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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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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国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获得了首批品种保护权,这是农业部从已授理的124件品种权申请中评定出来的。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意义深远、非同寻常之事。育种单位或个人在拥有品种权之后,可以通过对品种权的转让或实施,从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为继续从事育种创新提供资金保障,从而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加速植物育种的步伐。  相似文献   

2.
一句话信息     
农业部近日发布品种权授权公告(总第45期),104个植物新品种被授投保护,主要包括水稻、玉米、普通小麦、甘蓝型油菜等品种。[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日前,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获悉,云南培育的3个水稻新品种获得该办公室植物新品种授权保护.据介绍,这3个获得国家授权保护的水稻新品种分别是由云南省大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宋天庆、赵蕙珠培育的凤稻16号和凤稻17号,品种权号分别为:  相似文献   

4.
我国开始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农业部先后组建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窀、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14个分中心.初步建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审查、测试工作体系;发布了六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使农业部的保护植物对象达到62个属种;组织研制了玉米、水稻等80个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并启动了玉米、水稻新品种DNA快速检测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比较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正在形成。  相似文献   

5.
农业的植物新品种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核心,品种权是由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的经济权利的总称。文章就我国水稻品种权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水稻新品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促进建议。  相似文献   

6.
《广东农业科学》2007,(4):48-48
我国出台的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要以促进农业育种创新和新品种推广应用为目的,按照“科学审批、保障权益、激励创新、提升产业”的总体思路,通过重点完善“法规制度、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提升“对策研究、审查测试、行政执法和国际交流”四种能力,力争将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从现有的62个植物种属扩大到100个以上,年申请量力争达到1000件以上,组织培训审查、测试和中介服务人员1000人次以上,培训品种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1万人次以上,并利用现代传媒等手段开展农业科研、教学、企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培训。  相似文献   

7.
《农业科技通讯》2007,(7):72-72
从农业部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出台的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要以促进农业育种创新和新品种推广应用为目的,按照“科学审批、保障权益、激励创新、提升产业”的总体思路,通过重点完善“法规制度、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  相似文献   

8.
《农村百事通》2000,(12):14
本刊讯本刊从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矮培64S"、"龙单16号"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被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在我国尚属首次.  相似文献   

9.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激励科技创新、提升科研院所科技综合实力的重要策略,是科技管理者的职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农业植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品种权。品种权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产权化对于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励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我院农业植物品种权现…  相似文献   

10.
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知识产权。育种者对不同状态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的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品种权保护,经审定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可以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处于秘密状态的植物新品种可以技术秘密权保护。利用专利权和品种权、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作者业已论述。本文仅就如何利用技术秘密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1.
加强品种权保护推进育种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的发展,农作物优良品种对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作物育种已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中最活跃的因素。由于农业植物新品种具备极强的可垄断性,它在国际农业竞争中将逐步取代农产品竞争,成为国际农业经济竞争的新焦点,因此实行品种保护变得尤其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有效地保护了品种权不受侵犯,使育种成果的回报超过了通常的投入。一、品种权保护已成为推进育种创新的基础1.品种权保护为科研发展提供了最有效的动力和激励机制。品种权保护首先从法律…  相似文献   

12.
【目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可以维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种子产业化和发展现代种业,进而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分析中国玉米品种保护信息,掌握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在玉米(Zea mays L.)物种开展情况,并从知识产权角度了解中国玉米种业的现状。【方法】通过品种权公告等资料搜集、整理和校验,将玉米品种保护分为9种状态进行统计,最后汇总为一张表格代表了20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玉米品种信息。【结果】1999—2018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接受申请的玉米品种数为7 570个,获得授权的玉米品种数为3 609个,其中,申请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33﹕1、授权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88﹕1。截止到2018年年底,处于申请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3 060个,处于授权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2 448个,处于撤销申请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901个,处于终止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1 161个,其中,授权品种的审查时长平均为3.9年。1 340个单位或个人作为申请人提交过玉米品种保护申请,其中,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65.0%和28.4%;739个单位或个人作为品种权人获得过玉米品种权保护,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59.7%和33.9%;申请人和品种权人最多的省份均为北京市,江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香港、澳门和台湾省没有出现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结论】玉米是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和授权数量最多的物种。在时间上,玉米品种保护申请的变化趋势分为起步、平稳、井喷3个时期,玉米品种授权的变化趋势分为不稳定、高峰、低谷和稳增4个阶段;在空间上申请人和品种权人主要集中于东北、华北及黄淮海地区。申请和授权的品种类型虽然以杂交种为主,但自交系的重视程度在逐年提升。种业公司是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的主体,但科研院所的平均授权效率最高。总体上,育种单位对玉米品种保护关注度有大幅提升但提交申请的品种质量有待提升,审批机构工作开展同时也面临量大、高效的需求,外国公司在中国玉米品种保护参与度有提升空间。  相似文献   

