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张引弟  孟慧君  塔娜 《草业科学》2010,27(5):130-135
牧区草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伴随草原新三牧政策(休牧、禁牧、划区轮牧)实施、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型、牧区产业结构调整、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等过程集中出现,又事关牧区民生与构建和谐新牧区的一个崭新的重要研究命题。本研究阐明内蒙古牧区草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与特征,指出伴随草地流转出现租赁期短、草畜平衡对草地流转限制等问题以及牧区草地流转动因与东中部土地流转不同、草地类型流转程度不同的特征。畜产品是牧民主要收入来源,草地流转价格低影响牧民增收、加大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风险。在牧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与完善草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保护和建设草原生态需要牧户调整放牧强度。草地资源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数字技术是畜牧业提质增效的内在动力,二者结合导致的草地利用强度变化对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影响重大,故研究数字技术采纳、草地流转对牧户载畜率的影响具有重要价值。本文基于内蒙古322户纯牧户调查数据,采用Tobit模型探讨数字技术对牧户放牧强度的直接效应,选择调节效应模型分析草地流转影响数字技术与放牧强度之间关系的作用机制。结果显示:数字技术采纳可有效降低牧户放牧强度,且在不同收入占比牧户间存在异质性;草地流转对数字技术降低牧户放牧强度具有调节效应,其中草地转入负向调节数字技术对放牧强度的抑制作用;草地转出呈正向调节效应。因此,为可持续利用草地资源,引导牧户调整放牧强度,应推广数字技术,加快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技术培训,提高牧户数字素养与技能;完善线上草地流转交易平台,加强转入草地使用情况监督;增加牧户非农生计策略选择,推动草地转出长期化。  相似文献   

3.
以玉树、那曲、阿坝、甘南4个地区共495个牧户调研数据为基础,运用Logit和Probit实证计量模型从户主个人特征、家庭社会经济特征、牧民草场畜牧业经营特征和其他因素等方面分析了青藏高原牧区草地转入行为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牧户家庭草地承包面积对草地转入行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牲畜数量对草地转入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区域变量中,那曲地区牧户的草地转入行为显著低于其他3个地区,而甘南和阿坝牧户的草地转入行为显著高于另外两个地区。根据上述结果,对促进牧区草地的有序流转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草地流转有利于优化草地资源配置和促进畜牧业规模化经营,实证分析草地流转对牧民家庭收入的影响,对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基于青海和甘肃两省牧区的入户调研数据,采用多元回归和倾向得分匹配的方法分析了草地流转对牧民家庭收入的影响,进一步探讨了不同草地规模和收入水平下草地流转对牧民家庭收入影响效应的组群差异。结果表明:1)草地转入有助于提高牧民家庭收入,草地转出对牧民家庭收入影响不显著。2)草地转入对牧民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为6 576元,可促使牧民家庭人均年收入提高47.25%;草地转出对牧民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处理效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3)草地转入对较大规模和高收入水平牧民家庭收入的影响更大,低收入和草地面积较小的牧户无法从草地流转中获得更多经济效益,可能扩大牧民收入差距。据此提出,应当发挥草地流转市场机制和法律保障制度在草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完善草地流转中租金的确定机制,保护低收入牧户在草地流转中的利益,提高草地流转效率。  相似文献   

