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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一年前,我与丈夫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我们有一个8岁的男孩,根据协议随他一起生活。考虑到儿子的今后生活教育需要,离婚时我将自己所分得的2万元转到了儿子的名下,同时每月给付一定的抚育费。最近,前夫因生意需要,私自把这笔钱取了出来。我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找到前夫,要求他把钱还给儿子。前夫却回答说他是儿子的抚养人和监护人,有权处理这笔钱款。请问,父母有权随意处置子女的财产吗?我又该怎么办?读者任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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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与前夫离婚时,因为前夫家庭条件好,法院就把孩子判给了他。两个月前,前夫遭遇车祸去世了。于是,我想把7周岁的孩子要过来抚养,因为我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但前夫的父母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邓瑜邓瑜读者:《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就是说,父母健在并有抚养能力时,抚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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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开了个小杂货店,生意较好。上个月,中.学生李冉(14周岁)为帮助同学,背着他父母,向我借了300元钱。考虑到我与他父母关系较好。就借给他了,当时李冉写了借条,言明一个月内归还。到期后,我找李冉要钱。他说还没有要到钱,无法偿还。我只好找其父母要。其父母则以儿子借钱时未征得他们同意为由而拒绝偿还。请问,李冉父母该不该替儿子还这笔借款?读者祁立祁立同志:此事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12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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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什么是监护?答: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设立保护人,进行特别保护的制度。2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答:《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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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本村黄娥与前夫生有二子,现二子均成家立业,家境很好。1999年5月,黄娥经人介绍与我结婚,但他的两个儿子都反对这门亲事,并扬言今后不管黄娥的生老病死。2004年7月,黄娥不幸染上重病,我倾家荡产救治仍未痊愈,我找黄娥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尽赡养责任,他们以当初黄娥改嫁未经其同意为由,拒不承担责任。问:成年子女对改嫁的母亲有赡养义务吗?朱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用的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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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于2001年与丈夫结婚,当时他系再婚,带一个三岁女孩。去年底,丈夫因病去世后,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度日。我找到孩子的生母曹某,要求她将其领回抚养。可孩子的生母说我与孩子之间已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她不应再管孩子的抚养问题。请问,她的说法对吗?王平王平同志:孩子生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父母离婚后,子女归父或母一方抚养,并不是说不抚养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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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宋先生打算给儿子和儿媳买房,他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一是自己买的房子算是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二是若儿子离婚,宋先生想要回房子,如何顺利拿回房产?
答:针对第一个问题,《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这要看房子是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是宋先生的儿子,则属于宋先生儿子的个人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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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12)
我们要担负赡养义务吗?律师:我从小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成年后与母亲有些联系,感情一般。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孩子,她想晚年时让我们姐弟三人轮流赡养。请问,我们要担负赡养义务吗?海宁海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果赡养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于赡养费用可以根据父母的需要、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赡养费的数额。胡靖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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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缺失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彦明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3):69-71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其子女留在家乡或托人照看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非亲权监护人的报酬请求权,建立监护监督制度和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是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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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6)
我能否要求分得前夫隐匿的房产?律师:我和前夫在半年前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了,当时由于我前夫有外遇,我分得了三分之二的财产,前阵子,我发现我前夫有隐匿的房产一套,我毫不知情,他没有将此房产分割给我。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已经离婚半年了,我是否能够要求分得他隐匿的该套房产?(刘静)刘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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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父母生有我们姐弟五人,现在都已长大成人。大姐婚后和父母同居一地,其余四姐弟都在外地工作。6年前大姐不幸病故,从此,照顾父母的重担都由大姐夫一人挑起。前不久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他们留下了不少遗产,但没有遗嘱。在分割遗产时,二姐认为小弟是家中惟一的男孩,财产应由他全部继承;而小弟则认为大姐夫赡养较多,财产应由他继承;我和三姐都认为姐弟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为此,形成了不同意见。请问父母的遗产子女必须平分吗?读者许琳许琳读者: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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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编辑同志: 我原来的丈夫离家出走多年,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在法院宣告他死亡后,我和现在的丈夫结了婚,前夫的财产已被我和子女分别继承。可谁料想,一个月前,已经“死亡”10多年的前夫又出现了,要我回到他身边。前夫当年对我非常好,现在的丈夫对我也很好,因此对是否离开现在的丈夫而回到前夫身边,我很难作出选择,也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可前夫说如果我不愿复婚,就必须返还属于他的财产。请问,这种婚姻和财产关系是否可以恢复?又该如何恢复? 读者李玉莹李玉莹同志: 宣告死亡,是法院根据法定条件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