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自2014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从商务部门移交到畜牧部门后,畜牧部门多数执法人员在生猪注水案件处理中存在方法不当、条理不清的问题。本文通过近期查处的一起生猪注水案件,介绍了查找窝点、现场取证等七项办案技巧,并提出了三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1案情简介2007年1月20日中午,农七师131团兽医站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该团五连辖区有人私自屠宰生猪。得到消息后,该团兽医站立即组织了检疫员进行走访、调查、现场 相似文献
5.
2019年1月,A县畜牧服务中心依法取缔一处生猪屠宰窝点。经立案调查,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当事人郭×给予没收5头生猪及猪肉产品,并处货值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郭×对处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行为,畜牧中心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后,案件结案。本文对案件查办中的主体适格、货值计算、价格认定、逃避检疫责任追究、自宰自食认定等相关环节进行了分析,以期与广大同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7.
8.
9.
10.
一、案情概述
2009年5月1日15点,某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执法机构)接到举报,该县城镇中山路11号王桥彪饲养场有猪生病,可能屠宰销售,执法机构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王桥彪饲养场,初步查明:2009年4月30日晚王桥彪将2头不吃食生猪宰杀,5月1日凌晨5点将猪肉卖给该县城镇农贸市场屠商李宗德(另案查处)零售.执法人员认为,王桥彪屠宰销售2头猪肉未向动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涉嫌违反了<中华人们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第25条第3项规定,决定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16.
生猪屠宰企业作为肉品生产加工的主体单位,在保障肉品供给,维护动物源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意义重大。2020年9月,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一起涉嫌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调查取证,按照《动物防疫法》对C食品公司处以了6 450元罚款。本文对此类案件违法行为定性上存在的屠宰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3种观点进行辨析,并从违法主体、货值金额方面的区别进行思考,以期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18.
陈萍 《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10,31(2):34-35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的生猪屠宰管理政策法规.实行了定点屠宰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肉品安全涉及到从养殖到餐桌的多个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操作不到位,势必会让“放心肉”变得不那么放心。 相似文献
19.
河南济源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集团为了再塑企业形象、保证肉品质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培训人员,专门检测"瘦肉精",做到了入场生猪逐头检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养殖、运输、屠宰、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肉食品消费量越来越大,食品安全已直接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并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早在1996年,嵩明县就率先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试点工作,成立了嵩阳生猪定点屠宰场,并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但屠宰规模小,适应不了当时的需求。从相关部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