5.
秦昌胜  武延琴  李芙凝  周雪  唐增 《草业科学》2022,38(10):2087-2095
草地流转有利于优化草地资源配置和促进畜牧业规模化经营,实证分析草地流转对牧民家庭收入的影响,对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基于青海和甘肃两省牧区的入户调研数据,采用多元回归和倾向得分匹配的方法分析了草地流转对牧民家庭收入的影响,进一步探讨了不同草地规模和收入水平下草地流转对牧民家庭收入影响效应的组群差异.结果表明:1)草地转入有助于提高牧民家庭收入,草地转出对牧民家庭收入影响不显著.2)草地转入对牧民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为6576元,可促使牧民家庭人均年收入提高47.25%;草地转出对牧民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处理效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3)草地转入对较大规模和高收入水平牧民家庭收入的影响更大,低收入和草地面积较小的牧户无法从草地流转中获得更多经济效益,可能扩大牧民收入差距.据此提出,应当发挥草地流转市场机制和法律保障制度在草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完善草地流转中租金的确定机制,保护低收入牧户在草地流转中的利益,提高草地流转效率.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草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0%左右,在广阔的牧区,草原畜牧业是主要的产业。由于牧区草原畜牧业的经营规模以及牧民的专业化程度的制约,生产经营规模超过一定限度,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出现。所以草原畜牧业需要适度规模经营,使草地与劳动力、资金等进行优化,各类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得到最大收益。目前我国的牧区主要分布在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古、四川等地,共有264个牧区和半牧区,占草原总面积的67%。但是我们通过调查可以发现,主要草原牧区的绝大部分牧户畜牧业经营规模较小,小于合理的规模,牧户生产水平较低,使得经济效率低下。通过对牧户的草地资源进行整合,扩大经营规模,将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经营的合理范围之内,以实现规模效益,提高畜牧业的产业效率是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7.
杜富林  石双  杜娅茹 《草业科学》2016,(10):2136-2143
以内蒙古两大牧区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为研究区域,以442户实地调查牧户数据为基础,运用描述统计分析方法和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对牧户委托放牧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户主年龄、畜牧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是否禁牧和单位面积载畜量对牧户委托放牧行为有显著正影响(P0.05),而放牧经验、家庭劳动力人数、家庭固定资产价值以及有无打草对牧户委托放牧行为有显著负影响(P0.05)。基于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了规范委托放牧行为,完善委托放牧方式,实现草地有效管理的政策建议,以期在牧户草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经营权或使用权流转不畅现状下,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完善草原牧区草地管理政策和制度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8.
【目的】探析牧户对自有草场和转入草场利用强度的差异问题,从而正确认识草场流转真实效应,推动草场流转走向规范化和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改善。【方法】基于对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6个苏木(镇)的实地调研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分析草场地块使用权属性对牧户放牧强度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一步分析不同契约安排对牧户在转入草场放牧强度可能发挥的作用。【结果】牧户在自有草场和转入草场上的放牧强度有所差异。转入草场后,牧户会降低自有草场的放牧强度,倾向于在转入草场上放养更多的牲畜;不同契约安排对转入草场放牧强度的影响存在区别。签订书面契约和流转来源于亲戚熟人可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牧户的放牧强度,而约定流转年限对牧户放牧强度未产生显著的影响。【结论】在后续草场流转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转入草场使用程度监管、增强流转合同的约束力及对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9.
家畜养殖规模是草地载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影响因素进行深度剖析,对于引导牧户合理放牧,遏制草地退化,确保我国生态安全意义重大。根据在青海省调查获取的牧户数据,本研究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识别了冻原高山草地上相关因素对牧户家畜养殖量的贡献率,进一步采用分位数回归深入剖析了不同规模牧户家畜养殖量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规律,探索家畜养殖影响因素在牧户规模层面的异质性。结果表明:冻原高山草地牧户家畜养殖量的主导现实因素为自然因子,其余影响因素依次是政策因子、教育因子和非牧因子;中等以下规模牧户家畜养殖量受家庭劳动力和非牧就业收入占比的显著影响;中等及以上规模牧户家畜养殖量受人均经营草地面积和草原补奖政策的显著影响,补奖政策中禁牧比草畜平衡更能达到保护草地生态的目标。建议增加牧区非牧就业机会,积极引导中等以下规模牧户参与非牧就业,同时加大冻原高山草地禁牧范围,并在补偿标准上对中等及以上规模牧户适当倾斜。本研究发现了冻原高山草地上家畜养殖影响因素在牧户规模上的异质性,为政府针对不同规模牧户区分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草地承包经营制度也在不断变革,草地流转作为改善牧区草地破碎化问题的关键被广泛关注。该文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在尊重牧户意愿的前提下,从牧户家庭属性因素对牧户参与流转的意愿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牧户参与流转的意愿与所处草地类型有关;(2)牧民参与草地流转的意愿与户主资源禀赋无关,因家庭资源禀赋不同而异;(3)牧户参与草地流转的程度与方式与户主年龄、放牧强度、生活支出与家庭承包草地面积有关。  相似文献   

11.
草地放牧制度不仅反映畜牧业生产的特征.也决定其性质.草地放牧制度选择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草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草地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牧户经营收入.在阐述草原牧区草地放牧制度演变的基础上,采用基于随机抽样的人户调查和实地考察的方法,对位于浑善达克沙地的6个苏木290个牧户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了牧户草地放牧制度的不同类型以及草地利用中的经营管理行为.  相似文献   

