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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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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兽医导刊》2008,(3):62-63
为保障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区农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各项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有序展开。  相似文献   

2.
《兽医导刊》2007,(8):70-71
7月31日,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召开屠宰场专题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屠宰场法人代表、屠宰车间承包老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屠宰检疫负责人、市境道口负责人及执法大队部分条线负责人。会议由副大队长许光明主持。  相似文献   

3.
《兽医导刊》2010,(2):74-74
2010年1月11日至26日,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26家冷库、动物产品加工企业、肉类批发市场的日常进出库登记、消毒、库内动物产品的堆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进行了督查,情况良好。同时发放告知书26份,签订承诺书26份。  相似文献   

4.
《兽医导刊》2010,(1):71-72
为确保两节期问市民食用肉产品安全,上海市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于2009年12月29日晚对辖区内上海五丰上食食品有限公司、上海裕农肉品有限公司等2家定点屠宰场进行节前突击督查。  相似文献   

5.
2012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畜牧局创新畜牧兽医执法机制,整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站、动物防疫站、兽药饲料监察所联合组成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切实履行畜牧兽医部门的法定职责,扎实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6.
《动物保健》2009,(2):70-70
为全面掌握目前本市兽药生产、经营的现状,根据市畜牧办通知,嘉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于1月19~21日,对辖区内兽药经营店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检查的兽药经营店,对其2008年度各类兽药销售量进行统计,统计数已报市畜牧办。检查中没有发现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明确提出组建整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法制工作的重视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决心,本文以某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为例阐述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8.
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是将涉及饲料、兽药、种畜禽、动物检疫等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到一起,专设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以充分发挥整合力量和优势。这在畜牧部门还属新鲜事。因此农业部于2000年开始在全国部分省市县推行农业(畜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之所以先试点,主要因为各级农业(畜牧)部门的综合执法体系尚未建立或尚未完善,涉农法律法规或规章多而综合执法经验不多、法律条款应用不熟练。  相似文献   

