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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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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蜜蜂杂志》2007,27(9):24-25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蜜蜂杂志》在2007年第3期上已对该法中大家比较关心的有关条款作了摘录、刊登.作为与之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也于2007年7月1日颁布施行.为了让广大读者了解本条例的相关内容,把《畜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用好、用活,规范养蜂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养蜂员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条款摘录如下,供参考.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相似文献   

2.
第二十九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兽药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经营兽药的质量。兽药入库、出库,应当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并有准确记录。第三十条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兽药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兽药说明书内容相一致,在全国重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未经批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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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第11期) 第四十三条 对生产、经营伪劣兽药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该兽药,没收其药物和违法所得,处以违  相似文献   

4.
第六章兽药使用第三十八条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第四十条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在饲料中允许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  相似文献   

5.
第十八条 兽医医疗单位配制兽药制剂,必须具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检验仪器,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兽药制剂许可证》。 《兽药制剂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期满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发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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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5-12发布单位:国务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五条国家实行兽药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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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25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兽药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2001年11月2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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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第10期) 第三十条 禁止生产、经营劣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为劣兽药: (一)兽药成分含量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二)超过有效期的; (三)因变质不能药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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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2004年4月9日公布)第四章兽药经营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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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五条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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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期)(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颁发的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三)兽药的制造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用于食用动物的兽药的休药期、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四)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样本;(五)兽药的样品、对照品、标准品;(六)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七)涉及兽药安全性的其他资料。申请向中国出口兽用生物制品的,还应当提供菌(毒、虫)种、细胞等有关材料和资料。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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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杂志》2007,27(3)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当日签署第五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尽管美国和西欧的饲料产量在不断上升,但随着中国、韩国、巴西、墨西哥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产量的增加,发达国家的产量在全球所占的比例正在下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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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蜂业》2008,59(3):38-3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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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第十六条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保藏机构接受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予以登记,并开具接收证明。第十七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动物检疫》2005,22(3):1-3,17
第四十二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承担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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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第三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第三十八条实验室应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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