12.
笔者基于对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典型草原牧区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的289户牧户调研数据进行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了影响牧户草场流转行为的因素。结果表明:户主学历、户主是否为嘎查领导、草场流转合同形式、离苏木远近、牧草高度等因素对牧户草场流转行为有显著影响;牲畜头数、人均草场面积、畜牧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和草场转入转出期望年限等因素对牧户草场转入行为有显著影响;劳动力数量对牧户草场转出行为有显著影响。根据上述结论,提出了促进草场流转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青海省黄南州草地流转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青海省黄南州草地流转调查分析,结果表明草地流转主要有转让、出租、互换、借用等形式,全州草地流转面积达1.467万hm2,涉及17个乡(镇)116个村、2 390户牧户,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总面积(133.73万hm2)的0.01%,流转牧户占总牧户数(2.14万户)的11.17%。对全州草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四川甘孜、阿坝两州牧区各县的草地承包到户试点工作已经结束,正在总结经验并着手向面上推开。根据牧区情况,提出把草地承包到户与牧民定居结合起来考虑,狠抓落实,以变革落后的游牧方式,促进草原畜牧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已历经7年,实证分析该政策对牧户牧业决策行为的影响,对于完善第二期补奖政策和牧户生产决策行为的深入研究具有积极意义。研究基于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前后甘肃省牧区及半农半牧区7个县220户牧户的调查,运用Logistic模型和负二项回归模型分析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对牧户生产决策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草原补奖政策对牧户的生产决策行为总体上产生了显著正向影响,但对半农半牧区牧户牧业生产决策行为的影响高于牧区;草原补奖政策并不是影响牧户生产决策行为的唯一因素,除补奖政策外,牧户生产决策行为影响因素具有非对称性。从前期牧户扩大牧业生产规模的可能性来看,牧区主要受家庭特征因素的影响,而半农半牧区主要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从后期牧户扩大多少牧业生产规模来看,牧区牧户关注更多的是资金、牧业生产的风险保障和饲草储备,而半农半牧区牧户则侧重于收入来源、市场行情和饲草储备。最后建议重视荒漠化草原类型,综合牧户家庭特征,实施差异化补贴;切合牧户需求,提高牧户主体决策水平,实现牧业生产效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6.
我国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已历经7年,实证分析该政策对牧户牧业决策行为的影响,对于完善第二期补奖政策和牧户生产决策行为的深入研究具有积极意义。研究基于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前后甘肃省牧区及半农半牧区7个县220户牧户的调查,运用Logistic模型和负二项回归模型分析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对牧户生产决策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草原补奖政策对牧户的生产决策行为总体上产生了显著正向影响,但对半农半牧区牧户牧业生产决策行为的影响高于牧区;草原补奖政策并不是影响牧户生产决策行为的唯一因素,除补奖政策外,牧户生产决策行为影响因素具有非对称性。从前期牧户扩大牧业生产规模的可能性来看,牧区主要受家庭特征因素的影响,而半农半牧区主要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从后期牧户扩大多少牧业生产规模来看,牧区牧户关注更多的是资金、牧业生产的风险保障和饲草储备,而半农半牧区牧户则侧重于收入来源、市场行情和饲草储备。最后建议重视荒漠化草原类型,综合牧户家庭特征,实施差异化补贴;切合牧户需求,提高牧户主体决策水平,实现牧业生产效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7.
落实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党在牧区的一项基本政策。随着国家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逐步落实,内蒙古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利用近20年的时间,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基本完成了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全面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随着草原承包经营制的落实而随之出现的。本文结合《土地承包法》对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一些问题做出了政策与法律的思考。  相似文献   

18.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是甘肃省的主要牧区,属于江河源区,具有极为重要的生态地位.由于草地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和牧户为增加收入而无遏制的扩大牲畜存栏规模,致使草地“三化”成为一种顽疾.严重的草地生态系统危机作为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副产品,成为人们不得不认真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草畜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全面推行,促进和推动了畜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此同时也出现了草地畜牧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调控制约机制日趋乏力。20年前,牧区将草原全部无偿承包给牧户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不断变化,相应的管护措施跟不上,致使草畜调控制约机制日趋乏力,使用责任不  相似文献   

20.
内蒙古草原区牧户草畜平衡决策的年型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降水是影响内蒙古草原牧区草原生产力和草地载畜率的关键自然因子,牧户作为畜牧业生产的直接决策主体,对降水年型的判断是其草畜平衡决策的重要前提。本研究以内蒙古草甸草原、典型草原和荒漠草原的典型县(旗)为研究区域,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气象数据、统计资料等为基础资料,分析了1980-2015年牧户自我降水年型判断行为及特征,及牧户依据该自我判断年型进行的草畜平衡决策。结果表明,草甸草原与荒漠草原中下年型出现次数最多,典型草原则以平年出现次数最多,但从整体上看,3个类型区丰水年型均比欠水年型出现频率略高;牧户的降水年型判断与实际降水年型结果差异明显,前者较为稳定而后者则变化较为频繁;1980-1995年,牲畜承包户的年型判断较为稳定和一致,草甸草原和荒漠草原自始至终分别是欠水年和中下年为依据,典型草原则以欠水年为主导;1996年以后牲畜、草地陆续承包到户后,牧户草畜平衡年型判断及依据开始出现3~5年的周期性变化,而在降水明显波动年份,牧户年型判断将出现变化和调整,以上研究说明牧户的降水年型判断有一套自己的认知,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变化进行调整,最终形成牧户所认知的年型,并以此作为草畜平衡决策的重要自然依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