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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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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某村村民委员会为偿还到期债务,将村集体所有的一条农防林带内的全部林木作价抵顶债务,村民委员会主任郭某代表村民委员会与债权人解某签订协议如下:因甲方(该村委员会)欠乙方(解某)款,今年5月份经研究用周地树171棵×35元=6000元顶欠款。采伐证及一切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协议签订之后,2002年10月初,解某雇人到该村村委会要求采伐树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郭某向解某索要采伐证,解说未办,并说有事也找不到村上。之后,解无证采伐上述协议中杨树247株,合立木材积52.46立方米。…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山区林农为增加收入,随意采集松脂的现象仍非常普遍。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非法采集松脂类案件,如果不依法加以制止,其对森林资源造成的违害和损失不亚于盗伐、滥伐林木,不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实践中我们发现对非法采脂的处罚在适用法律上还存在一些欠缺,下面就这个问题作一肤浅的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3.
在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县(市)林业局对依法取得许可证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收购无证木材的案件进行处罚存在多种情况:一是以收购无证木材定性处罚:二是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收购无证木材,没有交纳林业规费,按《湖南省林业条例》第25条第4款规定作补交林业规费处理;三是以非法经营木材定性,按《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定罪和处罚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于2007年12月12日对周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作出了明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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