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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先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调解,只有在公安机关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持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才受理。但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予调解,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事故属于难以预测的突发事件 ,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在抢救伤者的过程中 ,必然要按医院的要求 ,预付不菲的医疗费 ,且这笔费用不可能等到事故责任认定或者结案时再支付。那么 ,在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的情况下 ,伤者的先期医疗费该由谁预付呢 ?它分以下 3种情况 :(1)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 13条规定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 ,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 ,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  相似文献   

3.
刘好 《四川农机》2004,(2):23-23
孙某骑自行车去赶集,在路上被拖拉机撞倒受伤。有关部门经调查后认定机手陈某负主要责任,并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但陈某既未申请重新认定,又不参加事故赔偿调解,孙某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2次,且调解时须作记录,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中途退离,使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计为1次调解,第2次调解仍执行此规定。《道路交…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事故属于难以预测的突发事件,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在抢救伤者的过程中,必然要按医院的要求,预付不菲的医疗费,且这笔费用不可能等到事故责任认定或者结案时再支付。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的情况下,伤者的先期医疗费该由谁预付呢?它分以下3种情况:(1)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事故属于难以预测的突发事件,往往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很显然,对伤者的抢救刻不容缓。对于医院要求预付的不菲的医疗费,不可能等到事故责任认定,或者结案时再支付。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的情况下,伤者的先期医疗费由谁预付呢?1.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  相似文献   

6.
律师同志:我驾驶出租车揽客时,与骑摩托车的曾某相撞,曾某当时倒地受伤,在医院抢救时被查出脾脏破裂和右胳膊骨折。处理事故的交警要我预付曾某的医疗费。由于事故责任尚未认定,而且我认为事故是由于曾某违章驾车造成的,要我预付医疗费不合情理。因我不愿意预付医疗费,交警部门就把我的出租车扣留了。我只好按照交警的要求预付了1万元医疗费。请问,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交警可以要求我预付医疗费吗?董某董某同志:交通事故是突发事情,抢救受伤者刻不容缓,在抢救中所需的医疗费应当及时到位,不可能等到责任认定后或结案后再支付。我国《道路…  相似文献   

7.
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时一般要遵循以下流程进行。(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在夜间,需开示宽灯、尾灯。若在高速公路上,需按规定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志。(2)及时报案。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报告公安交警(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若有人员伤亡,同时向急救中心呼救(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或110)。  相似文献   

8.
(上接第七期)3.处理好伤者救治及医疗费预付农机事故发生后,伤者救治是焦点问题。农机监理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伤者救治的医疗费问题,一般是由肇事人预付;不能确定肇事人的,由当事人垫付。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肇事机车所有人也是医疗费预付的义务人。也可由事故处理机关指定一方预付,结案后按责任承担。事故责任人拒绝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由社会事故救助基金机构暂付,事故处理机关可以暂扣肇事机车。在实行农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地区发生事故后,事故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应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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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     
1.撞人无过错为何要赔偿?问:我是一名运输个体户。一天,我开车在公路上行驶,突然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从岔路口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我虽然采取了紧急措施,还是将他撞倒,小孩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男孩负全部责任。但是,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这起事故时,却让我承担 10%的赔偿费,我不明白。请问,既然我不承担事故责任,为什么还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答: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由事故的责任者按责任大小承担责任。但在一定条件下,不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  相似文献   

10.
读者来信     
息样请求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广西农业机械化》编辑部:今年1月18日下午1时左右,我驾驶方拖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被一辆东风牌汽车相撞,造成我右手骨折,腰部损伤。经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判定汽车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车祸后,我白费住院18天,共开支医疗费2gSO元。出院后,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曾先后两次通知双方结案,可汽车司机则以医院收费高等种种借口到现在仍拒绝赔偿合理的损失。请问:我是否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请求解决?机手龙建基龙建基机手: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  相似文献   

11.
在道路上发生农机交通事故时,人们自然会想到由交警处理。但是遇到交警不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主要肇事者逃逸等情形时,大多数人都显得束手无策,甚至会选择放弃自己的权利。我国近几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都作了明确规定。本文通过近期农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出发。详细分析了非法占道堆沙对本案的发生存在的因果关系,证明了沙主为什么对本案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同时,附带介绍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与交通事故中民事责任的区别等法律常识。引用了农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的最新理念及具体规定,告诉读者在交警部门不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等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方法。本案例对公民特别是广大农机手在碰到上述特殊情况时,怎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有所启迪。[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具有损害后果,是农机事故的基本特征之一,有损害就应当赔偿,但从农机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实践上看,许多事故当事人不懂农机事故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以致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盲目争议。有的甚至使矛盾激化,这对于农机事故顺利结案乃至社会稳定都是不利的。一、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原则在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上,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就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农机事故损害…  相似文献   

