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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其中相关水产品(包括鳗鱼)检查达到116种,检测非常严格、精确,条件非常苛刻。最近检出从我国出口到日本的鳗鱼产品的药残、农残、重金属等违例事件中来看,重点在违禁药物上,如孔雀石绿(显性、稳性)、硝基呋哺代谢物(AOZ、AMOZ、SEM、AHD)等,还有意想不到的硫丹残留事件。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水产品药物残留的基本状况 我国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状况究竟如何?这个问题已引起了我国各级政府、广大消费者以及业界的普遍关注.一方面,目前社会上片面夸大了水产品药残的严重性,事实上我国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状况,虽不像社会上宣传的那样严重,但也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并不能盲目乐观.以下一些材料可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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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水产药物的药理研究 滥用药物是造成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水产药物的开发研究较晚,专门从事水产药物研究的人员不多,缺乏系统而深入的药理学和毒理学实验.缺乏对药物在鱼体内的作用机理、药物代谢动力学、毒理学及对养殖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基础理论的研究;药物的给药方法、给药剂量、给药间隔时间、休药期缺乏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4.
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经常会面临鱼病问题,为控制鱼病的发生以及治疗,我们会不可避免地使用渔药。鉴于渔药使用方便、起效迅速、疗效显著及价格适中等特点,可以说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渔药仍是控制水产养殖动物病害的首选。但是,渔药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会引发诸多问题。比如近几年先后出现的氯霉素、呋喃唑酮、孔雀石绿等涉及到渔药使用安全的事件是长期不科学使用渔药所引起的矛盾的集中暴发。农业部193号公告明令禁止使用21类40余种兽药及化合物,但在养殖生产、运输、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限用药物残留超标现象。因此有必要对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的危害性加以正确认识,大力加强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控制和治理工作,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一、药物残留的危害性 相似文献
5.
过去的几年,日本市场已多次退回或销毁抗生素超标的我国鳗鱼或其制品,欧盟因氯霉素残留问题将中国产冻虾产品纳入其食品快速预警机制,并于2002年初通过决议全面暂停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食品,这对我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欧盟的禁令,美国、日本等国已高度关注我国出口水产品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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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产动物药物残留的成因 1.1 药物防治理念和方法是导致水产动物药物残留的根本原因 药物防治的理念和方法长期在水产动物病害控制中根深蒂固,即使在当前相当多的药物被列为严禁使用的"违禁药物"之后,人们的注意力仍然停留在寻找新的"替代药物"的阶段,并热衷于寻找新的药物(如中草药)来替代现有的药物,而未能把控制水产动物药物残留的重点放在控制其源头病原菌上.一种药物被禁用,就找另一种未被"禁用"的药物取代,这是导致水产品药物残留事件层出不穷、新的违禁药物不断增加的根本因素.可以预见,如果目前水产病害药物防治的理念和方法得不到根本改变,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药物被查禁以后,像喹诺酮类药物(各种"沙星"类药物)等新型广谱抗菌药将会是接踵而来的被查禁药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