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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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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为推动生猪产业稳产保供,重庆市日前出台了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介绍,此次贴息范围重点是相关企业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  相似文献   

2.
信息广场     
《北方牧业》2006,(2):9-11
<正>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精神,为落实2005~2006年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确定并发布。第三条国家财政以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2005年11月1日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计息基数,贴息期间为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贴息期限均为8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5.58%的一半(即2.79%)计算贴息金额。第四条贴息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东部地区20%、中部地区50%、西部地区80%的比例负担(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提高10个百分点),其余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第五条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申  相似文献   

3.
<正>海南省农业农村厅9月2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称,为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供应,将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比例为2%。《通知》提到,贴息范围包括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贷款。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企业,应严格区分贷款用途,确实无法划分的  相似文献   

4.
信息大观     
2005 ̄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精神,为落实2005 ̄2006年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确定并发布。第三条国家财政以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2005年11月1日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计息基数,贴息期间为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贴息期…  相似文献   

5.
11月14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第一批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灾后重建技术改造达产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发放仪式在成都市政府举行。新希望集团获得贴息资金74余万元,成为获得第一批流动资金贴息最多的企业,集团下属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作为重灾区企业。也获得了流动资金贴息。  相似文献   

6.
《中国家禽》2006,28(3):57-5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犤2005犦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l…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文件财金[2005]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  相似文献   

10.
正2019年6月3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受非洲猪瘟疫情、猪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养殖户补栏积极性受到冲击。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  相似文献   

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于2004年4月颁发了《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12.
禽业信息     
对家禽行业九个方面的扶持措施(一)继续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政补贴。(二)对有关企业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三)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暂时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对出口的禽类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四)对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以及种禽企业,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对疫情期间已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企业,银行免收贷款罚息。(五)努力扩大生产,保障疫苗供应。(六)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和家禽品种资源。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  相似文献   

13.
《中国牧业通讯》2005,(24):18-18
据中国人民银行透露,中国人民银行11月2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相关贷款审批发放、资金调配清算等金融服务。要求各级机构切实做好防控禽流感相关金融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各相关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业、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疫情发生期间视企业实际困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银行决定。在疫情发生期间,对已经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贷款银行免收贷款罚息。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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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鼓励生猪企业扩大生产,帮助解决资金难题,保证市场猪肉供应,湖北省决定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 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经过县(市、区)、市(州)逐级审核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并经财政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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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受非洲猪瘟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补栏积极性受到冲击。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针对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现就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短期贴息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饲料与畜牧》2004,(4):4-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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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持续加大对生猪产业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启动办贷"应急通道",利用6 d时间完成了牧原、金新农等8户大型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截至目前已投放贷款3.5亿元,助力疫情防控期间生猪稳产保供。首批生猪养殖贷款落地后,3月12日,农发行鸡西市分行又利用信贷业务"应急通道"优惠信贷政策,向黑龙江博旺饲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审批3 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投放后。  相似文献   

18.
《湖北畜牧兽医》2020,41(3):48-48
2020年3月2日,在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该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主任表示,关于生猪恢复生产,国家、省、市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生猪政策支持体系,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能繁母猪补贴。对引进或新增能繁母猪,省财政给予300元/头的补助。同时,内江的"猪十条"规定,引种20头以上能繁母猪再给予200元/头的补助。贷款贴息。中央财政继续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比例不超过2%,重点支持企业新改扩建猪场、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  相似文献   

19.
《畜牧市场》2004,(12):48-4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精神,为落实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现在我们就将本办法的部分条例介绍给大家。  相似文献   

20.
正资阳市夯实"三大保障",力稳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一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3 500万元扶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养殖示范场创建等基础设施改造及养殖工艺改进;给予企业购买饲料、种猪、仔猪等方面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不高于2%的财政贴息;制定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养殖场(户)加入政策性保险,实现种猪、能繁母猪参保率达100%。二是规模养殖增产。引进温氏集团、德康集团、正大集团等龙头企业,以参股合作、代养托管、租赁收购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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