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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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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2004年8月29-30日农业部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的“首届全国农作物授权品种展示暨品种权交易会”上获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5年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育种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品种权申请数量逐年大幅度增长,截止到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654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508件,年申请数量已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前十名。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农业部发布了5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保护的属、种达到41个,包括大田作物、蔬菜、果树和观赏类植物。为广大育种者提供了保护空间和竞争平台。截至2003年9月底,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093件(包括韩国、荷兰、日本等国外申请13件)。经审查合格授权的品种422件,占申请品种的38.6%(以后还在逐步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3.
林琼 《种子科技》2004,22(5):267-269
1997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同年6月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称<实施细则>).截止2004年5月30日,近5年间农业部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 500余件,授权465件,申请量已跻身UPOV成员国前10名.随着授权品种数量的迅速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日益成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我国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时间不长,对<条例>的宣传、普及程度不够,各地在处理新品种管理事务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概念模糊、界限不清的现象.本文就行使品种权的两个重要行为--许可实施与转让进行分析,澄清混淆之处,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4.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作为审查机构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经对1999~2011年的农业品种权申请量统计得出,申请量已形成逐渐攀升、增长较快的态势,从1999年的115件,到近年来维持在1200~1300件之间;2011年申请量为1255件,截至2012年6月底,总申请量已达9586件。  相似文献   

5.
《种子世界》2000,(8):29-29
据农民日报记者李永生报道,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国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获得了首批品种保护权,这是农业部从已授理的124件品种权申请中评定出来的。  相似文献   

6.
随着农业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品种权意识的增强,相应的品种权侵权案件急剧增加,伤农害农的“假种子”案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国家和农民利益。农业部统计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我国17个省份共查处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和假冒案件共863件,其中侵犯品种权案件299件,假冒授权品种案件共564件,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促进了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此间召开的第二届全国农作物授权品种展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6月11日,农业部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河南厅召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副秘书长沃尔夫·爵顿先生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农社司、国家林业局科教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讲话中说,从1999年到今年5月31日,农业部5年内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566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46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成效日益显著.(讲话全文另发)  相似文献   

8.
农业品种权申请审批情况分析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申请植物品种保护是获得品种权的唯一渠道。我国农业部自1999年4月23日受理第1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已有14年。14年来,品种权申请量从最初的年度申请量百余件,逐渐上升到1 300~1 500件区间。总申请量达到11 711件,成为世界范围内年度申请量最多的国家,略低于欧盟27国年度申请量。  相似文献   

9.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日前,从国家林业局在杭州召开的林业植物新品种发布推介会上获悉,截至3月底,全国共授予植物新品种权384件。其中,国内申请授权294件,占总授权量的76.6%,国外申请授权90件,占总授权量的23.4%。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凤学指出,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截止2003年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311件,其中国外申请13件。经审查批准,到 2004年2月底,已授予植物品种权408件。 1.1 申请年份 1999年申请量为115件;2000年为112件;2001年为227 件;2002年为290件;2003年为567件。申请量呈迅速增长势头,表明育种者和育种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增强。  相似文献   

12.
品种维权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1997年我国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以来,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数量稳步增长,目前农业部受理品种权申请累计4000多件,年申请数量从2005年起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中排名前4位。《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中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它不仅保障了育种者及品种权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极大的激发了育种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加大了社会资本向种子行业的投资力度,推动了中国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的转型。种子企业育、繁、加、销一体化能力进一步得到了增强,涌现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  相似文献   

13.
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让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再次成为关注的热点。截至2013年底,农业部受理的种业企业品种权申请量为4253件,授权量1313件。按照5200家种业企业基数计算,平均每家企业只有0.8件申请、0.25件授权。而孟山都公司却在全球拥有授权专利30831件,  相似文献   

14.
武合讲 《中国种业》2013,(Z1):20-22
假冒授权品种,假冒的对象是品种权标记或授权品种名称。假冒的对象不属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权保护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侵犯品种权行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十七条列举  相似文献   

15.
对山东省植物品种权申请授权总量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分别从品种权申请地区、申请主体和品种权申请品种构成3个不同的视角对山东省17个地区1999-2013年间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授权情况进行了全面剖析。研究结果显示:山东省植物新品种年申请量呈缓慢增长趋势,但申请质量逐步下降;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为主的新品种权研发主体局面将会改变,申请主体呈多元化发展;植物品种权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并且品种结构单一。  相似文献   

16.
农业部最新统计显示,自1999年6月至今年5月,农业部已陆续发布6批共62个植物种(属)类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植物新品种保护环境的不断改善使育种者品种权申请数量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今年前7个月外国企业和个人的申请数量达到54件,目前我国品种权年申请量已位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第4位。  相似文献   

17.
《种子法》第十二条设立的育种者保护制度,对授权品种适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育种者选育的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具体规定。本文从对选育品种的法律属性分析人手,就申请品种或其他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利用的.育种者选择何种方式保护除人身权以外的经济利益.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梁顺伟 《种子世界》2004,(12):14-16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植物新品种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得到法律认可。通过申请取得植物新品种权,意味着法律赋予品种权人对该品种的独占实施权,意味着品种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拥有了一种市场稀缺资源。近几年来,像豫玉22、临奥1号、郑单958等授权品种,通过实施许可的方式,  相似文献   

19.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维护植物品种权合法权益、促进育种创新的根本保障。自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到 2023 年底,我国茶树的品种权申请量为 529 件,授权量为 142 件。通过分析申请主体、申请年份和申请地区的申请量和授权量,总结出茶树品种保护申请量和授权量具有波浪式增长、省份之间申请量差异大、申请主体以科研单位为主等几大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归纳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以期为该领域有关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2019年,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首次突破5000件,相当于最初10年的申请总和,年度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但是,伴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种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侵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经营等问题不断增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基于种子的特殊性,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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