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本刊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农业部对《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379号)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清单予以公告,原《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379号)同时废止。公告中指出,农药监督抽查的检查内容  相似文献   

2.
<正>本刊讯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前通过农业部GLP实验室现场评审。该中心是国内农药标准化和质量检测的权威单位,是农业部批准的  相似文献   

3.
正科研平台学院拥有国家杨凌农业综合试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杨凌)、农业部西北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农产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研究所。拥有省部级认证检测机构4个,分别是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杨凌)分中心和陕西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具有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资质。  相似文献   

4.
要闻快报     
<正>农业部发布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本刊讯近日,农业部发布2013年第18号公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通知要求,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药生产实际,结合上报监督抽查结果时限要求,在用药高峰前或农药生产旺季开展监督抽查。抽查范围结合各地农业生产用药情况确定,将重点抽查当地农业生产用药的主要品种,包括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  相似文献   

5.
<正>本刊讯近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7号《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具体内容如下:为了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  相似文献   

6.
<正>本刊讯日前,农业部"第1876号公告"公布,国家沈阳安全评价中心成为最新经认定考核合格的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资质单位,可承担目前国内农药登记需要的24项全套试验项目。自此,国家沈阳安评中心为农业部首批考核合格的"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实验室"单位,是唯一具备"农药残留、毒理学、环境毒理及环境行为试验"等多个试验领域能力的GLP试验机构,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了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  相似文献   

7.
<正>本刊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67号《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公布了32种限制使用农药,要求:(1)列入本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2)本名录中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由农业部另行规定。(3)农业部已经发布的限制使用农药公告,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农业部近日发布第657号公告,为进一步提高农药登记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突出审批重点,强化服务,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农药续展登记审批工作程序和要求。一、材料受理从2006年7月1日起,由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  相似文献   

9.
正本刊讯近日,农业部发布第2445号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三氯杀螨醇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用。至此,我国全面禁用农药数量继续增加。现汇总如下:农业部第199号公告: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以上18种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  相似文献   

10.
经贸动态     
本刊讯为全面了解国内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和毒理试验单位建设的基本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对农药产品登记环境试验和毒理试验的管理,促进试验水平的提高,根据农业部第374号公告中《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最近决定对相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并制  相似文献   

11.
《科学种养》2014,(2):63-64
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决定对氯磺隆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这是农业部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出台的又一有力举措。  相似文献   

12.
<正>本刊讯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农业部对下属各有关部门提出了五条具体工作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第194号、第199号和第322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坚决禁止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  相似文献   

13.
正本刊讯9月7日,农业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445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对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氟苯虫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等8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4.
<正>本刊讯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了第2655号公告,该公告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农业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农业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具体内容详见农业部官网。以下为与农药相关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至2018年3月1日)。  相似文献   

15.
<正>本刊讯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决定对氯磺隆、甲磺隆、胺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毒死蜱和三唑磷这7种农药的禁限用,这是农业部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出台的又一有力举措。此公告生效后,我国禁用的农药品种将达到38种,限用的农药品种将达到21种。  相似文献   

16.
正本刊讯201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先后发布了2017年第13号公告(关于批准发布15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和2017年第18号公告(关于批准发布312项国家标准的公告)2个公告。其中,2017年第13号公告中,新批准的和农药相关的标准有5个;2017年第18号公告中,新批准的和农药相关的标准有29个。分别见表1和表2。  相似文献   

17.
正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日前函复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农(农药)〔2020〕28号),重申:持有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暂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的后10种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其实,这个回复早在意料之中。当初,原农业部发布第2567号公告时,就已经明确:《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32种限制使用农  相似文献   

18.
正本刊讯近日,农业部发布第2443号公告,公布了国内21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通过了农业部的GLP考核,认定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新增农药登记理化分析、残留、环境行为、环境毒理四类试验范围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有效期五年,成为了同时获得上述四类农药登记试验GLP资质的国内第一家单位。GLP(Good Laboratory Practice)意为"良好实验室规范"或"标准实验  相似文献   

19.
<正>本刊讯8月89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辽宁省丹东市组织召开了农药中隐性成分检测技术研讨会,来自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辽宁省农药检定站、海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东港市农业局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会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顾宝根副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质量审评处陈铁春处长主持会议。  相似文献   

20.
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农业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局联合发布第632号公告。该公告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