13.
处理农机事故是农机部门的职责,而事故处理的关键是调解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害的赔偿。农机事故的经济损害赔偿的项目以及损害赔偿参照标准已由《河北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和我省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但赔偿主体只有“当事人”、“责任者”的单一概念,不能完全适用目前农村经  相似文献   

14.
农机事故调解是处理农机事故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调解既不同于当事方的自行协商 ,也不同于公安、司法机关的裁定或判决。调解工作既要体现国家政策 ,又要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监理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损害补偿纠纷实施调解 ,必须掌握政策 ,坚持原则。1.坚持“以责论处 ,按责分摊”的原则 当事各方承担的经济赔偿比例应与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相符。2 .坚持修复为主的原则 农机事故造成机具、物品损坏的 ,凡能修复且具有修复价值的 ,都应就近修复。3.坚持折价补偿的原则 农机事故造成机具、物品损坏 ,使之失去修理价值或不能修复的 …  相似文献   

15.
三、调处农机事故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对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及时、有效的调解处理,是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消防”工作。如何在调解处理事故中做到当事人双方和事故处理机关“三满意”,是业内人士非常关心的话题。这里结合多年的实践与研究,提出几个应注意的问题,供参考。1.适用法律要准确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一项法制性极强的工作。农机监理机关必须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这样,即使在调解不成功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农机监理机关不致于处于被动地位,以维护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这一执法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公正性。…  相似文献   

16.
陕西省西乡县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违章作业,致使对面来车闯入勘查现场,造成4死三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最近,该案经西乡县人民法院审结:肇事司机判刑4年6个月,民事赔偿177055.63元,西乡交警大队因违规作业被判民事赔偿88966.06元。事情发生在一年前。2005年11月17日晚,西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该县苦竹坝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没有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而且将警车置于道路中央并开启大灯。农用车驾驶员传某行车至肇事处时,误认为是对面来车,从而冲入交通事故勘察现场。造成四名现场群众当场死亡,处理事故的两名交警和一名当事人受伤。经西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肇事司机传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超速、超载行驶,在道路不佳、情况不明条件下未采取有效措施,引发了4死3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西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未按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作业,即未身穿反光背心、也未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标志、开启大灯逆向停放道路中央,导致被告无法准确判断路况而引发第二起交通事故,因此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应对这起事故负次要责任。交警处理事故被判赔8万多元$陕西省西乡县农机管理站@...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今年3月的一天,我在公路上被一辆汽车撞伤,经交警队处理,司机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在付了3000元医药费后就不再承担责任了。为治病,我自己花了5000多元,我现在想起诉司机,请问我可以获得哪些赔偿?读者:刘文仁遭遇交通事故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在作出法医鉴定后根据伤残情况来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  相似文献   

18.
舒心 《南方农机》2008,(1):46-47
当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中发生小事故时,为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减轻交警及农机监理机关压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精神,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私了.  相似文献   

19.
一段时间以来,各省区屡屡发生经农机监理部门核发证照的农用运输车或农用运输车驾驶员遭公安交警暂扣、处罚的事件。有的当事人因此诉诸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但结果却不尽相同。日前,本报收到一份来自贵州省锦屏县的法院行政判决书,农用车手状告公安,最终胜诉。案件自法院终审判决至今虽已事隔半年之久,但在当前一些地区农民,状告公安无理扣车、罚款但屡屡败诉的情况下,这一案例或许可以引起人们更多的思考。  相似文献   

20.
《福建农机》2006,(4):18-18
2006年11月10~24日,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结合对外挂农用车的整治,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道路安全教育,平潭县公安交警与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在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联合组织举办拖拉机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专题学习班。学习班是由平潭县农机部门根据全县拖拉机拥有量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经过摸底登记,提供拖拉机驾驶人花名册及其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由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发出通知,将382名拖拉机驾驶人按乡镇分成5期组织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观看事故案例VCD警示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宣传片,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学习确保他人和自身安全讲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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