9.
主持人语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这一全新的概念正越来越受到广大农业管理部门人员的关注。农业部曾于1999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确定了5个地市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单位,河南省新乡市就是其中之一,近两年来他们在机构设置、执法工作等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值得各地借鉴。从本期起,本刊将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问题作专题报道和讨论,欢迎广大读者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意义、必要性、具体作法和经验得失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1999年,新乡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单位之后,市农业局迅速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取得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年多来,他们按照农业部试点工作的要求,从执法机构建设入手,本着“不争编制,理顺体制”的原则,市局以内设法制科为依托,于1999年5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新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下设农业、畜牧两个执法大队,与局法制科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他们还积极扩大县级试点,在全市10个县级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并成立了延津、封丘、长垣、新乡、原阳等7个县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新乡市农业局根据综合执法与专业日常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新思路,确定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大的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综合协调、监督专业执法机构,检查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同时,日常的专业执法、技术性检测、质量检验、动植物检疫以及生产经营许可仍保留在相关事业单位。在具体执法运作上,做到五统一、五分散,即:统一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一组织大案要案查处、统一组织涉及两个以上专业的执法活动、统一组织有关技术专家鉴定、统一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分散行使日常专业执法、分散行使各种样品检测、分散使用办案费用、分散收缴规费、分散配备执法工具。这样,综合执法与专业日常执法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了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各试点县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中,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了三种各具特色的农业执法模式:一是统一管理,集中办公,实行大综合执法。原阳县农业局、长垣县农牧局按照这种模式运行;二是统一管理,分区域执法(执法大队下设2-3个中队,每个中队分管几个乡)。卫辉、延津、原阳畜牧局根据这种模式运作;三是统一管理、综合与分散相结合执法。封丘、新乡县农牧局和辉县、获嘉畜牧局实行这种模式执法。目前,综合执法工作已在新乡市逐渐铺开,15个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有13个单位开展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新乡市首先在加强领导方面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等市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局、司法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农业局也把此项工作列为全局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新乡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乡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考核办法》。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其次,新乡市在强化自身建设上下了大功夫。自身建设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重点,为此,新乡市从以下三方面抓起,首先狠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采取分层次逐级培训,专业法规分口培训和相关法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合格者颁发《全国农业行政执法证》。各县(市、区)也相继开展了上岗前的执法学习培训,据统计,2000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1000多人次。同时,完善了各项执法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案件审批制度》、《案卷管理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加强了执法监督。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明确了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有效地保证了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此外,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手段。为更好地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新乡市加大对农业执法工作的投入,建立了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兽药检查检验、土壤肥料监测、饲料监测、动物产品检验、植物疫情检测、畜禽疫病监督7个监督检测中心,其中种子、兽药、土肥3个中心通过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并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和各种通讯工具。各县(市、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创造条件完善执法手段,如原阳县执法大队多方筹资10万元,购买交通工具,修缮执法办公场所。目前,全市有监测化验场所2000余平方米,执法用车31辆。执法手段的不断完善,为保证执法质量,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9年以来,新乡市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了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51起,其中,种子管理方面:查处种子违法案件102起,无证生产经营61起,超范围经营36起,假劣种子5起。封存扣押种子21万公斤,转商种子13.1万公斤,罚款2.2万元;农药管理方面:查处案件173起,无证经营50家,扩大使用范围123起,扣押没收假劣农药16.6吨,罚款4.3万元;兽药管理方面:查处案件14起,无证经营8起,假劣兽药6起,罚款0.32万元;动物检疫方面:查处案件114起,检出病畜禽0.7万头(只),检出病害肉8.4吨,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罚款5.5万元。通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保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是规范了农业执法主体。综合执法机构是农业行政部门的专职执法队伍,代表农业行政部门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效果明显。综合执法机构与各专业机构明确划分职能,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规范了执法主体,保证了执法到位。 三是提高了农业部门的执法地位。通过开展综合执法,集中查处各种违法案件,逐步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理解配合,确立了农业部门的执法地位,树立了农业部门的形象。 四是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后,执法人员专司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通晓专业法,而且要熟悉综合法,不仅要懂实体法,而且要谙程序法,鞭策、激励执法人员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办案质量。 五是增强了全社会的农业法律意识。各级农业部门实现了从重技术轻管理、重推广轻执法向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转变,广大农民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出现了积极向农业行政部门举报违法案件的良好局面。 六是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运行一年多来,各级农业部门体会到:综合执法力度大、费用少、效率高,是农业执法最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广大农民对农业综合执法普遍叫好,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农业生产秩序。生产经营者反映,农业综合执法变多顶大盖帽为一顶大盖帽,改变了原来你查、我查、他也查,生产经营者多头接待、多方应酬、无所适从的状态。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新乡市在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地方的领导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致使有的单位执法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执法效果差。二是执法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仍存在执法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三是执法经费紧缺,执法条件差。特别是县级执法单位没有完善的监测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造成遇到违法案件简单从事,一罚了之。四是化肥经营市场混乱。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化肥和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肥等问题比较普遍。 针对以上问题,新乡市确定将对下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加大工作力度: 1、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探索,齐心协力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执法体系。目前新乡市县级虽然已建立了13个农业执法大队,但经编委批准的只有7个,而且大部分县没有法制工作机构,有的虽有也只是与执法机构合并在一起。因此,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精神,积极向政府编制部门建议,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和法制工作机构。 3、理顺农业执法体制,把原来委托给各专业、事业机构的执法权限逐步收回,建立业务统一管理、职能统一行使、力量统一调配、经费统一安排的执法体制,专司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工作,原被委托的事业单位不再承担执法职能。 4、加大农业执法的资金入。目前执法经费紧缺,严重制约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农业执法工作资金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为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建议农业部安排专项资金,并要求逐级匹配,支持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10.
饲料、兽药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畜产品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现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楚雄州历来高度重视畜牧投入品安全工作,为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农业执法资源,提高农业执法的整体效能,州人民政府于2003年12月批准成立“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全州10县(市)已成立9个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把原动检所和饲料监察所的兽药、饲料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列入执法队。通过几年来的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11.
动物检疫是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是防范动物疫病传播、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各地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划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本文通过分析机构改革后渭南市动物检疫工作现状,发现了基层存在的动物检疫职能不清、工作衔接不畅,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压力大、经费不足等问题,由此提出明确职责归属,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提升动物检疫规范化等应对措施,以期对基层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2.
1两种模式 河北模式。该模式拥有相对独立的综合执法体系,主要代表是石家庄畜牧水产局。石家庄畜牧水产局是由市水产管理处、市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多个单位构成。而且,石家庄畜牧水产局是是市政府的重要部门,而他的子部门市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则是石家庄畜牧水产局的重要部门。  相似文献   

