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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丈夫生育的第1个孩子是天生的残疾——出生时就没有双手,孩子现已2岁。现在,我们想再生1个孩子,不知道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答:《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生育的第1个(胎)孩子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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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丈夫生育的第1个孩子是天生的残疾——出生时就没有双手,孩子现已2岁。现在,我们想再生1个孩子,不知道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答:《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生育的第1个(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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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05,(8)
丈夫隐匿财产我该怎么办?律师同志:我于今年6月3日到法院起诉和丈夫离婚,诉讼期间,我们共同经营的价值10余万元的建材产品被其转移一空,经过打听,我初步掌握了这些建材的隐藏地点。请问,对我丈夫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我该如何处理?张某张某同志:对于你丈夫的这种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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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丈夫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承包的责任田,离婚时能请求法院进行分割吗? 答:如果你所在的村民小组给你分了责任田,那么,你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一并请求法院对家庭承包的责任田予以分割。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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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
我结婚两年以后,丈夫因病死亡,当时我已怀孕,考虑到各种原因,我做了流产手术,婆家人就以没有给他家留下根为由,强行将我的财产全部拿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现在我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和追回自己的财产 ?
读者:刘秀琴
刘秀琴同志:
你信中所谈情况如属实,那你婆家人的做法极不道德,也是违法的。你在丈夫去世以后,有权决定中止妊娠,任何人无权干涉。婆家人认为没有给他家留下根,这完全是一种封建宗法思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合法财产权。根据《婚姻法》第 13条和《继承法》第 26条的规定,你在丈夫去世以后,你本人的婚前财产和婚后个人所用的物品,以及婚后所得的家庭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均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有财产中的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由你和公婆共同继承。现在你最好是先本着和睦相处、相互体谅的精神,对他们晓之以法,讲明利害,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亲属朋友或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帮助进行调解。如果他们继续坚持错误的作法,不退还强行拿走的财产,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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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公和婆婆有套房子。公公过世后,我丈夫背着我声明放弃继承该遗产并指定给婆婆。半年后,丈夫提起离婚诉讼。请问,我主张要求该遗产的份额有法律依据吗?答:如果你丈夫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这就表明你丈夫放弃的是遗产的继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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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与丈夫于1997年离开家乡天广州打工,并在广州租了两间房子居住。2000年起我丈夫在广州的另一个区打工,并与一个四川女子住在一起。后来经我了解,他们为了躲避我,几乎每半年换一个地方居住,有时很难找到他们。现在我想早日解除这个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又不知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予答复。读者:春梅春梅同志:你所提的问题,实际上是哪个法院对你离婚一案具有管辖权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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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和丈夫分居两地,相隔千里。最近,我发现丈夫瞒着我金屋藏娇,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决定离婚。请问:夫妻两地分居,如何办理离婚?读者邓丽邓丽读者: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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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个农民,2002年结婚。由于妻子是家中独生女,我就将户口迁到了妻子所在的村,成了“上门女婿”。2003年,妻子生下了1个女孩。双方的父母都希望我们再生1个儿子,我们自己也想再生1个孩子。不知道可不可以? 答:你们可以再生育1个孩子。《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