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随着农用机动车的增多 ,农机事故也不断发生 ,而目前 ,在农机事故发生后有一些车主和机手与事故当事人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私了”就是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而不通过农机监理或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了事。这种“私了”的解决方式隐患无穷 ,一旦再次引起纠纷 ,常常是难于了结 ,因此“私了”不可取。一、发生事故后“私了”的原因1.碍于情面采用“私了” 肇事双方是亲属、邻里、朋友或熟人 ,发生事故后 ,受害一方碍于情面不去报案 ,而肇事一方也觉得花点钱省去麻烦 ,又“体面” ,够朋友 ,不伤和气。于是采用“私了”完事。2 .机车和机… 相似文献
2.
3.
4.
5.
农机事故私了现象浅析随着农业机械数量迅速增加,农机事故出逐年上升。农机发生事故后有的能及时向农机监理部门报案,由农机监理部门派员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调查取证,划清责任,依法进行调解,合理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一般都... 相似文献
6.
农机事故随着农业机械数量的迅速增加,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机事故私了现象伴随出现,给事故双方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应引起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发生农机事故后为什么会出现私了现象呢?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各种农机事故的发生呈上升的态势,农机事故“私了”现象常有发生。为什么在农机事故中会经常发生“私了”现象呢? 一、事故当事人对有关农机法规不了解 由于农机驾驶员或事故当事人对有关农 相似文献
8.
9.
农机事故私了现象浅析王清泉尹风祥随着农牧业机械数量的迅速增加和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展,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私了现象也随之出现,它给事故双方都造成了一定损失。要不断提高农机经营效益,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必须对农机事故私了现象给予高度重视。产生... 相似文献
10.
在农机事故处理过程中,极为重要的行政行为就是及时地对农机事故的肇事车辆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以下简称“保全措施”),这对于保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农机事故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保持社会稳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应当看到,“保全措施”具有双重效应,是一把双刃剑,如规范不严、操作不当,最易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易影响农机行政执法的效率,最易引起行政讼诉,行政诉讼中,农机监理部门往往处于被动局面。“保全措施”遭遇尴尬目前,各地在处理农机事故时,只要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一般都先对肇事… 相似文献
11.
农机私了事故就是发生了农机事故,不经农机监理部门的处理而私下了结的事故。谈到处理,又必须是私下了结后某一方反悔上访上诉,或者事故处理部门在事故私了后经过一段时间从某种渠道听到或上报的,也就是说农机私了事故必须具备农机事故和私下了结两个特点。对于农机私了事故的处理,有关法规未作出具体规定,仅就应否处理,已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甘肃省榆中县自1984年农机监理站成立以来,就对农机私了事故本着安定团结,减少社会矛盾,着眼于调解为主、积极调查处理的态度,均予立案处理,笔者根据多年实践摸索,就农机私了事故的处理谈一点自己的…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数量的急剧增加和部分机手安全意识的缺乏,农机事故时有发生。但真正上报到农机监理机关并得到及时处理的却很少。许多事故都是私了,私下了结不成,转交司法部门或报当地派出所处理。部分事故甚至发生很长一段时间后,才报到农机部门进行处理,给农机监理部门统计和处理造成很大困难。笔者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宣传得不广泛、不深入。许多农机手不知道发生农机事故后,应及时向农机部门报案,延误了处理时机,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所以,我们应加大对农机事故处理法规的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13.
(上接第七期)3.处理好伤者救治及医疗费预付农机事故发生后,伤者救治是焦点问题。农机监理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伤者救治的医疗费问题,一般是由肇事人预付;不能确定肇事人的,由当事人垫付。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肇事机车所有人也是医疗费预付的义务人。也可由事故处理机关指定一方预付,结案后按责任承担。事故责任人拒绝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由社会事故救助基金机构暂付,事故处理机关可以暂扣肇事机车。在实行农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地区发生事故后,事故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应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 相似文献
14.
秦海生 《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00,(5):22-23
目前令农机管理部门头痛的是农机事故处理,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使调解“难产”。有些已达成协议的事故案,当事人出尔反尔,使调解协议难以执行,变成一纸空文。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农机执法的效率降低,严重影响到农机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另一方面,拖延不决的事故案也成为一个不安定的社会因素,严重的恶化诱发刑事案件。本文结合事故处理实践,及我国农机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惯例,提出事故处理程序。 相似文献
15.
发生交通和农机事故的原因比较复杂,需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加以鉴别。当事人不去报案、私下处理,就不能确定事故的真正原因,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容易出现不清不白地由一方全部承担损失的情况。 相似文献
16.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农业机械数量的迅速增加,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展,农机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农机事故私了现象随之出现,它给事故双方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农机事故私了现象应弓愧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自1984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划归农机部门负责以来,也曾处理过一些道路以外的农机事故,但只不过是农机事故发生起数中很少的一部分。案后能立即向农机监理部门报案,由农机监理部门派员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调查取证,划清责任,依法进行调解。但在一些地区,发生农机事故,不向农… 相似文献
17.
不能正确认定事故原因、划清责任 大家知道,发生事故的原因比较复杂,需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农机监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和现场调查加以鉴别。当事人不去报案,自己私下处理,不能确定事故的真正原因,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容易出现不清不白地由一方全部承担损失的情况。 相似文献
18.
19.
2005年4月份以来,陕西省汉中市接连有三个县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并调处的重大农机事故,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以某县为例,县检察院调出2000年至2004年5月1日前的6起死亡1人的农机事故档案,首先对事故档案的规范性进行检查,认为档案中缺乏当事人双方的有关身份证明(如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死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死者死因鉴定文书),属于档案不规范;其次查阅了有关农机事故处理方面的法规、规章(这期间还没有专门法律层次上的法律规定),就农机事故定义、农机监理部门处理农机事故的权限提出了疑问;第三是讯问了农… 相似文献
20.
三、调处农机事故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对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及时、有效的调解处理,是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消防”工作。如何在调解处理事故中做到当事人双方和事故处理机关“三满意”,是业内人士非常关心的话题。这里结合多年的实践与研究,提出几个应注意的问题,供参考。1.适用法律要准确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一项法制性极强的工作。农机监理机关必须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这样,即使在调解不成功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农机监理机关不致于处于被动地位,以维护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这一执法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公正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