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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维护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机产品和服务质量,结合国家农业部统一部署的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3月10日,我区农机化管理中心主办、区农机鉴定站承办的广西分会场活动在容县进行,成为全国最早开展此项活动的省区之一,从而使我区农机打假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首先,提高了农民识别伪劣农机产品的能力。现场展示了一批伪劣产品实物与照片,工作人员在一旁讲解真假农机产品的区别,并剖析农机投诉典型案例,公布伪劣农机产品所造成的危害。其中,广西金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勾漏牌系列粉碎机和碾米机,产品多次获得省优、部优称号。但是,由于长期受到假冒产品的侵害,使公司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假冒产品每台售价低于真产品100元,但其性能远远达不到标准。 第二,增强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此次活动共打出横幅200余条,印发资料3万份。宣传的内容包括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程序;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范围、方式与要求;农机产品“三包”规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方便群众,大会现场设立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咨询服务台,共接待投诉6起。其中容县的一位林先生,去年2月在容县某厂购买了1台31型耕整机,于同年6月使用发生故障后因不懂...  相似文献   

2.
今年3月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我区除在乌鲁木齐中天农机交易市场举办分会场外,全疆10个地州也举办了13个会场及县级68个会场,活动内容一是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二是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农民知道受到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损害时怎么办;三是为农民购置农机提供技术咨询;四是宣传质量较好农机产品。全区参加人数79954人,其中农民及机手74465人;农机管理人员2064人,企业服务人员1096人,咨询投诉人员1213人。发放宣传资料71671份,现场受理投诉100起,受理咨询2685…  相似文献   

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精神,为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农民办实事,农业部决定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1、提高农民在选购和使用农业机械过程中的维权意识、了解投诉方法、维护合法权益;2、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体系建设,扩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的社会影响;3、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宣传优质名牌农机产品。活动主题  相似文献   

4.
为了全面贯彻赣农机(管)字犤2002犦04号和安府办字犤01〗97号文件精神,强化农机管理,提高农机质量、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安福县农机局2002年在全县组织开展“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此次活动一是重点查处假冒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的行为及安全性能差的劣质产品;二是整治农机维修市场和农机集散地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零配件的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农机打假专项活动,广伪劣农机产品和配件的能力;四是充分发挥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  相似文献   

5.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打假行动的布署 ,由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组织 ,省农机鉴定站承办 ,肇庆市农机局农机化办、四会市农机局协办的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暨广东分会场 ,定于2002年3月21日在四会市举办。届时 ,大会将发放宣传资料 ,开展咨询和投诉活动。有关生产厂家也参加这次活动广东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本刊编辑部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 ,维护农民利益 ,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为农民办实事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的通知》要求 ,我省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在省、市、县各级农机“3.15”活动领导小组的周密部署下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 ,全省同步开展了“3.15统一大行动”活动。全省共设活动会场 5 3个 ;参加活动总人数 810 0余人 ,其中农民及机手 6 392人 ,农机管理部门 5 2 3人 ,企业服务人员 2 0 7人 ;咨询投诉人员 6 95人 ;发放宣传…  相似文献   

7.
鉴定质检     
让农民买农机明明白白□卫华海军为了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全省各地农机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以“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见图1~图4)。这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农民在选购和使用农机过程中的维权意识,促进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体系的建设,扩大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的社会影响,对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宣传优质名牌农机产品、净化农机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机产品销售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国经贸质(1998)…  相似文献   

8.
农机产品质量有问题—如何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成立于1996年5月,其成立的目的,一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在购买的农机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又得不到合理解决时,投诉有门;二是将投诉的质量信息反馈给生产企业,...  相似文献   

