献,利用Cite Space软件,对2003—2022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的1125篇文献进行知识图谱分析和探讨。研究结果显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经历了一个从现实描述到实证分析的知识体系演进过程,初步形成了包含制度设计、产权制度、增值收益分配及规划保障等主要内容的框架体系。未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需要从城乡融合和区域统筹发展视角考察与推进,在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基础上,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特殊属性,进一步研究如何自上而下地规范各地入市的规则体系,延伸对“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国土空间规划”等内容的探讨,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践提供参考依据和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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