13.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蔬菜、牛羊肉、奶业”三大产业基地建设,继续狠抓畜牧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通过与基层干部和农牧民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对乌鲁木齐县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就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走访调研,掌握目前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初步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作者剖析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自身的社会工作实践,多侧面深入分析,论证了目前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可行性和必然性,阐述了实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文中认真探讨了目前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展望了实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前景和未来。值得各级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5.
推进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在新时期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科学指导改革落实到位,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但有的地方在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本文主要阐述了地方在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中出现的职能切分、人员调配失当、动物检疫工作未予部署等偏差,分析了执行偏差带来的衔接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并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背景下,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重点强调了确保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的衔接,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优化动物检疫等行政许可活动管理,强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能力建设等关键举措。  相似文献   

16.
动物产品分销换证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动物产品流通监管的一项措施。按照现行流通环节监管职责划分,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已不属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范围。本文通过对动物产品分销换证工作状况的分析,提出了取消动物产品分销换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近些年,我国积极创新动物卫生监督的执法机制,在提高队伍素质的同时,狠抓动物检疫及监督执法,充分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及畜牧业的发展。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现状1.1农业机构改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全国机构改革大背景下,兽医体制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改革势在必行。随着地方政府政令措施的不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改革形势也有所不同:第一类是整体划转或撤销机构。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划归,对机构及人员进行整体划转。将动物卫生监督所撤销,并整体划归农业综合执法局。第二类是部分划转,将部分行政职能玻璃并移交至相关行政机关。第三类是合并机构,比如安徽省的太湖县,被并入到县农委执法大队。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以法律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研究对象,阐述了事业单位改革背景渊源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变革情况,在深入研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法定职能设定及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外省和安徽省部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方案,着重分析改革后面临的法定依据模糊、监管力量薄弱、检疫环节漏洞、人员过渡安置等问题,并提出理顺农业(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整合组建农业(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推进政府购买动物检疫公益性服务、妥善做好人员过渡安置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一、案件来源 2011年7月30日,云南省兰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参加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任务时,发现李某从某地区运人兰坪县城农贸市场50只鸡,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表明身份,要求其提供检疫证明,但当事人不能提供检疫证明,遂请求相关领导批准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20.
自农业部进行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以来,农业综合执法问题已经在农业部门内部成为热门话题。它关系到农业部门下属机构的调整,关系到部门内设职能的配制,关系到利益的分配。因此,它是一个敏感的问题。 笔者长期从事农村工作,在畜牧兽医战线已工作了几十个春秋,亲自经历了农业执法的艰辛,目睹了农业执法的成长过程。最近,我们就此作了调查研究,并就农业综合执法问题提出一些浅见,供参考。 目前,农业综合执法组织机构主要有2种形式。一种是“全剥离”的形式。即农业局从下属有关科(站)抽调人员,组建执法大队,由局长任政委,并由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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