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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纯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在构造上有很大不同。不作为被认为意味着“无”,而“无不能生有”,为何还要对不纯正不作为犯进行处罚呢?欲对不纯正不作为犯进行处罚。就必须解决不纯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的等置问题,即等价性问题。有些学者从因果关系角度进行论证,有些则否认这种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李栋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2):1-4
无特定身份者能否成为纯正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应区分特殊主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的性质,予以不同对待。无身份者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当有特殊身份者与无特殊身份者为共同实行犯时,应对无特定身份者按身份犯的共犯来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3.
张经中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3):8-10
不作为犯尤其是不真正不作为犯历来是刑法理论中量刑争议的焦点,本文以义务违反标准来区分作为和不作为,并分析了不作为的行为性问题。在面对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问题时,以“保证人说”和“构成要件等值性判断标准”解决与罪刑法定中禁止类推解释原则的矛盾,阐述其可罚性问题,提倡用开放性构成要件理论解决与罪刑法定原则的矛盾。 相似文献
4.
苏瑞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3):10-12
亲手犯作为一种犯罪形态,是指必须由行为人亲自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可能以间接正犯的形式实现的犯罪。起初亲手犯的提出是为了限制间接正犯的范围。在我国法典中没有关于间接正犯和亲手犯的规定,因而理论界也缺乏深入的研究。为了完善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有必要承认间接正犯和亲手犯的存在。 相似文献
5.
本文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属于情节加重犯;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在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中,如果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中包含看必然剥夺受害人生命的现实危险性,即对于伤者的生命排除了他人救治的可能性,则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从而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6.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积极作为的行政义务,并且具胡作为的可能性,但却在程序上超过法定期间或合理期间消极的有所不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其具有消极性、违法性、程序性及非自由裁量的特征。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是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行政义务、有履行行政义务的可能性、在客观上具有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义务的事实四个构成要件。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视而不同、置若罔闻;借故推脱。无正当理由拖延行政交务;不履行行政合同约定的行政义务,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等。 相似文献
7.
行政不作为被确认违法、合法权益的损害和因果关系是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不作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不同于行政作为行为的特殊性.学界对于行政不作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存有诸多学说,应将"关联说"的观点进一步细化后与"综合标准说"相结合.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加以分析区别对待:行政不作为与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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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唱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1)
先行行为介入他人生活资源之变动,根据团体主义和公序良俗等原则,承担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具有合理性.先行行为导致的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不要求先行为违法和有责,但对先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有要求.具体而言,是要求存在先行行为,使他人处于危险之中或升高了危险,行为人因而负有作为义务. 相似文献
9.
基层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带头人、领头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真情实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但在现实运行中部分干部出现了以权谋私、效率低下、工作倦怠等不作为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进程. 相似文献
10.
2006年9月,国内连续发生了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如甘肃省徽县“血铅超标”事件、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水污染事件等。经国家环保总局和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这些污染事件已得到控制,事件责任也已基本查清。但环境污染的背后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令人深思,本文从甘肃省教县”血铅超标”事件谈起,对我国目前出现的环境保护行政不作为现象及其背后存在的深层原因和相关法律问题试加以分析和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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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教唆犯不同于传统共犯理论中的共犯教唆犯,其构成要件有三:教唆犯主体为二人以上;各主体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共同故意;各主体有共同的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对共同教唆犯的定罪处罚,应以刑法分则中单独规定教唆罪为基础,井以各教唆主体在共同教唆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而论。 相似文献
12.
黄冬松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1,(4):50-52,58
本文从一起聚众斗殴转化为故意伤害案入手,结合转化犯的概念、特征以及转化的前提、这种转化对定罪量刑的重要意义等相关内容,从理论上对这一起聚众斗殴转化为故意伤害案的三种有争议的观点进行法律分析,并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确立了对全案定故意伤害罪的基本观念。 相似文献
13.
在评析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既遂判定标准的各种学说的基础上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中,发生行为人积极追求的、其行为会产生的危害结果的停止状态。既遂的判定应该以“直接目的实现说”为标准,并基于此标准对举动犯和危险犯的既遂标准作出重新的界定。 相似文献
14.
赖锴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2(1):31-33,82
作为特殊行政行为的行政调查,其实施能对相对人权益产生较大影响。尽可能穷尽行政调查的瑕疵状态并予以深入分析,能够为行政调查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前提,特别是能为行政调查救济制度的针对性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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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最佳作业期是减少适时性损失,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重要保障。文章指出单项作业和具有两项关键作业的作业期最佳分布定理限制条件:在实际农业生产中,某项作业的总作业量固定不变。而农业机械日作业效率随时间变化,不同作业期分布对应不同总作业日数。建立不同情况下作业量约束模型和适时性损失量(值)模型,指出作业期最佳分布应满足的条件;结合计算示例验证模型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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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西瓜品种审查和近似品种的筛选,建立西瓜已知品种数据库,为西瓜DUS测试申请品种筛选近似品种提供比较依据.[方法]收集适宜于新疆种植的75个西瓜品种并设置种植试验,按照我国西瓜DUS指南性状观测,将观测值转换为代码,根据性状类型和观测方法的不同分别对数据进行分析,探讨为西瓜申请品种筛选近似品种方法.[结果]确定了西瓜测量性状测量值与表达状态及代码的对应阈值范围,在近似品种筛选中,倍性、果实:表皮条纹和种子:种皮底色等性状在区分品种中起到重要作用,优先考虑这些性状区分品种,分组性状和聚类两种方法均能排除特异性测试时需要种植比较的已知品种范围,但测试专家的综合判断具有重要意义.[结论]建立了西瓜已知品种的DUS性状描述数据库,为新品种测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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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箭筈豌豆(Vicia SativaL.cv)与春青稞(Hordeum VulgareL.cv)在西藏山南地区的适宜混播比例,为当地混播人工草地的建植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箭筈豌豆和春青稞为试验材料,采用随机区组设计,研究了5种人工草地种植模式(V:100%箭筈豌豆+0%春青稞;VH1:70%箭筈豌豆+30%春青稞;VH2:50%箭筈豌豆+50%春青稞;VH3:30%箭筈豌豆+70%春青稞;H:0%箭筈豌豆+100%春青稞)的混播效果。【结果】混播可明显提高产草量和牧草品质,不同混播比例间的产草量及饲草粗蛋白(CP)、粗脂肪(EE)、中性洗涤纤维(NDF)、酸性洗涤纤维(ADF)、钙(Ca)和磷(P)含量差异显著(P<0.05);随着箭筈豌豆混播比例的增加,饲草粗蛋白、粗脂肪、Ca和P含量随之增加,而NDF、ADF含量降低。【结论】5种种植模式中,混播比例以50%箭筈豌豆+50%春青稞为佳,在该种植模式下,产草量较高,品质较好,土壤有机质、全氮和速效钾含量提高。该混播比例可以在西藏山南地区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