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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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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传统的家户制入手,分析了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困境,提出了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为民事主体的创设思路:农村承包经营户因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特定功能,可以作为财产权利主体享有相应财产权,可以成为合同主体签订以及履行合同,也可以作为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以法律规定的方式,明确规定承包经营户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同时对承包经营户内部组成人员的法律关系予以明细化,保护承包经营户以及相关主体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刘艳芳 《新农业》2011,(4):59-59
1.坚持自愿流转,确保主体地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规定,农民在国家计划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独立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农民实际需要与愿望,正确引导,承认农民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依法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土地是否流转以及采取何种形式流转,由农户自主决定。  相似文献   

3.
一、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我国2002年8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从法律的规定来看,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产权结构的使用权、收入享受权和自由转让权三个重要权能.  相似文献   

4.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迫切需要农村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户开始承包经营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相似文献   

5.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迫切需要农村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户开始承包经营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相似文献   

6.
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立法有必要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农民特有的权利,农村集体成员不一定都能从集体获得;我国法律应当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继承,承包期内承包户或其组成成员离开本集体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7.
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立法有必要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农民特有的权利,农村集体成员不一定都能从集体获得;我国法律应当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继承,承包期内承包户或其组成成员离开本集体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8.
<正>据农业部最近公开的信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将成为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首个要点。今年将坚决制止和纠正强迫或限制农民流转承包地等行为。农业部办公厅发布的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明确要求2012年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9.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就是借款人把合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的融资活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涉及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问题。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权是一种"成员权"、"资格权"和财产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某块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是由承包权派生出来的另一种民事权利,主要表现为农户经营承包地所获得的预期收益。以土地承包权作抵押,一旦出现风险,农民可能会  相似文献   

10.
周晖 《北京农业》2012,(18):216-2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通过土地承包合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可以流转.法律规定流转的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实践中所采用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代耕等流转方式各有利弊.目前我国土地流转方式更加多样化,采用入股、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等方式,政府制定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1.
<正> 新修订的农业法“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一章,围绕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新农业法在第一章“总则”中规定,“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  相似文献   

12.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4):247-248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3.
张勇 《湖南农业》2006,(7):26-2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依照农业承包合同,以承包方式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国家所有而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享有经营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  相似文献   

14.
据农业部信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将成为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首个要点。今年将坚决制止和纠正强迫或限制农民流转承包地等行为。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及流转特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就其权能设立的法理(孟勤国教授的"物权二元结构论")和实际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规范,应定义为承包人(农户、集体或公司)从事耕作、种植或其它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此定义强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性质,直截了当地阐明了承包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有利于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正>背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来明确权属加以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根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变动情况登记于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从而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义务与权利。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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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及其他民事主体对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合同的规定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金量迅速提升,由此引发的流转纠纷也凸显出来。切实运用相关法规、政策解决好这类矛盾纠纷,是当前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结合多年来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处理的实际,对如何有效化解该类纠纷作些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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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政策具有重要的发源地位,要尽快用法律科学界定三权的内涵、权利及相互关系,特别是明确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全国人大代表、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将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转化为法律规范提出上述建议,没有必要用西方标准评判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性质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农村已有30.8%的承包农户将承包地流转出去,35.1%的承包地流向其他经营主体,面积达4.7亿亩。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为重要的土地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19.
《农村百事通》2007,(10):19-20
主持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既然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被明确为一种物权.农民就享有对其支配、处理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能够被放开呢?对这个问题这部法律有没有明确的说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我国《物权法》反映和体现了现阶段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民的一系列权利,同时对普遍关注的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1.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农村集体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和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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