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指出,2019年2月1日起,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检测,旨在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公告指出,生猪屠宰厂(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公告强调,生猪屠宰厂(场)要严格入场查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屠宰有关生猪:  相似文献   

2.
《中国饲料》2019,(7):2-2
近日,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生猪屠宰环节外购动物产品分销换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工作进行督导,进一步严格规范生猪屠宰企业外购动物产品监管工作,维护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两个安全冶”。一是强化进场把关,督导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检验检疫票证查验规定,重点查验非洲猪瘟检测情况标注信息;二是强化出场监管,督导驻场兽医加强出场生猪产品监管,严格落实分销生猪产品凭非洲猪瘟检测结果出场要求;三是强化档案记录,督导驻场兽医进一步细化非洲猪瘟检测采样送检工作记录,严格实施企业生猪产品出入库(场)记录查验。  相似文献   

3.
着力加强和提升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是有效防范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升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能力,对甘肃省天水市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系列提升指导措施。调研发现:2019年以来,通过优化实验室配置、增加检测人员数量、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强化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等,天水市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明显提升。本文为我国其他地区生猪屠宰企业提升非洲猪瘟自检能力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4.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以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布局、推进厂(场)区环境建设、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强化行业质量管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消毒、加强部门监督为重点,确保到2020年完成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场)创建工作。  相似文献   

5.
王志伟  王志刚  陈静 《猪业科学》2020,37(6):140-141
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复杂,在自然环境中的病毒清除难度大。2018年8月暴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养猪业产生巨大且长期的影响,影响了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畜产品安全。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疫苗研发工作难度极大,疫情预防难度大,非洲猪瘟的防控成为了行业内长期艰巨的工作。文章对规模化生猪屠宰厂的非洲猪瘟的防控提出了五点对策,以期可以为屠宰厂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面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检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7.
为客观评价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能力水平,辽宁省首次组织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实验室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能力比对试验。334家生猪屠宰企业实验室领取了比对样品,326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了检测结果,结果合格率为77.30%(252/326)、样品检测合格率为91.66%(1 494/1 630);A类和B类屠宰企业实验室比对结果合格率分别为88.89%(64/72)和74.02%(188/254);74家比对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中:5份样品中分别有1~4个样品检测结果错误的实验室个数分别为30、29、12、3,占比分别为9.2%、8.9%、3.7%、0.9%;结果表明:辽宁省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整体水平亟待提升,但A类生猪屠宰企业检测能力明显高于B类企业。比对结果为政府部门优化管理措施提供了信息支持,提示应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水平,注重专业人员检测能力培训,强化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提升。本次比对试验对辽宁省乃至全国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8.
为客观评价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全省319家生猪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显示:有314家屠宰企业反馈结果,其中有225家检测结果完全合格,合格率为71.66%,样品正确率为88.47%(1389/1570);A类和B类屠宰企业合格率分别为79.14%和60.63%。结果表明,山东省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结果提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强化屠宰企业监管,加强对屠宰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实验室管理的指导。  相似文献   

9.
自农业农村部发布119号公告及自治区农牧厅下发《关于落实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市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组织生猪屠宰企业的负责人、检测技术人员及官方兽医进行了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让病毒污染的肉产品流出屠宰企业,切断疫情在屠宰环节的扩散风险。  相似文献   

10.
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非洲猪瘟病毒PCR检测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措施,然而检测样品尤其是血液样品的采集是一件费时、费力、费工的工作,不同屠宰规模、不同性质的屠宰企业应根据屠宰量、生猪来源、气候变化等因素灵活运用不同时间、不同方式来完成采血,从而达到准确、快速检测非洲猪瘟病毒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等对于屠宰场非洲猪瘟检测的要求,至2019年底,本文在全区经备案注册的184家屠宰企业中随机调查了128家(其中市级53家,县级75家),涵盖了全广西14个市及辖区,能客观反映全区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的现状,为规范屠宰场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的发展提供思路和依据。  相似文献   

12.
以中卫市鸿嘉生猪定点屠宰厂为例,介绍了其在非洲猪瘟发生后的消毒经过及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13.
浅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的生猪屠宰企业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18年8月我国出现首例非洲猪瘟病例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先后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监管,确保屠宰生猪健康无疫,对于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降低流通环节传播风险,做好防控工作意义重大。笔者作为基层兽医工作者,现就如何做好生猪屠宰企业监管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4.
在生猪屠宰环节强化非洲猪瘟的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是阻断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基于屠宰检疫中非洲猪瘟检疫的介绍,提出了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的防控措施,以供参阅。  相似文献   

15.
首例非洲猪瘟自2018年8月3日在沈阳确诊以来,随后该病在全国范围内不断蔓延,给养猪行业带来了严重冲击。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笔者作为调研组成员之一,通过实地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非洲猪瘟检测在生猪屠宰环节的基本情况,并对非洲猪瘟检测在生猪屠宰环节的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方面进行了探析,以供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食品安全意识日益提高,对生猪屠宰行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态势关乎养殖业安全、动物源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其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1],随着疫情逐渐扩散,对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新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精神,以期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非洲猪瘟,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相似文献   

17.
《现代畜牧兽医》2019,(5):62-63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4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公告要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严禁采购经营来自非定点屠宰厂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  相似文献   

18.
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指出,生猪屠宰企业必须建立非洲猪瘟PCR检测实验室,落实企业自检主体责任。笔者分析了城固县生猪定点屠宰场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恢复生猪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2019年,我国养猪业一直深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农业农村部等政府部门为切实防范非洲猪瘟疫情扩散风险,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而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监管,通过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压缩落后产能,坚决关闭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屠宰厂(场),促进被淘汰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另外,伴随非洲猪瘟疫情的持续影响,生猪产能下降,市场猪肉供应紧张和居民对猪肉消费心理的改变,也加速了肉类市场消费结构转变。  相似文献   

20.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3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公告要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严禁采购经营来自非定点屠宰厂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