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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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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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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实施现行扶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的基础上,为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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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中主要制定了加强监测、信息预警、增加储备、适当补贴等具体的市场调控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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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1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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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号公告联合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以下简称《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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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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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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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调控预案,防止再次出现猪贱农伤农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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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在现行扶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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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五月二十一日电(索有为岳佳宗)广东省物价局二十一日透露,广东省政府日前已批准该局联合七部门发布的《广东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筒称《细则》),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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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月1日表示,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有利于保护养殖户的积极性,防止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再度陷入大起大落与暴涨暴跌的周期性波动,也有利于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以下简称《预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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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日前,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河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近年来,由于缺乏市场预警机制,生猪市场价格的大起大落挫伤了养殖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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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2月5日介绍,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调控预案,防止再次出现猪贱伤农的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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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号公告联合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以下简称<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日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预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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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受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影响,生猪价格持续下降。国家发改委表示,有关部门目前正严格按照新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组织开展冻猪肉收储工作,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维护养殖户利益。分析人士指出,冻猪肉收储将提振生猪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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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2009年1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制订的首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调控预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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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和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国家发展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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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委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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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20日,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该调控预案对2009年初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2009年第1号公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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