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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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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以农垦现行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启示,按照"十三五"时期国家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总体要求,主要论述了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到农垦现行的家庭农场模式农业发利弊分析,并针对"十三五"时期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经营面临的困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体系等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新路径。  相似文献   

2.
<正>2014年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1]。202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指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3.
传统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现代化目标体系之间存在若干矛盾和冲突。实践证明家庭农场有利于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有利于劳动者职业化和技能化,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生产商品化。家庭农场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稳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信贷支持、防范经营风险等举措促进家庭农场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4.
正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2018年吉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生产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  相似文献   

5.
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日益兴起。农户个人经营家庭农场的目的在于提高收入水平,而政府部门发展家庭农场的目的在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该研究从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研究意义入手,综述了家庭农场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概念,总结了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影响因素,归纳整理了适度经营规模的测算方法。  相似文献   

6.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本文阐述长泰县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提出管理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生力量。分析了武平县家庭农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建议,以期为武平县及其他同类型地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8.
正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指引下,杞县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全县农民进行土地规模性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了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杞县家庭农场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杞县家庭农场中种植业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社会  相似文献   

9.
商陈芳 《河南农业》2014,(3):11-11,17
<正>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大户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需求,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河南省商丘市《关于组织开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调研的通知》的要求,商丘市睢阳区连续3年组织人员对全  相似文献   

10.
<正>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目前,汝南县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截至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990家,家庭农场875家;农业产业化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共32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截至2014年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86万hm2,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0.11%。全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目前拥有无公害蔬菜、水果、花卉等生产基地9个,农产品  相似文献   

11.
<正>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以来,连续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出部署。  相似文献   

12.
<正>2014年1月的中央一号文件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由此,全国各地家庭农场犹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推广科技,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实现专业化生产,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我国家庭农场模式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适度的农规模与适宜的经营模式是决定其成败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生力量.  相似文献   

14.
<正>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我镇出现了一批粮田适度规模经营、从事粮食、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大户的市场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大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和特点近年来我镇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凸显以下特点。  相似文献   

15.
家庭农场做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通过对本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开展了调查,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现阶段,家庭农场作为创新的农业经营主体,依据自身经营条件吸纳周边村组农户流转的分散土地且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经过调查分析,总结出家庭农场具有调节、稳定、示范等积极作用,并提出了亟需研究落实分级扶持、开放搞活等政策措施,以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为例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以期为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发展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参考与启示。  相似文献   

18.
正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农业农村局与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政担合作支持我市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着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贷款主要针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  相似文献   

19.
蔡培良 《农学学报》2014,4(3):105-111
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以信息化、集约化、机械化、商品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福建发展家庭农场的状况进行调研后,笔者叙述了家庭农场对农民增收致富产生的显著作用,并分析了发展家庭农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完善土地流转,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发展家庭农场的质量;因地制宜,选择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综合实力,确保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种养结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20.
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份,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也是加大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的产业呈现多元化,结构随市场的需求不断调整优化,利于推广中小型机械作业,也便于管理提高效益,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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