13.
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 发展创新型农业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宋敏  刘丽军 《农业科技管理》2009,28(3):37-40,43
随着农业国际化发展,植物品种权逐渐成为争占国际农产品市场,圈占世界植物遗传资源的重要工具。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品种权在激励育种创新、提升种业和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功效日益凸显。但是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品种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仍然差距较大。文章在分析我国植物新品种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主要从育种研发的创新体系、激励机制、技术保障、权利转化运用、惠益分享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发展创新型农业的战略措施与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科研人员培育的“中农15号”和“中农19号”黄瓜新品种,日前经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的DUS测试审查,获得农业部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这标志着该所继“中甘21甘蓝”、“中杂101番茄”获得品种权保护后,又拥有的两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  相似文献   

15.
中国玉米品种保护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可以维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种子产业化和发展现代种业,进而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分析中国玉米品种保护信息,掌握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在玉米(Zea mays L.)物种开展情况,并从知识产权角度了解中国玉米种业的现状。【方法】通过品种权公告等资料搜集、整理和校验,将玉米品种保护分为9种状态进行统计,最后汇总为一张表格代表了20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玉米品种信息。【结果】1999—2018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接受申请的玉米品种数为7 570个,获得授权的玉米品种数为3 609个,其中,申请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33﹕1、授权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88﹕1。截止到2018年年底,处于申请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3 060个,处于授权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2 448个,处于撤销申请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901个,处于终止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1 161个,其中,授权品种的审查时长平均为3.9年。1 340个单位或个人作为申请人提交过玉米品种保护申请,其中,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65.0%和28.4%;739个单位或个人作为品种权人获得过玉米品种权保护,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59.7%和33.9%;申请人和品种权人最多的省份均为北京市,江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香港、澳门和台湾省没有出现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结论】玉米是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和授权数量最多的物种。在时间上,玉米品种保护申请的变化趋势分为起步、平稳、井喷3个时期,玉米品种授权的变化趋势分为不稳定、高峰、低谷和稳增4个阶段;在空间上申请人和品种权人主要集中于东北、华北及黄淮海地区。申请和授权的品种类型虽然以杂交种为主,但自交系的重视程度在逐年提升。种业公司是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的主体,但科研院所的平均授权效率最高。总体上,育种单位对玉米品种保护关注度有大幅提升但提交申请的品种质量有待提升,审批机构工作开展同时也面临量大、高效的需求,外国公司在中国玉米品种保护参与度有提升空间。  相似文献   

16.
《农业科技通讯》2006,(4):59-59
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科研人员培育的“中农15号”和“中农19号”黄瓜新品种,已经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的DUS测试审查,获得农业部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这标志着该所继“中甘21甘蓝”、“中杂101番茄”获得品种权保护后.又拥有的两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  相似文献   

17.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部专门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法规,该条例规定了品种权的归属、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等八个部分的内容.此条例主要围绕保障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展开,给予育种者充分的权利.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阻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顺利地开展,也对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建议通过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健全相关的权利内容与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措施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18.
武合讲 《北京农业》2007,(17):23-25
<正>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是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简称品种权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的排他的独占权;在国内、外都属于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对品种权保护的现状是,在理论上研究不透、司法实践经验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和司法保护不力。我国虽然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林业部分)(以下分别简称《农业部分》《林业部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处理规  相似文献   

19.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加大舆论宣传,提高执法者和广大群众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认识,这对调动广大育种家的育种创新积极性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有着重要作用。利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据,分析了目前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情况,分析认为国内科研单位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仍保持最多,人们对种业品种权意识还不够强。并针对主要问题提出激励水稻育种创新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20.
<正>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知识产权。育种者对不同状态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的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品种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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