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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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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化与生活》2010,(12):16-1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林业生产关系的创新,是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构,对破解"三农"问题,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2.
《绿化与生活》2010,(11):22-2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林业生产关系的创新,是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构,对破解三农问题,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3.
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为此,国家林业局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为林业“十一五”期间的工作重点。林业产权制度,是林业生产关系的核心,是各项林业政策的基石。  相似文献   

4.
充分认识省情林情 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白成亮 《云南林业》2006,27(5):11-13
一、我省林业主要情况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林业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赋予了林业更加丰富的内涵和神圣的历史使命。我省林业发展潜力巨大,林业建设成  相似文献   

5.
《绿化与生活》2010,(8):13-1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林业生产关系的创新,是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构,对破解三农问题,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6.
《绿化与生活》2010,(7):14-1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林业生产关系的创新,是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构,对破解三农问题,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7.
《绿化与生活》2010,(10):15-1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林业生产关系的创新,是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构,对破解三农问题,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8.
福建省从2003年开展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业发展机制活了,林农满意了,林业资源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增加了村财收入,转变了林权职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调动了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使集体林业焕发了青春,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更多地了解、学习和掌握福建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刊发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副司长叶兴庆的调研报告,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9.
《林业工作研究》2007,(1):42-44
“十一五”时期,是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加快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国家林业局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逐步消除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问题,挖掘林业发展潜力,保障林业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我国林业改革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群众的欢迎。现将2006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综合如下,供参考。[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林业工作研究》2007,(1):45-48
一、各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回副总理和贾局长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和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各省(区、市)立即以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宣传信息、简报等各种形式传达会议精神,特别是开展了对回副总理重要讲话和贾局长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深入学习。各地一致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业发展空间的拓宽和延伸,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是增强林业竞争能力的支撑手段,也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和保障。尤其是福建、江西、辽宁等省的改革成效十分显著,改革攻坚精神值得学习,表示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立足本地林情、社情,研究好林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拿出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1.
杨云锦 《云南林业》2006,27(5):I0002-I0003
7月18日,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改革的方向和重大政策措施;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以林权制度的改革,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产业发展,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发表了重要讲话(见内文),省委副书记、省长徐荣凯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秦光荣,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杨崇勇.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炳生.副省长李新华、孔垂柱、高峰,省政协副主席管国忠等出席会议。会议还讨论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16个州市和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9个试点县的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及林业局长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2.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为此,对于试点工作,要着重把握几点。  相似文献   

13.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今天下午就要结束了,我受四个主办单位的委托,对论坛做一个总结发言,讲一些感受。这次论坛是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在对林业改革赋予了更丰富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中举办的。举办这次论坛,是进一步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的具体步骤,也是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步骤,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实践上进行再总结、从理论上进行再认识,进一步总结经验、认清方向,为全面推进这项改革,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推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充分发挥林业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认识基础。  相似文献   

14.
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次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普洱现场会,是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动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发展机制,扎实推进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山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于寒 《安徽林业》2008,(1):21-22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提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这既是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经验的肯定,又是对正在推进这项改革地区的有力支持。作为有幸参与这项重大历史性改革的林业工作者,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进一步努力。一、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在坚持林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农民。这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土地双层经营体制在林业上的突破,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16.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农村的"第三次土地革命",是林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17.
林权是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简称,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是林业政策的核心问题,是林业生产关系的总和,也是决定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在江西、福建等省开展的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积极研究探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对策,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于5月13—14日在福建省三明市联合举办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来自全国人大、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大学、科研机构及林业系统的领导、专家、学者及改革的实践者,共计240多名代表,参加了论坛。论坛紧紧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中心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专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和侧面,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剖析,提出了带有突破性、创新性的独到见解,体现出很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给我们很好的启发、指导。现将有关专家学者的发言整理成文,集中刊发,以飨读者。[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杨君  赵侠 《陕西林业》2007,(3):17-1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事关我省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发展。据调查统计,我省林地总面积18965.2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3348.87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70.39%。集体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  相似文献   

2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实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如何正确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实质,对于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确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利益,切实维护林权主体的正当权益,准确把握林改的核心内容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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