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红颜草莓茎尖组培脱毒苗技术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解决草莓的病毒病,进行草莓茎尖脱毒组培技术试验。北京金六环农业园2009年从日本引入试验用红颜草莓在北京金六环农业园组培室进行组培。取2.0~3.0cm长的健壮草莓苗匍匐茎顶芽,灭菌、消毒后进行热处理、灭菌消毒处理,茎尖初代培养后进行继代培养,达到第5代后再生根培养20~35d,然后进行草莓苗的驯化及移栽。结果显示:生根培养基中加入生长素IAA、IBA或NAA,可以大大提高诱导生根的速度和生根率,作用效果NAA>IBA>IAA。采用本研究方法获得的脱毒草莓苗进行大规模生产种植,草莓产量达3500kg/667m~2。 相似文献
2.
草莓匍匐茎尖组织培养与脱毒苗生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草莓新生铺匐茎尖组织培养可获得大量的无病毒再生植株。每个茎尖每30天以1:10 ̄12的增殖倍数进行繁殖,经过6 ̄8代的继代培养,每个茎尖可生产6000 ̄8000株脱毒苗。草莓组培苗经过瓶内生根、驯化,大棚移栽成活率达90%以上。 相似文献
3.
草莓只能通过无性繁殖为生产提供种苗.而长期使用无性繁殖种苗会使品种退化,病毒感染严重。草莓茎尖组织培养技术是草莓脱除病毒的一种最经济有效的途径。近年来随着各草莓产区品种严重退化、抗病力减弱,造成产量、质量、效益锐减,使用脱毒苗成为迫切的生产问题。专家证明,草莓脱毒苗植株生长势强,抗病力提高, 相似文献
4.
以青海互助地区主栽的7个不同品种草莓匍匐茎茎尖为外植体,利用MS基本培养基添加适宜浓度的6-BA、GA3或IBA,探索草莓茎尖组织培养获得脱毒苗的方法。结果表明:以草莓茎尖组织培养技术培育出的草莓脱毒苗,幼苗移栽后生长、开花和结果正常。草莓茎尖分化培养基MS+0.5mg/L 6-BA+0.2mg/L GA3适合“红颜”等4个品种茎尖生长;增殖培养基MS+0.5mg/L 6-BA+0.2mg/L GA3适合草莓“红颜”、“通州公主”、“小白”、“京泉香”和“章姬”5个品种幼苗增殖,增殖系数均在7以上。生根培养基MS+0.25mg/L IBA短期内各品种生根较快,但生根超过20d时幼苗根部生长异常,还需进一步试验找到适宜培养基。 相似文献
6.
二次茎尖脱毒法对草莓茎尖培养及脱毒效果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解决生产上常用的脱毒方法不能保证草莓的成苗率和脱毒率的问题,以童子一号草莓茎尖为外植体,采用热处理和二次茎尖培养相结合的方法脱除病毒,研究二次茎尖脱毒法对草莓茎尖培养及脱毒效果的影响。结果表明:热处理结合二次茎尖培养脱毒方法的成苗率高达60.33%,脱毒率也高于其它处理,平均脱毒率达到80.58%。 相似文献
7.
草莓茎尖组培脱毒实用技术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草莓一般通过无性繁殖为生产提供种苗,而长期使用无性繁殖种苗会使品种退化,病毒感染严重。草莓茎尖组织培养技术是草莓脱除病毒的一种最经济有效的途径。实践证明,草莓脱毒苗植株生长势强,抗病力提高,大果率增加,产量增加30%~80%。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从2000年开始进行草莓茎尖组培脱毒研究,经过3年的实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草莓脱毒苗三级繁育体系,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结合我省实际,探讨低成本、实用、简化的草莓茎尖组培技术。 相似文献
8.
9.
10.
11.
12.
13.
【目的】获得可用于生产的无病毒草莓种苗。【方法】在试管内对深山草莓花瓣愈伤组织分化产生的优良变异新品种的试管苗进行匍匐茎诱导,并采取试管内高温处理结合茎尖培养对该品种进行脱毒研究,应用均匀设计法对各步骤主要影响因子进行优化筛选。【结果】该草莓新品种试管苗匍匐茎诱导的适宜培养基为:LS+6-BA1.00mg/L+GA31.90mg/L+KT1.00mg/L,其诱导率为99.5%以上;将含有匍匐茎的试管苗在试管内于56℃条件下培养85d后,切取1mm的茎尖在培养基MS+6-BA0.50mg/L+NAA0.20mg/L中进行茎尖愈伤组织诱导,然后将茎尖愈伤组织转接到培养基MS+6-BA1.00mg/L+NAA0.05mg/L中进行愈伤组织芽苗再分化培养,对再生芽苗进行病毒检测,脱毒率为100%。【结论】利用试管内高温处理结合茎尖脱毒的方法可以完全脱除草莓病毒,从而建立了草莓脱毒体系。 相似文献
14.
关于草莓脱毒技术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86~1990年以圆球草莓品种为试材,对茎尖培养、药剂处理、热处理和花药培养4种脱毒方法进行比较,结果表明,花药培养效果最好,脱毒率100%,茎尖切取长度需小于0.5mm 才能达到20%以上脱毒效果,用较大材料接种培养成试管苗,再用38°±1℃温度处理2周后,切取小茎尖培养能提高脱毒效果,茎尖培养脱毒必须经过病毒鉴定,方能用于生产。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