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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统计学的相关知识,分析了广西地方标准DB 45/T 80—2003《桑蚕种检疫技术规程》与行业标准NY/T 327—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中平附种母蛾微粒子检疫一些相关的数理关系,说明了广西的地方标准平附种母蛾微粒子检疫指标要比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平附种母蛾微粒子检疫指标要严。同时,结合家蚕母蛾胚种传染率平均30%来分析,2个标准只要执行的好,都能保障桑蚕生产的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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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现行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的特点,提出适合平附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的改进意见。以超几何分布为基本数学模型,从抽样检验原理对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农业行业标准散卵种方法具有以高概率拒收不合格批和检验工作量少的优点,存在较高概率拒收合格批,生产方风险过大的不足;农业行业标准平附种方法具有抽样简便易行、样本具有代表性、单位统一、能对号淘汰检验不合格蚕种的优点,存在没有概率保障、发生"两类错误"概率同时存在和检验工作量大的不足;广西地方标准方法除具有农业行业标准散卵种方法的特点外,还存在标准执行不对称、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和进一步增加了生产方风险的不足。提出采用分层抽样、二次检验、检验风险控制、增加集团个体数、以集团为单位和采用1%病蛾率指标的适合平附种生产实际的检验方法改进措施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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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部颁布的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327-1997),关于成品卵微粒子病检疫抽样规定和不合格判定标准存在一些数据错误,本文提出了修改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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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后,我省各级蚕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疫均由省蚕种公司负责,并采用较先进的集团磨蛾检验方法。每年要检数十万个样本,以此推断样本对应批(段)蚕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验合格与否。检验样本母蛾由各生产单位抽取装盒,然后送检。而袋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母蛾检验是否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近几年一代杂交种送检蛾盒的情况来看,尚有少数的生产单位还不能按袋蛾标准进行袋蛾,在样本蛾盒送检时,时有发现袋蛾数量不足、蛾盒破损、蛾盒标记不清等送检蛾盒质量问题,给烘蛾、检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规范送检蛾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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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蚕业》2016,(2)
家蚕微粒子病是由家蚕微孢子虫(Nosema bombycis)侵染引起的一种家蚕疾病,可经胚胎传染给子代,对蚕桑生产危害很大,是蚕种生产中唯一的检疫对象。根据浙江省30多年来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数据分析,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及其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和未检出率的相关性,进而从不同生产季节、不同品种方面分析了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结果表明: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而淘汰蚕种的比例)和未检出率(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时未检出微粒子孢子蚕种的比例)呈负相关,秋期生产的一代杂交种淘汰率较高,不同家蚕品种之间的淘汰率差异不大。建议根据浙江省近年来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原因和趋势,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方案,最大程度上降低家蚕微粒子病给蚕种生产带来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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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蛾第一、二样本检验结果相关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桑蚕一代杂交种>(NY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327-1997)规定桑蚕一代杂交种病蛾率合格的蚕种--按批病蛾率小于0.5%、置信度大于98.5%,根据批量(母蛾数)对应的检验第一样本量(母蛾集团数)和允许的病蛾集团数,若第一样本检出的病蛾集团数不大于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1则判定该批蚕种合格;若第一样本检出的病蛾集团数大于第一、第二样本累计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2则可判为不合格;若介于C1与C2两者之间则需检第二样本--且第一、第二样本检出病蛾集团数之和不大于其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2则判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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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行的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了病检疫方法执行的是农业部行业标准《散卵种母蛾微粒子病集团磨蛾检验标准与实施方法》,笔者认为,此标准是针对江浙地区品种(高丝量)和散卯种的情况而制定的,而广西品种特点及制种方式(平附种)与江浙不同,目前仍套用这一标准,不太合适,有待今后改革。本文就这一问题谈谈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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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种成品卵微粒子病检验技术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杂交种成品卵微粒子病检验在生产上应用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家蚕微粒子病是一种传播快危害大的毁灭性病疫,被世界各国列为检疫对象.微粒子病的传播途径有两种,一是食下传染,二是胚种传染.控制食下传染主要是严格贯彻消毒防病措施,而控制胚种传染的有效途径仍然是采用100多年前法国巴斯德创立的母蛾镜检法.但是,母蛾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以抽样袋蛾和样本处理是否标准来决定的,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因此,为了防止母蛾检验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弥补之不足,从根本上杜绝胚种传染,有必要在母蛾检验的基础上,对一代杂交种成品卵进一步作微粒子病检疫,为严禁超毒种发放,保证蚕作安全做最后的把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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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蚕一代杂交种病卵率检疫指标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江苏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疫病检验标准研究课题组 《中国蚕业》2005,26(3):54-56
桑蚕一代杂交种成品卵微粒子病检疫结果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已经成为蚕种质量检验机构实施蚕种微粒子病的检疫项目.笔者结合几年来的试验情况,就桑蚕一代杂交种成品卵(散卵)微粒子病检疫标准作如下分析和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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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的桑蚕种生产实行产卵母蛾抽样集中统一检疫已经三年多了,在实行集团磨蛾统一检毒的过程中,大多数蚕种场母蛾抽样送检工作合乎要求,做得较好,对提高蚕种质量.控制微粒子病的发生和蔓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有些蚕种场不够重视,有章不循,不按规定抽样产卵母蛾,已影响到检疫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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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农业部颁布全国蚕种行业标准NY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和NY/T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定于1998年5月1日实施。同时建立了农业部蚕丝产业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标志着我国蚕种质量管理工作上了—个新台阶。1987年,广东省丝绸公司公布广东家蚕母蛾微粒子病集团检验方法及细则,十多年来坚持执行,效果良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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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疫病检验标准研究课题组 《中国蚕业》2005,26(2):71-75
1桑蚕种微粒子病检疫方法的演进 19世纪60年代,法国科学家巴斯德率先采用的家蚕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方法,有效地控制了家蚕微粒子病的蔓延和传播,对巩固和稳定蚕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个半世纪来,世界各国的蚕业界,一直沿用病蛾率检疫方法,以确保蚕业生产的持续发展.20世纪50~60年代,日本采用了母蛾集团检疫方法,提高了效率,但并未改变作为病蛾率检疫--即过程检验而非成品检验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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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在桑蚕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中,显微镜观察样本时,视野里所能看到的微粒子孢子的数目很少、孢子密度极低。据研究认为,当样本中的微粒子孢子数目在3~10^3 N.bmL-1以下时,镜检到孢子的概率接近于0。因此桑蚕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存在着因样本所带微粒子孢子数量极少而镜检不到的事实。为了防止漏检,提高检出率,我们创新无毒样本复检技术,该技术从2008年开始应用于三级原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效果显著。2012年的复检结果统计,原原种复检检出率是0.10%,原种复检检出率是0.23%。 相似文献