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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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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林木种子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林木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生产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领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各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2.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根据《种子法》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和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注册所在地省级林业行政…  相似文献   

3.
《新疆林业》2002,(3):16-19
天西、阿山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通知》(林场发[2001]1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行为,促进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从3月中旬开始启用全国统一印制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两证的核发工作。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两证的核发管理,认真执行《种子法》和我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和发放。要认真做好新、旧“两证”的更换衔接和旧证清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换发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三、换发和实行“两证”制度是一项新的、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两证”发放审核、审批的登记造册、存档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实行新证后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  相似文献   

4.
为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对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管理,日前,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该规定规范了引种申请、审批和监管的工作程序,进一步严格了审批管理,它的颁布实施,对防止外来有害生物随林木种苗传入我国,将发挥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5.
政策法规     
国家林业局对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为切实规范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秩序 ,加强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林业局决定对主要林木商品种子 (含苗木 ,下同 )的生产和林木种子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  相似文献   

6.
政策法规     
<正> 国家林业局核发第二批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为落实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制度,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维护林木种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2年第5号令)第九条规定:“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的种子公司和从事林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2003年8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03]第10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的监管,规范林木种子广告的发布,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高度,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发布林木种子广告做出了具体规定。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林木种子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林木种子广告的监管程序,现就有关事…  相似文献   

8.
《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表现在:《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步伐加快,种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逐步维护。2004年,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4.5%,苗木样品合格率为90.1%,比上年度75.2%和79.4%分别提高了9.3和10.7个百分点;全国已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15.08万份,发证率由2002年的13%提高到75.4%;30个省区实行了标签制度;17个省(区、市)出台了《种子法》实施办…  相似文献   

9.
《山西林业》2004,(1):2-3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林木品种选育者和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木种子质量,促进林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苗木、根、茎、芽、叶等。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种子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林木…  相似文献   

10.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安徽林业科技》2011,(6):48-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林木品种选育者和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木种子质量,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2.
资本是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企业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需要一定数额的资金,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的需要,企业必须把资本运营作为企业经营者的首要任务来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一、企业资本的筹集企业的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13.
林业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森林法》的规定,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具体来说,在森林经营管理方面,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掌握资源消长变化情况,审批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的长远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非林业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为同级人民政府确认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调处林权争议,对审批占用或征用  相似文献   

14.
一是把好生产、经营准入关。区林业局严格按照《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规范办证程序,公开办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提高办证效率。同时,加大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加快发证,  相似文献   

15.
《木材工业》2008,22(4)
根据国家颁布的《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其加工的木制品不得出口。这是继2007年9月,国家降低家具出口退税后,出台的又一影响国内家具行业的重大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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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与生活》2010,(4):17-17
<正>51.林权发生变更或灭失的如何登记?答:《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和祝列克副局长在全国林木种苗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要求,制定本方案。一、目的通过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增强对种子法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良好氛围;切实理顺林木种苗管理体制,实行林木种苗政企、政事分开,依法行政;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全面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标签制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净化林木种苗市场,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完善《种子法》配套法规,为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和国土绿化提供品种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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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林业》2005,(1):12-14
1、办理项目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部门甘肃省林业厅资源处办理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条件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①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②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办理程序省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由省林业厅核发;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资源处对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8174232、办理项目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部门甘肃省林业厅资源处办理依据《森林法实施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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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表现在:《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步伐加快,种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逐步维护。2004年,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4.5%,苗木样品合格率为90.1%,比上年度75.2%和79.4%分别提高了9.3和10.7个百分点;全国已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15.08万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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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山州富宁县认真贯切落实《种子法》,狠抓工程造林苗木质量管理工作。县林业局结合本县实际,建立种苗质量长效管理机制、种苗生产供应、行政执法管理、种苗社会化服务等体系:加强苗木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苗木行政审批程序;加快种苗队伍建设,提高种苗管理整体水平。在种苗选择上实行招投标合同订购制,防止了“人情苗”、“关系苗”等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把住了种苗质量关。同时,加大种苗质量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种子法》规定的林木种子许可、标签、检验、检疫制度,为全县退耕还林造林苗木提供了质量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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