9.
2002年,包括中消协农机投诉站在内的全国25个省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在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零配件、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促进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规范农机市场发挥了重大作用。据统计,2002年。全国各农机投诉监督站共受理农民对各种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1118件,其中对联合收割机的质量投诉274件,占总投诉量的24.5%;拖拉机326件,占总投诉量的29.2%;农用车16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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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典型事例[按]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简称“投诉站”)成立半年来,已办理了一批农民投诉事项,这里选登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典型事例4则,并加注受理投诉的点评曲轴两个月折断了两根,怎么处理?1996年3月河北省晋州市周头乡西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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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1年11月30日制订并发布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规则》规定,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受理投诉原则(1)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2)受理投诉、调解争议,要以事实、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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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有效调解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减少因农机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国消协制订的《受理投诉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免责的条款,并严格规定了投诉范围、受理范围。对下旬7种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2)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的投诉;(3)在国家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之外发生的质量纠纷;(4)被投诉方不明确的;(5)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或基层消协已经受理或已经处理的;(6)违反《农业机械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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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农机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坑农害农行为,切实做好春耕生产的后勤保障工作,我局根据农业部“3·15统一大行动”的要求,迅速进行了布置,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在3·15期间统一行动,集中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打假,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农机打假的高潮:全省设立县以上会场108个,参加活动人数6万余人,发放资料12.6万份,现场受理投诉389起,受理咨询8721人次,现场培训4708人,现场修理机具1875台套,现场展示机具1058台套,出动宣传车111辆。其抽查经营网点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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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成立于1996年5月,其成立的目的,一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在购买的农机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又得不到合理解决时投诉有门;二是将投诉的质量信息反馈给生产企业,促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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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钟祥市腾隆农机大市场彩旗飘舞,人头攒动。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湖北分会场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吸引了600多名农民和农机消费者参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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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市场监管、保障农机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权益,3月15日,长治市郊区农机局组织区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站、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在大辛庄镇鹿家庄村开展了以投诉受理、质量调查、技术咨询、维权宣传为主要内容的"3·15"农机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农机法规宣传台、农机投诉受理台,现场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机管理法律法规,讲解国家购机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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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农机执法监督,净化农机产品销售市场,扎兰屯市农机局于去年4月挂牌成立扎兰屯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该站成立以来,认真受理农机产品投诉案件,保护了农机户的合法权益。扎市铁东办事处新发村农民劳英连于4月12日在市区一家公司购买南京产金蛙牌农用车一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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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是全国农机管理系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造福亿万农民的实际行动,是我们为广大农民做的两大实事之一,也是农业部的13件实事之一。近几年来,农业部部司领导对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非常重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一、农机投诉监督体系发展迅速,农民投诉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在农业部和农机管理系统各级领导的重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省市消协的支持下,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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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让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害农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业机械产品时,要坚持“三要三不要”,才能使伪劣农机产品无藏身之地。 一要货比三家,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质量、服务。不要听信一面之词,偏听偏信往往掉进陷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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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调解、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减少因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受理投诉原则 1依法受理、调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原则; 2投诉双方自愿接受调查、调解的原则; 3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进行调节的原则。农民投诉者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购买、使用的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与所受损害存在的因果关系; 4公正、公平、合理处理投诉的原则; 5无偿受理投诉的原则; 6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原则。做到农机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接待农民要诚垦热情,认真细致,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 第三条投诉范围 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以投诉。 农业生产的含义为大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 第四条受理范围 1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受理以下投诉者的投诉: (1)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民个人、农户、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集体组织; (2)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场职工; (3)购买农机产品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城市职工和其他人员。 2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 (2)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的投诉; (3)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之外发生的质量纠纷; (4)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5)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或基层消协已经受理或已经处理的; (6)违反《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免责条款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第五条投诉受理 1投诉方式投诉分电话投诉、书面投诉、来人投诉、咨询等多种形式,但正式受理一定要有书面投诉材料,投诉者在书面投诉中要写明: (1)投诉人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单位名称 (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农机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购买地点,发生的质量问题,受到的损害和与被投诉者的交涉情况等; (4)投诉要求; (5)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 2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及时将不受理原因及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告知投诉者。 3对其他单位转来的投诉,凡投诉人没有要求向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的,不直接受理,不直接答复投诉人。 4对理的投诉,及时登记建档。 第六条投诉处理程序 1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接到投诉后,原则上十天之内进行处理; 2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将有关投诉材料 (复印件 )转寄给被投诉者,要求其在十五天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和投诉者本人; 3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争议的解决”一章中有关条款进行调节: (1)投诉双方经调查、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形成书面或口头协议,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负责监督执行。 (2)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可根据需要派专家现场调查,再调解处理; (3)调解中需做技术鉴定检测的,由投诉者本人或者有关部门出具书面委托文件,委托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4如被投诉者逾期不予答复,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则发“催办通知”,连续三次催办不予处理的,可公布有关投诉材料。 5搞好舆论监督对于一些典型案例,或影响面较大、问题严重的投诉,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布。凡公开点名暴光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并经过审批手续。暴光前一般需反馈给被批评者进行核实。 第七条按照中消协的要求,搞好年度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负责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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