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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了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确权发证任务初步完成,集体林地使用权基本明晰;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业合作组织、林下经济、林业管理体制创新等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林农群众普遍得到实惠,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分析了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仍然存在确权发证遗留问题较多、林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难以兼顾平衡、合作组织发展滞后、金融支持制度不完善、林业生产条件差等困难和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夯实林业产权基础制度、健全林权市场体系、创新林业经营体系、发展林下经济、优化经营环境等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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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林业的组织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林农I真正成为林业经营的主体。如何面对改革后林农“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和林权单位相对变小、面积分散、抵御灾害能力降低等问题,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矛盾,实践证明,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联合经营的路子,使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是林业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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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现状及展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梳理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研究成果, 系统认识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类型、运行模式及其发展中的问题, 提炼完善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展望其在巩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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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克服个体林农山林面积小、林地分散、经营成本高等影响林业生产效率的弊端具有重要作用。成熟、规范的林业合作组织能有效调动林农、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有效促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目前,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林业合作组织正处在起步阶段。认识和规范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是摆在林业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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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产业发展的现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基于辽宁省8个县(市)340户林农调查数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林业产业的发展变化和林农(包括村集体)主观意愿2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产业发展仍存在3个主要问题:资金问题、采伐限额以及缺少林业合作组织.由此提出加大林业投入、开展林权抵押业务、适度放开采伐限额制度以及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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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性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包括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专业协会,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同类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林农和利益相关方,自愿把取得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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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林地合作经营趋势与国外经验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权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林业领域的延伸。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带来了林地小规模经营。分析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下的林农分化情况, 阐述了小规模林地合作经营的趋势及当前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在借鉴国外小规模林地合作经营做法的基础上, 提出了我国小规模林地合作经营的路径:健全法制、依法治林、促进林业合作经营, 鼓励组建林业合作组织, 加强对林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对农民进行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知识培训, 促进跨区域、全国性合作组织的成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