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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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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饲料博览》2001,(8):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批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籽粕、棉籽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  相似文献   

2.
关于饲料工业税收有关问题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办公室:自今年年初新税制出台以后,各地饲料工业管理部门和饲料工业企业纷纷反映增值税项给饲料工业企业带来的影响,认为新兴的饲料工业行业基础薄弱,近二年又面临原料价格放开、价格上涨过快、...  相似文献   

3.
海关总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向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发出通知,决定至2000年12月31日止.对15种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原增值税率均为13%)。  相似文献   

4.
海关总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 ,从 1 999年 7月 1日起至 2 0 0 0年 1 2月 31日止 ,对 1 5种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 ,它们是 :肉骨粉 ,饲料用鱼粉 ,其他不适合人食用的水产品残废渣 ,小麦糠、麸及其他残渣 ,其他谷物糖、麸及其残渣 ,玉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稻米糖、麸及其他残渣 ,酿造及蒸馏过程中的糟粕及残渣 ,大豆油渣饼 ,花生油渣饼 ,棉籽油渣饼 ,亚麻籽油渣 ,葵花籽油渣饼 ,油菜籽渣饼 ,葡萄酒渣、粗酒石。  (摘自《湖南畜牧兽医》2 0 0 0年第 2期 )15种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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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我局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二条中,“对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规定被列入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做好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现就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审批程序通知如下。一、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征增值税的饲料除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以外,配合饲料复合…  相似文献   

7.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发出通知.通知中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①农膜.(②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相似文献   

8.
一些黑龙江饲料企业来函来电询问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有关政策及法规,本刊将国税函[2004]884号文件及黑国税函[2004]216号、黑国税函[2005]326号文件刊登出来,希望企业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二条有关饲料生产企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  相似文献   

10.
《农家顾问》2012,(2):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  相似文献   

11.
《四川农场》2005,(2):18-18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2.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3.
<正>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一、总产销售的各种农膜。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  相似文献   

14.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5.
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6.
<正>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1 生产销售的各种农膜。 2 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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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农家致富》2012,(14):53
江苏省如皋市雪岸镇读者熊某来电: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一直受到国家政策扶持,税费得到较大优惠。请问:国家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有哪些?答:江苏省今年下发《关于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关税收政策的  相似文献   

19.
<正>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1.生产销售的各种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饺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  相似文献   

20.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黑国税函[2004]216号)下发后,一些基层单位要求对饲料检验的若干具体问题加以明确,经研究,现将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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